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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亿专项资金攻坚雾霾等大气污染
2014年4期 发行日期:2014-02-14
作者:zhoukan2012

100亿专项资金攻坚雾霾等大气污染
  本刊讯  2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
  会议要求在抓紧完善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以下措施:一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实施跨区送电项目,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广使用洁净煤。促进车用成品油质量升级,今年年底前全面供应国四车用柴油。推行供热计量改革,开展建筑节能,促进城镇污染减排。加快淘汰老旧低效锅炉,提升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水平。提前一年全面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二是发挥价格、税收、补贴等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对煤层气发电等给予税收政策支持。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今年安排100亿元,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行“以奖代补”。制定重点行业能效、排污强度“领跑者”标准,对达标企业予以激励。完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加大力度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汽车。大力支持节能环保核心技术攻关和相关产业发展。三是落实各方责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考核。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完善水泥、锅炉、有色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范环境信息发布。
  实际上,自去年初以来,华北地区连续出现雾霾天气,中央及地方政府多次提及大气污染治理问题,并出台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就在2月11日国新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副部长翟青介绍,环保部已经确定了2014年度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减少2%,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5%。今年各地要完成1473个项目,电厂脱硝再增加1.3亿千瓦,钢铁烧结机脱硝增加1.5万平方米,黄标车淘汰300万辆。他同时还介绍,《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以后,环保部门对京津冀及周边六省(区、市)提出了细化的要求。环保部还和全国31个省(区、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梳理了近期需要完成的22项政策措施。
  随着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措施的落地,可以预见,工厂脱硫、脱销,锅炉改造,污水处理等相关环保产品以及解决方案将迎来广阔的市场空间。(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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