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8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两个征求意见稿,拟替代原有《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石化业内人士表示,两个新办法最突出的特点是:需国家发改委核准的境外投资项目总金额提高,反映出国家加大力度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有利于业内企业到境外投资油气等资源开发类项目;同时,《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也引导国外资金投资国内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并严格控制投资限制类项目。
据悉《境外投资核准管理办法》将原来需国家发改委核准的资源开发类项目中方投资额由“3000万美元及以上”调整为“3亿美元及以上”。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国际合作部主任庞广廉表示,中国政府一直鼓励企业走出去,这一调整正是为了适应近年来的新变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