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企业声音 推动生物柴油行业发展
本刊讯 近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法及财税优惠政策鼓励了生物柴油的发展,但由于对生物柴油的具体产业政策
和扶持政策迟迟未出台,导致生物柴油调合标准及其配套措施也没有颁布,生物柴油无法正式进入市场。众多生物
柴油生产企业进退两难,有的转而生产增塑剂、溶剂等化工产品;有的通过出口、自用等途径勉强维持生产;更多
的不得不停产观望,大批生产装置被闲置,整个行业的发展深陷困顿。
为了尽快帮助企业走出困境,为行业发展探寻出路,在全国生物柴油行业协作组的多方协调、推动下,8月11
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领导与全国生物柴油行业协作组专家、江苏省部分生物柴油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
协作组与企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探讨了我国生物柴油行业的发展现状、面临的问题及可能的发展途径。主管部门
领导表示,愿意与行业协会和企业加强交流沟通,共同推动生物柴油的健康发展。
行业建言:区域试点
全国生物柴油行业协作组在工作汇报中提出,我国一些地方政府比较重视生物柴油的发展,对地区内的生物柴
油企业有着较为规范的管理与引导,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比如海南省制定了生物柴油市场推广使用工
作方案;江苏省的生产能力已经接近40万t/a,但由于没有合法的销售渠道,企业不能正常运转起来。我国的生
物柴油BD100内燃机燃料调和油标准已经颁布实施2年了,B5混配标准也已报标准委,预计不久将发布。为了配
合标准的实施,建议在江苏省寻找适合的城市率先实施B5生物柴油试点,为生物柴油推广进行实验数据的积累。
这样既能为以后的工作打好基础,也可以使江苏现有的企业产能发挥作用。江苏省石油化工工业协会和生产企业已
经为试点工作进行了前期准备,但这项工作涉及面太广,需要国家能源管理部门的协调与指导。
据江苏省石油化工工业协会会长邵茂盛介绍,江苏省的生物柴油企业原料落实可靠、工艺技术先进、产品质量
合格,安全、环保也经专家评审合格。建议国家能源局领导到江苏考察,并批准江苏进入生物柴油市场试点。
企业心声:税收优惠
企业代表在座谈中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是——燃油消费税的征收。根据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有关政策,已经将
生物柴油生产的增值税减免,但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底出台的《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又将生物柴油列
入了征收范围,1升生物柴油要征收0.8元消费税。使得本已举步维艰的生物柴油企业负担加重,甚至出现收支倒
挂,也使企业对国家关于再生能源政策的理解产生疑惑,严重打击了企业生产的积极性。生物柴油作为清洁可再生
能源,又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建议国家对其免征消费税。同时企业还提出用于生物柴油生产而进口的棕榈油等植
物油关税是否可以通过监管实行先征后返的扶持政策。
针对消费税问题,座谈会后全国生物柴油行业协作组与国家财政部税政司进行了汇报与沟通,财政部对此表
示重视,并开始着手对有关生物柴油的条款进行研究,预期将有适度调整。
主管部门回应:配合、支持
主管部门领导在认真听取了各方意见和建议后指出,国家在大的政策方向上鼓励生物柴油等可再生能源的发
展,主管部门也将积极配合和支持这一新兴行业的发展。对于试点问题,建议进一步将工作细化,协会和企业要与
当地政府进行联络、协调,拿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并且落实责任主体。主管部门将在科技、装备、国产化方面
为行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
座谈期间,还就餐饮废油管理,产学研、农林化方面的交流,建立完善行业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等进行了讨论。
协会和企业代表表示,将尽快准备试点工作的材料上报江苏省政府相关部门,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协作组和协会
也在考虑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保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此外,生物柴油行业各利益相关方关注的全国生物柴油行业协作组第四届年会将于10月在南京召开,同期还
将举办政府和企业的沟通研讨会,会上将就区域试点的具体问题及行业发展进行深入探讨。
(全国生物柴油行业协作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