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早期收获计划1月1日起全面实施
本刊讯 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规定,两岸双方于201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货物
贸易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有539项台湾产品可以享受优惠关税待遇进入大陆市场。
早期收获计划是为使两岸民众尽早享受到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利益,在两岸经济关系实现自由化之前,
对双方部分产品实行降税以及对部分服务贸易部门实施开放。同时,继2010年10月28日大陆实施首批5个服
务贸易部门早期收获开放措施后,又将有6个服务贸易部门对台开放。
据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杨毅介绍,在货物贸易方面,大陆对台降税产品主要涉及台湾中小企业、传统产业的产
品,还包括大陆对台主动降税的18项农产品。按照2009年两岸经贸统计数据,2011年早期收获计划产品对台降
税金额将达到4.72亿美元。
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只是落实框架协议的第一步,随着后续商谈的推进,两岸经贸关系将不断向前发展。
(ECFA的实施对大陆石化产业的影响分析请见本刊4~5版。)(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