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化工信息杂志
国家将利用国债资金支持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重大项目
2004年23期 发行日期:2010-08-16
作者:华文
国家将利用国债资金
支持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重大项目
    本刊讯  5月31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节能、
节水、资源综合利用重大项目和示范项目以及现役火电厂脱硫设施建
设备选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了做好资
源节约和工业污染治理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利用国债资金组织实
施一批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重大项目和示范项目以及现役火电
厂脱硫设施建设项目。
    节能方面  重点支持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高耗
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包括以洁净煤、天然气等替代燃料油改造,干
熄焦、高炉炉顶压差发电、水泥中低温余热利用、燃煤工业锅炉(窑
炉)节能改造,以及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改造。
    节水方面  重点支持电力、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造纸、
纺织等高用水行业节水;矿井水利用、中水回用等废水资源化;沿海
缺水城市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以及工业节水示范园区建设等。
    资源综合利用方面  重点支持共伴生矿综合开发利用、木材节约
代用、工业废渣资源化利用,以及以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为
重点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
    重大技术示范方面  以推广潜力大的共性和关键技术为主,重点
支持火电厂不同规模、不同工艺路线烟气脱硫、脱氮国产化、产业化
示范及高效除尘产业化示范;重点行业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产业化示
范;城市污水、污泥利用技术产业化示范,城市垃圾焚烧技术和成套
设备产业化示范;高效环保材料、药剂产业化示范,高性能环境在线
监测仪器仪表产业化示范;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示范。
    现役火电厂脱硫设施建设  针对我国二氧化硫、酸雨污染严重的
现状,以及电力工业快速发展与脱硫减排措施严重滞后的矛盾,重点
支持“两控区”内或中心城市现役火电厂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华文)
当前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