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化工信息杂志
我国亟需关注环体D4、D5列入加拿大“毒性物质目录”
2009年27期 发行日期:2009-07-15
我国亟需关注环体D4、D5列入加拿大“毒性物质目录”
事件:D4、D5列入CEPA清单1的“毒性物质目录”
  2009年5月16日《加拿大政府公报》143卷20期发布建议指令,根据CEPA,1999子目90(1)的要求,将包
括八甲基环四硅氧烷(D4)和十甲基环五硅氧烷(D5)在内的8种毒性物质添加到CEPA中清单1的“毒性物质目录”,
其中5种属于“从人类健康角度要优先关注的物质”;3种是“从生态角度要优先关注的物质”。
  对列在“从生态角度要优先关注的物质”的“说明、评估和结论”的章节中,关于D4、D5毒性问题有如下的主
要内容:
  1. D4、D5可能有持久性,一定浓度的D4、D5能对水生生物产生不良后果。在加拿大某些环境中水生生物长期
接触(暴露)D4、D5会产生不良后果。以这些证据为基础,认为D4、D5会导致潜在的生态危害。
  2. D4、D5对生物有明显的生物积累性,但由于实验和模拟研究得到的结论有矛盾,故不能得出:D4、D5符合
“持久性和生物积累性规定”中的标准的结论。但有足够的证据表明:D4、D5具有和可能具有对环境或其生态多方
面功能有害的后果。一旦新的资料表明D4、D5有生物积累性,则根据环保法77(4)要实质消除其释放到环境中去。
  3.评估结论:根据现有资料,D4、D5进入或可能进入环境的量或浓度或一些条件对环境或其生态多方面功能具
有或可能具有如同CEPA,1999第64节所定义的、有即时的或长期的有害作用,故建议将D4、D5添加到CEPA,1999
的清单1中。
回顾:对D4、D5、D6筛选评议的“最终决定”
  早在2008年5月17日《加拿大政府公报》142卷20期第12~20页发布了对D4、D5、十二甲基环六硅氧烷(D6)
的“筛选评估报告草案”后,引起了业界和国人的广泛关注。
  2009年1月31日在《加拿大政府公报》143卷第5期第27~35页中公布了以环境部长和卫生部长名义发布的
D4、D5和D6筛选评议的“最终决定”(Final decision)的公告;同时有如下的相关文件:列为“部级任务”的D4、
D5和D6的“评估报告”各1份;D4、D5的风险管理措施建议一份;以及38条意见和答复的提要。
    1.对D4的筛选评估决定
  通告根据D4的筛选评估结论做出最终的决定为:鉴于D4符合《加拿大环境保护法》(1999)(CEPA,1999)第64
条中的一条或多条标准;环境部长和卫生部长向议长建议,将D4添加到环保法的“清单”1中,并给出60天为收
集公众意见的时间。
  在水体中的生态效应评价实验表明:很低浓度的D4就能伤害水生生物(LC50< 1 mg/L)。当D4浓度高于44 mg/kg
时,对栖息于水下沉积物中的生物与D4接触(暴露)有不良影响。实验毒性数据表明:浓度相当低的D4(低于其
水中溶解度极限0.056 mg/L时)也能对敏感的深海水生生物有极高的短期和长期毒性。对小虹鳟鱼(≤1g),经精
确测定其最低50%致死浓度(LC50)为0.01 mg/L;无可见后果浓度(NOEC)为0.0044 mg/L;最低可见后果浓度
(LOEC)为0.0069mg/L。受影响的鱼颜色发深、失去平衡,在死亡前呈昏迷状态,符合毒性麻醉机理。
  此外,对水蚤21天慢性毒性试验导致水蚤死亡的浓度为0.015 mg/L,慢性无可见后果浓度为0.008 mg/L。
  考虑到D4对生物有潜在的生物积累性和对敏感的深海生物的高度毒性,会对生活在加拿大某些地方的水生生物
造成不良后果。故认为D4具有潜在的生态危害性。
  报告举出D4在欧洲被归入“可能对水环境造成长期不良后果”(R53)和“可能有损害生殖繁衍能力的风险”(R62)。
列出了欧盟和丹麦环保局对D4的评价:与D4接触(暴露)的一个重要后果是损害生殖繁衍能力。丹麦环保局还作
了肝脏接触(暴露)D4的鉴定试验,小鼠3个月的反复吸入的毒性不仅表现在肝脏增重,而且对其他器官(肾上腺,
胸腺,肺)也有影响。
结论一:根据已知的D4具有潜在生态危害的情况,认为:D4进入(加拿大)环境的量、浓度或情况已经或可能已
经对环境或其生物的多方面功能造成即时或长期的危害。
结论二:进入(加拿大)环境的D4,它的量、浓度或情况没有对加拿大人的生命或健康构成或可能构成危害。
    2.对D5的筛选评估决定
  通告对D5的筛选评估的最终决定与上述的D4一样。其所以要列入环保法“清单”1的主要理由之一是:根据
丹麦环保局对大鼠经过为期两年的研究发现,其潜在的影响是致癌性;并指出在其他一些毒性研究中发现反复给药
对大鼠得子宫癌的几率要比吸入接触D5对肺的影响和口服与吸入接触D5对肝的影响要高得多。
结论:与通告中对D4的筛选评估的两条结论相同。
    3.对D6的筛选评估决定
