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正在制订建筑产品法规,有害物质必须清楚标明
欧盟议会在2011年1月18日全体会议上进行二读投票,同意全部采用去年12月欧盟部长理事会提出的建筑产
品法规的议案文件,这就意味着该法规在未来几个月将被批准成为新法规,将在欧盟公报正式公布之日20天后正式
生效。估计将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该法规将替代原来的建筑产品指令,含有有害物质的建筑产品必须清楚标明,为了更好地保护建筑工人和建筑
设施使用者的健康和安全,建筑产品制造商必须提供每一个投入市场的建筑产品的“性能声明”(Declaration of
Performance -DoP),其中必须包括该产品在使用期间产生的有害物质的释放数据。除了履行欧盟REACH法规第31
或33条涉及到的现行信息要求之外,还必须要一起提供“性能声明”。
REACH法规第31条规定了有害物质和混合物的安全数据表的要求,包括那些被分类为PBTs和vPvB 的物质,或
包含在许可候选名单中的物质。REACH法规第33条要求凡含有高度关注的化学物质(SVHCs)其浓度超过0.1%(重
量)的物品供应商应提供给接受者充分的信息,以便安全使用这些物品,至少应提供所含物质的名称。然而REACH
法规中仅限定是物品的概念,在建筑产品法规中,“建筑产品”的定义包括了混合物和物品两种概念。
新法规对以传统方式生产或以保护遗产的方式生产以及以非工业生产过程生产的建筑产品,可豁免“性能声明”
的要求。(钱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