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轮胎作出反倾销初裁
本刊讯 6月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新充气工程机械轮胎作出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初裁,
裁定迈驰(山东)轮胎有限公司不是山东金宇轮胎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继承者,因此不适用山东金宇轮胎有限公司
的反倾销税率,而适用中国普遍税率。
2007年7月31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新充气工程机械轮胎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08年7月8
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 0.00%~210.48%。2009年11月10日,
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调查。(纳)
涉案产品海关编码
40112010.25 40112010.35 40112050.30
40112050.50 40116100.00 40116200.00
4011630000 40116900.00 40119200.00
40119340.00 40119380.00 40119440.00
401194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