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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气开发滞后 亟需政策正确引导
2009年33期 发行日期:2009-08-25
作者:吴军
中国热点化工产品市场分析257
煤层气开发滞后 亟需政策正确引导
□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  吴军
资源丰富  开发滞后
  煤层气俗称瓦斯,是吸附在煤层中以甲烷为主要成分的非常规天然气,它既是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的杀手,同时
也是一种清洁高效的新兴能源,热值与天然气相当。据国际能源机构IEA估计,全球煤层气资源总量可达260万亿
m3,俄罗斯、加拿大、中国、美国和澳大利亚均超过10万亿m3。我国是煤炭生产和消费大国,煤炭和煤层气资源
十分丰富。据中石油报告显示,我国煤层埋深2000米以上的浅煤层气资源总量约为36.8万亿m3,与天然气资源
总量相当,仅次于俄罗斯和加拿大。
  煤层气的温室效应约为CO2的21倍,若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则对生态环境产生极大的破坏性;如果能在煤炭
开采之前开采出煤层气,就可以使煤矿生产中的瓦斯涌出量大幅降低70%~85%;而我国每年因采煤所排放的煤层气
可产生的发电量几乎相当于三峡水电站一年的发电量。因此,煤层气的开发利用不仅可以有效减排温室气体,产生
良好的环保效益,同时还可以大大降低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率,提高了安全生产水平;另外,煤层气作为一种高效、
安全的洁净能源,通过商业化运作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我国煤层气的开发利用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但直到2005年地面煤层气的开发才实现零的突破。2006年
我国将煤层气开发列入“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措施。国家发改委曾对外公布《煤层气(煤
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3000亿m3,抽采量达到100亿m3。但是
直到2007年底,国内探明的煤层气地质储量仅为1340亿m3,煤层气年商业产量还不足4亿m3。2008年我国煤层
气抽采量达到58亿m3,利用量仅为18亿m3。同年美国煤层气产量近600亿m3。
  目前,除美国煤层气开发已实现规模化、系统化、产业化外,煤炭产量比我国小得多的加拿大、澳大利亚的煤
层气产量也都超过我国。由于煤层气开采利用的滞后,我国在煤矿开采过程中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严重的环境
污染以及频繁的煤矿事故。
  目前我国在煤层气勘探技术和地质研究上仍处于探索阶段,人才方面,既没有专业从事煤层气的钻井工程公司
或井下服务公司,也没有专业的设计单位。煤层气开采技术的不成熟仍是我国煤层气开采利用发展的瓶颈。

盲目开发造成资源浪费
  作为国家《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中重点建设的两大煤层气产业化基地之一的山西沁
水气田,目前在其2.8万km2的矿区内,有十几家企业进行煤层气开采,盲目开发导致了大量煤层气被放空,造成
了极大的资源浪费。
  此外,沁水煤层气田目前还面临着另一个窘境,输气管道建设太多,以致气不够输。我国煤层气在过去发展缓
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基础设施落后,重点表现在气开采出来后运不出去,管网不发达。如今,开始重视管网建
设了,但缺乏统一规划,导致管网建设凌乱。 目前在沁水气田,已经修建的管道就有4条,其中包括山西省批准
建设的沁水至侯马管道;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了两条管道,一条是中国石油建设的连接西气东输管网联络线;一条
是中联煤建设的沁水至河南博爱的管道。另外一条是地方煤业集团自己建设的从沁水到晋城的管道。4条管道外输
能力达到每年60亿m3,而沁水气田2009年的累计总产量也不过10多亿m3,2010年的计划产量也不会超过这一
数字。管道的盲目建设,使得管道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造成了管道资源的浪费。

政策扶持助推煤层气健康发展
    近年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扶持煤层气开发利用的优惠政策,如:减免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每立方米煤层
气开发享受0.2元补贴等;另外,相对于天然气的国家定价,煤层气定价权完全放开,规定由生产者和使用者双方
商定。在这些新政策措施的激励下,我国的煤层气开发已经吸引了各方资本的关注。但是,目前我国煤层气产业仍
处于发展的初期,亟需国家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引导。
    (1)创造有利的宏观经济政策条件  
    煤层气作为高风险的能源行业,在起步前期得到国家扶持十分重要。如在资金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对煤层气勘
探开发在贷款和贷款担保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对煤层气的科研开发给予培训资助、科研资助和勘探直接投入等。
在政策上,给予比石油天然气更优惠的政策,并投资扶持1~2个商业开发成功的项目作为示范,只有这样才能吸引
各类能源公司或投资公司大胆投入资金,开发新技术,开展有针对性的地质研究工作,并对煤层气勘探开发进行长
期投入,从而使煤层气产业迅速成长。另外,在基础设施的投入上,要尽快在城市大规模普及燃气管网,建设燃气
输送管网以降低煤层气进入市场的难度和成本,促进煤层气的商业化发展。
    (2)统筹规划,解决煤权、气权之争  
    造成我国煤层气无序开发的现状的主要原因并不在于开发主体的多少,而是由于一直以来困扰我国煤层气产业
发展的矿权重叠问题依然突出,采煤和采气矿权管理部门不统一,政府监管力度也不够。如在美国,煤层气开发企
业有100多家,但是其开发秩序井然,效率颇高,并未出现地方与企业争抢利益、大企业与小企业抢地盘的无序局
面。这主要得益于美国有明确的煤层气资源矿权体制、统一的技术标准和雄厚的科研队伍。
   在产业发展初期,要防止“一窝蜂”造成混乱局面,国家需要进行统筹规划,理顺矿权体制,解决煤权、气权
之争,严格准入条件,制定统一标准,尤其是在资源利用上要有统一规划。在这一前提下,鼓励更多主体参与显然
有利于提高开发效率,提升竞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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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迅速推进煤层气开采
   1996年,中石油与中联煤集团合资成立“中联煤层气公司”,专业从事煤层气的开发。在联姻12年后,两家
公司宣布正式分手。自此,中石油转而成立“中石油煤层气公司”,单独进入煤层气领域。 通过股权调整,中石油
获得了原中联煤层气公司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2万多km2的煤层气资源,继承了13个对外合作合同,相对控
股煤层气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截至目前,中石油已经累计找到煤层气三级储量约4200亿m3,其中探明460亿m3,二者分别占到全国资源总
量的60%和34.3%。据悉,2009年中石油用于煤层开发的投资将达到30亿元,投资额相当于过去12年的10倍。
开发主要集中在山西晋城的沁水盆地、陕西韩城市、山西林峰地区和山西黄河边三角地区等4个重点地区。中石油
规划到2010年底在沁水盆地建成30亿m3/a的煤层气生产基地,其中,一期10亿m3/a产能将在8月底完工投产,
这将是我国建成的第一个大型整装煤层气田。到2015年,中石油煤层气产能将进一步扩大到100亿m3/a,继石油、
天然气之后,煤层气有望成为中石油的下一个支柱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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