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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有望年内公布实施
2012年28期 发行日期:2012-07-17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有望年内公布实施
    本刊讯  7月6日,国家能源局相关人士透露,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目前已经完成了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研究、方案设计,以及配额制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主任王仲颖表示,配额制有望下半年时机成熟后公布实施。
    据悉,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有电网、发电企业和地方省市三个主体,其中,以电网企业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的实施责任主体,以大型发电投资企业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的配额义务主体,以各省(区、市)级政府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消费义务的行政责任主体。
    此前有报道显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讨论稿)》已经下发各省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在完善后再发布正式方案。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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