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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精神征集活动的启事
2012年22期 发行日期:2012-06-03
  行业精神是一个行业独具特质的精神品格,是展示行业形象、体现行业特色、引领行业健康发展的一面旗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石化行业支柱产业优势,增强行业软实力,促进行业持续有效和谐发展,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三届三次理事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开展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精神征集活动。
  一、征集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即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精神表述语应定位准确、特色鲜明,体现行业特点,具有较强的导向、凝聚、激励作用,有利于增强石油和化工行业全体职工的责任感、自豪感和归属感。
  2.行业精神表述语语言文字应高度概括、言简意赅,词语、词组或短语以3-6节为宜。作品应为原创,被认定抄袭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3.应征者可以是集体或个人;每名应征者可投稿1~3件;作品需注明作者的姓名或单位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电子邮箱。
  4.主办单位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改编、发表、使用等权利;最终审定启用的行业精神表述语可以是独立作品,也可以是若干作品的组合。
  二、活动安排
  行业精神征集活动拟分三个阶段在全行业开展:
  1、征集阶段(5~10月),在《中国化工报》、《国家石油和化工网》等行业媒体刊发征集启事,开辟“行业精神大家谈”等栏目,开展行业精神大讨论和征集活动的宣传报道;征集活动办公室接受应征者投稿。
  2、评审阶段(11月),评审委员会在应征作品中评出获奖作品,研究并向征集活动领导小组提出拟正式公布启用的行业精神表述语。
  3、颁布与宣传阶段(12月),根据征集活动领导小组审定意见,在12月召开的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上公布启用的行业精神表述语及获奖作品,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奖品;通过媒体向全行业和社会公众宣传推介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精神。
  三、奖项设置
  为鼓励石化行业广大企事业单位和职工踊跃参与本次活动,设立“行业精神作品最佳奖”和“行业精神作品优秀奖”,授予应征最佳作品和优秀作品的作者;设立“行业精神征集活动优秀组织奖”,授予积极开展行业精神征集活动以及行业精神大讨论的单位。
  四、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以电子版方式投稿,投稿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
  征集活动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4885415
  联系人:丁莉
  电子邮箱:hangyejingshen@163.com
  
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精神
征集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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