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
中国石化业如何解决产能过剩顽疾?
——日本三井化学株式会社社长辅佐·中国总代表 得丸洋 访谈
前言:近年产能过剩问题成为国内产业发展挥之不去的心头之痛。去年10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有效地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同时指导其他产能过剩行业的化解工作。石油和化工行业虽然未列入《指导意见》,但其产能过剩的呼声一直不绝于耳。为此,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CPCIF)去年完成了《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专题研究报告》,并将炼油、氮肥、磷肥、烧碱、纯碱、电石、甲醇、氟硅八大行业化解产能过剩的对策建议上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相关部门。一场化解石化行业产能过剩的硬仗无可避免。
石油化工这一全球性的行业,产能过剩问题决非中国一家,国外的化解良策也大有借鉴之处。去年12月10日,在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外资委员会(CPCIF·MNC)主办的研修会上,三井化学株式会社社长辅佐·中国总代表得丸洋作了题为《日本石油化学的进程和产能过剩的应对》的演讲,与会代表反应热烈。为此,《中国化工信息》(CCN)特邀请得丸洋先生分享日本应对石化产能过剩问题的对策和经验,得丸指出,“中国和日本是近邻,有话说:中国经济发展一有风吹草动,日本媒体就大惊小怪,不是说中国经济发展过热,就是说中国经济开始减速。至少从宏观角度看,中国经济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会保持7%以上的稳定增速。尽管今后可能不会出现像过去一段时期的那样超过10%的增长,但已经成长为巨大市场的中国,其每年的增长还会持续保持庞大数量。与中国经济的增长同步,预测今后的化学产品的需求还会继续保持增长。但当前中国化学领域的产能过剩问题还没有提上政府级别的议程。这到底是因为化学领域产品繁多、构造复杂还是因为该问题的严重程度还没有达到国家级呢?对此,答案尚不明确。但是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部分化学产品的产能过剩问题被提到政府级别议程也许只是时间的问题。至少可以说,现在的中国,已经迎来了国家、产业、企业携手致力于解决化学产业结构问题的最佳时机。”
过剩隐患不请自来
CCN:日本石化产业的发展是走在世界前列的,快速发展过程中产能过剩问题势必也难以回避。您能介绍一下当时的情况吗?
得丸洋:
乙烯产业的发展路径既是日本石油化学的历史,也是日本应对产能过剩问题的历史。在日本石油化学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每次的转折点,必定伴随对产能过剩对策的讨论和具体实施(图1是日本乙烯生产量的变化过程。)。
20世纪60、70年代,日本迎来了40万吨级乙烯生产装置的时代,在通产省指导下,日本采取了轮番投资和共同投资的措施。随着技术的发展,各家公司为了追求规模效益纷纷新建40万吨级装置,为之后的大量产能过剩埋下了隐患。当时这方面的实例很多,如三井石油化学和日本石油化学合资(JV)浮岛石化第1、第2套装置(设备)等。
可以说目前的中国石化业也正处在当初日本所经历的高速增长期,但整个行业却几乎从未进行过全面的结构调整(或者说想调整,由于和某些地方、国有企业等的关系,调整并没有起到真正的作用)。中国对市场经济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这也可能是引发问题的原因之一。所以,60、70年代日本采取的措施及业界动向对中国石化行业应该是有参考价值的(详见表1)。
表1 日本石化产能过剩问题应对历史
年份 主要事件
1958年 日本第一家石油化学联合装置开始运行
1958年(4家)→1970年(17家) 40万吨级乙烯装置时代
政府指导→轮番投资、共同投资
60年代 经济高速发展设备扩张竞争
70年代 石油危机(1973年、1978年)
1975年 国内乙烯生产量有史以来首次呈现负增长
80年代前期 结构性萧条和共同设备废弃
1980年 乙烯生产量连续3年下降(1980年~1982年)
1982年 ·聚氯乙烯树脂联合销售公司成立
·聚氯乙烯单体·树脂的停产和整合
·通产省·产业构造审议会就高效率设备的集中生产、共同投资·联合销售、
产能过剩的处理等问题,回答了企业重组的必要性。