  通告对D6的筛选评估最终决定不同于上述的D4和D5,认为D6不符合CEPA,1999第64条中的一条或多条标准。
  尽管在加拿大的水体环境中,D6的半衰期约为49~588天,D6的存在可能是持久性的,最后还是认为D6不符
合《持久性和生物积累性的标准》的规定。
结论一:根据已知的D6具有潜在生态危害的情况,认为:进入(加拿大)环境的D6,它的量、浓度或情况没有达
到对(加拿大)环境或其生物的多方面功能造成即时或长期的有害后果的程度,或对赖以生存的环境构成或可能构
成危险。
结论二:进入(加拿大)环境的D6,它的量、浓度或情况在加拿大没有对人的生命或健康构成或可能构成危险。
  筛选评估的最终决定在“D4、D5 风险管理措施建议”文件中第4页第1.3节的“措施建议”中明确写道:部长
建议将D4、D5添加到CEPA,1999中“清单”1中的“毒性物质目录”。
建议:中国政府、企业及用户应引起高度重视
  加拿大环境部和卫生部对D4、D5做出的最终决定建议指令应该引起我国政府和有关厂商的关注。因为D4、D5
在加拿大境内生产、进口和使用的量都比我国生产、进口和使用的量少得多。
  我国去年进口的D4和DMC(以D4为主的环硅氧烷混合物)等初级形式环硅氧烷超过20万t,自产10多万t;
不久的将来,我国生产的、以D4为主的环硅氧烷的产能将越来越大,如果公开报道的建设计划全部实现,则总产能
至少达到80万t/a,而且这些工厂大多分布在流域边上。如果D4、D5对生态环境或人类健康有影响,则在中国产
生的影响或后果将会比在加拿大产生的要大得多。因此充分了解这些环硅氧烷的性状十分必要,同时政府有关部门
和生产厂商以及用户要关注和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因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在加拿大环境部和卫生部已经三次公开通告有关信息以及其他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
调查了解和进行必要的试验和验证,得出我国自己的数据和结论,避免国人因无权威的说法而难以遵循;并在此基
础上制订符合我国国情的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的措施或法令。
背景链接1:
加拿大政府“化学品管理计划”
  加拿大要求境内公司在生产或进口化学物质前提供有关信息资料以供科学评价之用。但在此规定出台前已经在
使用的化学物质,CEPA,1999要求其环境部长、卫生部长将列入“国内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根据以下3条进行分
类:1.不必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2.将该化学品列入“重点化学品目录”(PSL),作进一步评估;3.建议将该化学品
列入CEPA的“清单”1(Schedule 1)中的“毒性物质目录”(List of Toxic Substances)或是实行“实质消除”
(Virtual elimination)。
    2006年9月加拿大环境部、卫生部完成了对23000种现用化学品的归类,确定了约4300种化学物质需要政府
进一步关注,其中200种为高度优先关注的对象。2006年12月8日,启动一项“化学品管理计划”,以提高免受危
险化学品伤害的保护水平。该计划的关键环节是收集有关化学品性质的信息,和上述200种优先关注物质的使用信
息,用以确定这些物质是属于“从生物学角度优先关注的物质”,还是 从人类健康角度优先关注的物质”。以便采取
最好的措施保护加拿大人及其环境免受这些物质可能造成的风险。
  加拿大环境部和卫生部将200种物质分成12“批”,每“批”12到20种,每3个月发布一批,利害相关人必
须根据CEPA,1999第71节的规定申报有关进口的数量或是在加拿大制造和应用情况。而后根据收到的信息,写出
CEPA,1999第74节所要求的“筛选评估报告”以评定这些物质是否符合CEPA,1999第64节中的标准。评估报告经
过“课题顾问委员会”审阅和征求意见后,在《加拿大政府公报》以及www.chemicalsubstances.gc.ca网站上发布
筛选报告。
背景链接2:
D4、D5、D6的生产应用现状
  在有机硅的生产中,一般先将甲基氯硅烷进行精密分馏得到主馏分二甲基二氯硅烷,再将后者与水作用就得到
水解物二甲基环硅氧烷混合环体(DMC)。水解物中最主要的成分就是D4,另外还有少量的六甲基环三硅氧烷(D3)、
D5和D6。DMC和D4是世界各国有机硅工厂生产的主要中间体,也是有机硅下游产品工厂生产各种硅橡胶、硅油等
的主要原料。目前全世界的环硅氧烷年产量已达100多万t,折合甲基氯硅烷产量200多万t。
当前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