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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频频 改革加速——2009农资行业大事记之化肥篇
2010年5期 发行日期:2010-02-02
作者:叶学东
政策频频  改革加速
——2009农资行业大事记之化肥篇
□  磷肥工业协会  叶学东
    编者按:2009年是农资行业比较困难的一年,国家在政策上的大幅调整、利农惠农的进一步落实以及行业自
身的深度调整都似乎在积蓄着能量,准备着更高、更强的重生和勃发。从过去的一年里农资行业的大改革、大政策、
大变化可以看出,未来农资行业的竞争越来越取决于企业自身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在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核
心企业越来越少以及各种政策法规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众多中小企业将面临生与死的抉择。

价格形成机制正式改革
  2009年1月24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
268号),通知规定,自2009年1月25日起,将国产化肥的出厂价格、除钾肥外的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由政府
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取消对已放开的化肥出厂价格实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最高限价以及对流通环节价格实
行差率控制等各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继续对一般贸易进口钾肥价格实行适度监管。  
    这一正式取消化肥价格临时干预、建立市场化形成机制的通知,标志着我国在推进农资市场化改革方面迈出了
重要的一步,对整个化肥行业和农业生产具有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1号文件”为化肥行业送来春风
  2009年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即“1号文件”
出台。“1号文件”指出,要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加强农资产销调控,扶持化肥生产,增加淡季储备,保障市场
供应。
  “1号文件”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再度加强,其对农资行业的关注,为深陷困境的化肥企业带来了信心,也为处
于改革大潮中的化肥行业送来了春风。

石化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引导行业结构调整
  2009年2月19日,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石化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会议指出,“要提高农资保障能力。
调整化肥、农药生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成本,增加供给”;“要统筹重大项目布局,大力推进技术改造”;
“要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产能”。
  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细则。化肥行业要达到的目标:2011年化肥产量达
到6150万t(折纯),钾肥产量达到400万t(折纯),高浓度化肥比重要达到80%,在原料产地生产的化肥比重提
高到60%,生产成本大幅度下降,化肥储备基本满足市场调控需要。
  10月20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正式发布了《石油和化工产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提出化肥行业结构
调整的主要任务是:提高氮肥、磷肥的准入门槛,限制低水平产能无序扩张。重点发展高效复合肥、缓控释肥等高
端产品,提高钾肥供应能力和高浓度化肥比例,争取到2015年将高浓度化肥比例提高到85%,施肥复合率达到40%
以上。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争取到2015年复合肥前10名企业的产量比例提高到50%以上。支持
中小企业由生产基础肥料向肥料二次加工转移。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及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提高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
利用效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直销和连锁经营网络。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提高肥料的利用率。
  在产业结构调整呼声越来越高,产能扩张却越来越严重的形势下,12月12日,发改委、商务部及工信部的相
关领导在会议上表示,为适应要求,调控化肥行业健康发展,工信部计划于2010年发布《2009~2015年中国化肥
工业发展规划》,将提出化肥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政策措施。工信部指出,要按照“以工促农、以
城带乡”的要求,做好化肥、农药等农用产品的发展规划,及时修订产品技术标准,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升级,发
展优质农用产品,淘汰低效、高毒农药。积极研究扶持政策,合理调控市场价格,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坑农、害农
行为,保障化肥、农药、柴油等农用物资的稳定供应,保障支农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运价、电价上涨  市场化步伐加速
  2009年,国家先后进行了电价、铁路运输价格改革,为化肥市场化顺利进行铺路。在此期间,化肥铁路运价
上调了两次,一是自2009年7月1日起调整农用化肥的铁路运价,根据规定,整车农用化肥基价1由4.40元/t
上调为6.40元/t,基价2由0.0305元/t·km上调为0.0378元/t·km;二是12月11日,国家发改委、铁道部发
出《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的通知》,自2009年12 月13日起,国家铁路货物运价平均每吨公里提高0.7分,由
原来的每吨公里9.61分提高到10.31分,此次调整范围同样也包括化肥物资。
  2009年11月20日,国家发改委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出台了电价调整方案,自2009年11月20日
起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8分,此次调整化肥行业用电也未被享受“优惠”待遇。
  国家逐步取消包括电价、铁路运价在内的优惠政策,进一步促进了化肥市场化改革的步伐。两次铁路运价的调
整,对于“南磷北运”、产品多为跨省销售的磷复肥企业来说,较大地增加了产品的销售成本;另外,电价的上涨
无疑使化肥企业生产成本刚性上升。

化肥行业进入“全流通”时代
  2009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领域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9】31号)。“31
号文件”在放开化肥经营限制、取消对化肥经营企业所有制性质限制的基础上,制定了化肥经营的准入条件,同时
规范了企业经营行为和市场管理部门的职能。
  “31号文件”的颁布,表明了我国化肥流通体制改革再次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化肥经营权的全面放开将使得
我国农资人越来越多,化肥行业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速,“全流通”时代已经来临。

化肥出口坚持淡旺季关税政策
  2009年上半年,国内化肥出口执行的是2008年11月13日国务院税则委员会下发的淡旺季关税政策。2009年
6月23日,财政部发布公告,自7月1日起,取消黄磷、磷矿石、合成氨、磷酸、氯化铵、重钙、二元复合肥等
部分化肥及化肥原料的特别出口关税,调整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等3种化肥产品征收出口关税的淡、旺季时
段,将尿素的淡季出口税率适用时间延长一个月,磷酸一铵、二铵的淡季出口税率适用时间延长一个半月。
  2009年12月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09】28号),自
2010年1月1日起,继续对磷铵、尿素等化肥征收季节性出口关税,对复合肥等部分化肥征收特别出口关税。但
此次化肥淡季出口暂定税率略有调整,由原来的10%下调至7%,尿素淡季时间延长半个月。
  2009年,尿素、磷铵均实施淡季10%、旺季110%的出口关税。7月1日的调整对主要化肥品种仅仅是略微延长
了淡季的时间,对于处于内销乏力、出口无门的尿素、磷铵企业来说并未起到实质性的作用。而对于12月份的调
整,业界普遍认为,关税的降低对于行业信心的提振具有积极的作用,但对于国内整体情况不会带来实质性的改变。
可以看出,国家为了保障国内农业生产的需要,保证国内市场的平稳供应,严格控制重点化肥产品出口的政策在一
定时期内是不会改变的。

进口钾肥大单吨价350美元敲定
  2009年12月底,我国与白俄罗斯钾肥公司(BPC)以到岸价350美元/t的价格签署了100万t钾肥进口合同。
此价格比当前国内的钾肥市场价格略低,更比2008年1000美元/t的进口合同价大幅下降。
  近年来,由于受国际垄断巨头的控制,钾肥价格从2007年的2100元/t左右上涨到2008年的4800元/t,严
重制约了我国农业对钾肥的需求,进口能力也大幅下滑,2009年仅进口钾肥200万t,同比减少约60%。目前,在
进口大合同的带动下,国内钾肥市场有望进一步企稳,国内复合肥企业对钾肥的需求量有望增加,2010年钾肥市
场需求量预计将有较大幅度的回升。
                                                  (敬请关注下期“2009农资行业大事记之农药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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