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碳排放强度将成法定指标
本刊讯 12月6日,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坎昆会议期间举行的“基础四国”联合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
政府拟将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而碳强度指标一旦通过全
国人大批准,将成为具有国内法律约束力的指标。
解振华介绍,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十一五”期间,中国政府提出了2010年单位国内
生产总值能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的目标,累计投入2万亿元人民币,在节能减排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去年底,中国政府公布了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行动目标,并将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解振华表示,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领域已经出台了多部法,包括节能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法以
及环保法等。并将在适当时机考虑气候变化立法。在谈到中国建立碳市场问题时,解振华说,中国已经在自愿性
碳交易机制领域开始了试点工作,一些地方还建立了环境交易所。(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