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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战略助力中国化工企业迈向国际化
2009年45期 发行日期:2009-11-24
作者:贾鹤鹏
视点

专利战略助力中国化工企业迈向国际化
□   特约记者  贾鹤鹏
  从草甘膦到水杨酸再到橡胶防老剂,化工行业是国际贸易争端的高发区,而随着中国化工产品出口的增加,技
术已经成为国外非关税手段的主要壁垒。
  在最近于上海召开的“突围与变革——中国企业破解贸易壁垒新思路”高峰论坛上,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吴
岩副局长指出,在该局调查的由国外进口商品导致的产业损害中,石化行业的案件占70%。而中国化工企业在出口
方面遭遇的打击措施也不亚于此,专利诉讼正在成为排斥中国产品的常见手段。
  在“突围与变革”会议上,中国化工学会秘书长洪定一指出,目前的专利纠纷已经不仅仅限于国际贸易中。在
多次国际化工展会上,中国参展商被国外竞争对手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而逐出场地,造成恶劣的国际影响。洪定一
分析,化学工业新技术的研发数量占据了全球新技术研发的40%。但是,中国70%的大中型企业和90%的小企业都
没有自己产品的核心专利。“这与化工行业逐渐成为国际贸易争端的高发领域这一趋势是一致的”。
  著名知识产权法学家、复旦大学法学院陈乃蔚教授也指出,由于中国部分企业缺乏系统的知识产权战略,所以
当在国际贸易中面临竞争对手的“出击”时,经常会措手不及,被迫将市场拱手相让。
  值得欣慰的是,中国企业开始逐渐尝试勇敢面对国际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挑战。江苏圣奥化学科技就是其中之
一。凭借其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橡胶防老剂等专利产品,江苏圣奥不仅牢牢占据了国内市场的老大位置,其
产品也在国际市场节节前进,并与韩国锦湖石化和锦湖轮胎等达成了战略联盟,征战美国和欧洲市场。
  但是,2005年美国富莱克斯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ITC) 提出执行337条款的申请,对圣奥由专利方法
制成的中间体4-ADPA(对氨基二苯胺)、由4-ADPA制成的防老剂6PPD及其下游产品,颁发永久有限排除令和禁止
令。
  在国际种种专利武器中,以美国的337条款杀伤力最为强劲。337 调查最早源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的第
337 条,其含义是:对于进口到美国的产品或已经进口并在美国销售流通的产品,如侵犯了在美国合法登记并使用
的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只要美国在这些方面存在或正在建立相关产业,不必证明给该产业造成实质性损
害即可对该产品或该类产品的进口进行封杀。
  “337条款”作为美国企业阻止竞争对手进入美国市场的一种保护手段比反倾销及其刚刚引发人们关注的“特
别保障条款”更具杀伤力。反倾销成立和“特保”只是增加关税,并且有严格的时间限制;而“337 条款”的侵权
调查一旦成立并生效,其“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将可能让涉及对美销售侵权产品的所有厂家和所有类型的侵
权产品被永久排除在美国的市场之外。
  据圣奥公司首席运营官蔡铮琦在“突围与变革”论坛上介绍,当时的圣奥产品在美国只有区区百万美元的销售
额,而通常所知的“337调查案”的普遍应诉费用高达300万~500万美元。但是如果退却,不只会影响圣奥的国际
名誉,而且其多个下游产品的盟友在美国市场也会遭受灭顶之灾。
  从该案的法律记录中,有一个例子值得玩味。一家与圣奥一起被富莱克斯起诉的美国经销商与富莱克斯达成了
庭外和解。其和解文件中声明,该公司是受到了圣奥的“欺骗”,相信了圣奥产品是自主专利不会侵犯其他美国厂
商才与圣奥合作的。
  这种情况只能让圣奥选择应诉,并在初审失败后再接再厉。在美国上述法院,圣奥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圣奥工程师和律师团队发现,在富莱克斯公司相关产品两项主要专利的诉求中,对中间体4-ADPA的制备工艺
中有利用4%水溶液的限定性条件,而在圣奥的制备工艺中则不存在这个环节。他们详尽地论证了这一点及其它技
术路线的区别是导致双方专利不同的根本条件,并最终证明了两者的专利是不同的。这一突破口一举推翻了ITC的
初裁。
  在随后4年中,富莱克斯公司和圣奥的战线从美国烧到了德国、日本、韩国、中国,遍及欧洲和亚洲。在这些
战斗中,圣奥开始依据证据要求判决富莱克斯的专利无效。
  终于,2008年6月3日,ITC正式宣布:撤销由美国总统签发的针对圣奥所生产的橡胶防老剂制品的“有限排
除令”。 2009年2月2日,ITC就行政法官初裁发出通知,认定圣奥没有违反《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之规定,
决定终止案件调查,不再进一步作出审查决定。
  为了这起官司,圣奥前后的开销高达2000多万美元。
  不过付出是值得的。圣奥在此过程中不断提高国内外的市场份额,而其国际化的水平也不断提高,最终还赢得
了国际著名投资公司美国凯雷投资集团的战略投资,助力该企业全面走向国际。
  蔡铮琦还补充,虽然圣奥官司花销甚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企业打不起国际专利、贸易官司。“外国律师
虽然很贵,但是他们是按照工作小时收费的,如果能在此之前按照国际惯例把各种材料和证据准备好,只把好钢用
到刀刃上,花费并非不可承受”。
  编后:圣奥在国际贸易争端中取得的胜利不仅仅是一个单一的案例,这项胜利更多的是给我国企业传递了一种
信心。在我国企业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时,不能在高昂的费用面前屈服,而是应着眼未来,着眼国际市场,积极
地去应对。同时立足研发,大幅度提高研发水平,减少仿制,打造和提升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只有这样才能在
国际市场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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