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化工信息杂志
资本金比例上调新建烧碱等高耗能项目再遇门槛
2009年22期 发行日期:2009-06-09
作者:化信
资本金比例上调新建烧碱等高耗能项目再遇门槛
    本刊讯  5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规定钢铁、电解铝项目
最低资本金比例为40%;水泥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5%;煤炭、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黄磷、玉米深加工
等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化肥(钾肥除外)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5%。而1996
年资本金制度建立时,规定电力、机电、建材、化工、石油加工、有色、轻工、纺织、商贸及其他行业的项目最低
资本金比例为20%。至此,烧碱、黄磷、电石等新建项目在规模门槛、技术门槛、能耗门槛和环保门槛的基础上,
又遭遇到资金门槛的提高。
    根据国家对资本金的规定,资本金对投资项目来说必须是非债务性资金,也就是不能使用贷款,而银行的短期
和中长期贷款只能作为采购和设备投资使用,不能作为资本金。因此,资本金比例在一定意义上起到了进入门槛的
作用,有助于抑制企业的盲目投资,避免形成过剩产能。
    据了解,目前很多行业都不同程度面临着产品供需失衡的矛盾。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国内烧碱产能已达到
2472万t/a,虽然受经济环境影响,众多新建扩建项目有所延后,但是据初步统计,2009年新增烧碱装置能力仍
将接近500万t/a。虽然在行业准入条件指导下电石的产业结构得到一定程度的优化,但近几年来产能过剩的问题
仍较为突出。此外,2008年全国新增铝产能近300万t/a,达到1900万t/a,约占全球的1/3,电解铝产能过剩至
少350万t/a。有行业人士认为,即使按振兴规划提出的到2010年年底淘汰80万t/a电解铝落后产能,依然有过
剩隐忧。
    从目前来看,国家正在着力通过各种手段对产能过剩行业进行调控。随着政策的不断引导,抑制行业盲目扩张,
加速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将促使耗能行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提升产业集中度。(化信)
当前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