装备制造业振兴规划实施细则公布
本刊讯 5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细则,规划期为2009~2011年。
振兴规划细则中提到,要依托十大领域重点工程,振兴装备制造业。这十大领域重点工程分别是:高效清洁发
电、特高压输变电、煤矿与金属矿采掘、天然气管道输送和液化储运、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农业和农村、基
础设施、生态环境和民生以及科技重大专项。
从细则中不难看出,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是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核心,重点支持装备制造骨干企业跨行业、跨地
区、跨所有制重组,逐步形成具有工程总承包、系统集成、国际贸易和融资能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细则中还提到,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等。(化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