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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启动
2012年1期 发行日期:2012-01-05
我国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启动
  本刊讯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011年12月26日起,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
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
  通知指出,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
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
  通知明确了改革试点的总体思路:一是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
选取计价基准点和可替代能源品种,建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调整的机制。二是以计价基准点价格为基
础,综合考虑天然气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用,确定各省(区、市)天然气门站价格。三是对天然气门站价格实行动
态调整,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并逐步过渡到每半年或者按季度调整。四是放开页岩气、
煤层气、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出厂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按照试点的改革机制,广东、广西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分别为2740元/m3和2570元/m3,仅高于目前广东进
口的澳大利亚LNG价格,大幅低于目前广东其他气源价格及广西使用的国产LNG价格。因此,改革试点总体上不
会推高两省(区)天然气价格水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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