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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行业将进一步对外资开放
2013年45期 发行日期:2013-11-22
作者:zhoukan2012

化工行业将进一步对外资开放
  本刊讯  商务部11月1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透露,商务部目前正研究推进四方面的改革,其中包括进一步放开化工、钢铁、汽车等一般制造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在扩大开放、投资准入方面,商务部近期将重点做好四方面的改革。一是加快推动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这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建立统一、公平、透明的投资准入体制。二是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进一步放开钢铁、化工、汽车等一般制造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包括放宽外资在注册资本、股权比例、经营范围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鼓励外资投向科技中介、创新孵化器、生产力中心、技术交易市场等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四是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商务部还将研究建立利用外资科学评价体系,引导利用外资从注重规模向提高质量和综合效益转变。
  最近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 有专家称,引进外资的同时,将带动先进技术的引进,这将促进化工行业提升技术,降低能耗与排放,有助于行业转型升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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