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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关于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新法规正式公布
2011年4期 发行日期:2011-01-25
作者:星莹
欧盟委员会关于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新法规正式公布
    欧盟委员会(EU)No 10/2011“关于与食品接触的塑料和制品的法规”在2011年1月14日已被通过并正式公
布,将于2011年5月1日起实施。该法规包括了有885种物质被许可制造与食品接触的塑料的欧盟清单。规定只能
从许可物质清单中挑选物质来生产食品包装类塑料材料及制品所用的塑料层。许可物质清单涉及广泛,包括:单体
或其他起始物质;除着色剂以外的添加剂;除溶剂以外的聚合物生产助剂;以及微生物发酵中产生的大分子。
    近年来,塑料食品接触材料从单一塑料材质发展为最多含有15种不同的塑料层,这种多层材料往往采用阻隔
层来阻止阻隔层后面各层的迁移, 因此制订该法规是为了控制此种趋势,对于生产商用来保护食品所使用的食品接
触阻隔层后面的材料,允许采用未经许可的包装材料,前提是此类包装物质透过阻隔层渗入食品的数量不得超过
0.01mg/kg食品重量。
    此外,对于最终可残留在食品中的此类物质的数量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其中的某些物质,该法规规定
了“特定迁移限定值”,而对其他一些物质则未规定特别限值,而统一采用60mg/kg的最大限值。此外,该法规还规
定:“塑料材料及制品转移至食物模拟物(测试用介质)的成分数量不得超过从每dm2食品接触表面释放出的总量为
10(mg/dm2)。”致突变、致癌和致生殖毒性的物质事先未经许可,不得用在食品接触类材料中。至于此类包装中用
到的着色剂和溶剂不属于新法规的管辖范围,其在欧盟27国的国家法规中的规定仍适用,不过新法规提出“今后应
对此类情况做重新评估。”对采用纳米材料应经过个案评估获得许可,许可清单是基于对通常颗粒尺寸大小的物质而
言的,不包括工程纳米材料。(星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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