·乙烯产业形成萧条期垄断联合,决定废弃36%的乙烯生产装置
1983年 ·颁布《产购法》
·聚烯烃联合销售公司成立(4家)
80年代后期 泡沫经济 → 第二次产能增强
1986年 乙烯、聚氯乙烯树脂、聚烯烃、苯乙烯单体从产购法业种指定中解除。
1988年 乙烯新项目出现
三菱油化(鹿岛第2期),旭化成/三菱化成(水岛),京叶乙烯(1994年运行,
丸善石油化学·住友化学·三井石油化学),东曹(四日市),宇部兴产·三
井东压化学
90年代 泡沫破灭日元升值 → 业界重组*
1992年 乙烯生产量连续2年下降(92、93年)
1994年 三菱化成和三菱油化合并,三菱化学成立
1995年~ 聚烯烃、聚氯乙烯树脂的重组
1997年 三井石油化学和三井东压化学合并,三井化学成立
21世纪初 低速发展和事业整合
2003~05年 三井化学和出光兴产的聚烯烃合并企业等业界重组
2008年 由于世界规模的经济萧条,乙烯生产量较前年下降11%
2010年~ 通过LLP**对生产进行优化
2010年 LLP“千叶化学制造”(出光兴产/三井化学)
2011年 LLP“西日本乙烯”(旭化成化学/三菱化学)
乙烯生产量连续两年下滑(2011年、2012年)
2012年 三菱化学发布鹿岛事业所第1乙烯制造装置(年产39万吨)的停产计划(6月)
2013年 ·住友化学发布千叶工厂乙烯装置(41.5万吨)的停产计划(2月)
·旭化成发布水岛制造所乙烯装置(50万吨)停产计划,西日本乙烯 LLP发布乙烯装置整合为1的计划(8月)
注:*业界重组情况:聚乙烯 ,14家(1994年9月)→8家(2013年7月);聚丙烯,15家
(1994年9月)→4家(2013年7月);聚氯乙烯,15家(1995年6月)→6家(2013
年7月);聚苯乙烯树脂,9家(1997年9月)→3家(2013年7月)。
**LLP制度是日本为促进企业间的合作、推进共同事业的发展,于2005年引进的制度
步步为营巧妙化解
CCN:那么,面对产能过剩,日本政府和业界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得丸洋:总体来说,日本化解石化行业产能过剩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80年代前期→ 产购法、联合销售、设备废弃
经历了两次石油危机后,日本的石化业界迅速进入了被称为结构性萧条的时代。当时,根据通产省产业结构审议会的讨论结果制定了《产购法(特定产业构造改善临时措施法)》。基于这部法律及相关措施,成立了通用产品的联合销售公司以及废弃了部分设备,结果使其中36%的乙烯设备被废弃。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后期→ 进入泡沫经济时代,指定解除
20世纪80年代后期,日本已经摆脱结构性萧条的时代,转而进入泡沫经济时代。被指定为结构性萧条的产业被解除,乙烯产业出现了新建动向,如1994年开始运行的京叶乙烯(丸善、住友、三井石化)等。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 泡沫破灭,行业重组
1991年泡沫破灭,1992、1993年日本的乙烯生产量连续下降。这一时期出现了大型并购现象,由此产生了三菱化学(1994年)、三井化学(1997年)。此外,个别企业间兼并收购不断进展,通用树脂企业数量大幅减少。
第四阶段,2010年以后→ LLP的优化、设备停止·整合
2010年以后,日本正式进入国际化竞争时代,为了进一步提高效率而出现了有限责任事业联合(简称为LLP)制度,“千叶化学制造”LLP(出光、三井)(详见图2)、“西日本水岛乙烯”LLP(旭化成,三菱)成立。此外,还实现了一些乙烯装置的关停和整合。
对照日本石化业的发展,从在华日企角度来看,我认为中国石油和化工业界要面对以下课题:在中国化学产品当中,有一部分产品今后可能遇到大幅度产能过剩的问题;需要在符合中国社会经济的情况下做出某些需求结构的调整;目前钢铁、水泥、玻璃等领域,政府级别的对策已经开始实施,化学领域同样也需要政府和业界团体的积极应对。
LLP与株式会社的区别
项目 株式会社 LLP
法人资格 有 无
出资者责任 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
征税 向相关公司征税 向出资者征税(成员征税)
公司运营 需要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构 可由当事人以自治进行灵活运营
产能过剩 众矢之的
CCN:我们了解到,当天您在研修会上介绍日本石化行化解产能过剩的经验时,与会代表反应热烈。大家最关心的是哪方面的问题?
得丸洋:
中方与会者似乎是初次得知日本的这段历史。之前他们一直将日本视为新技术开发的先锋,近来也将日本在环境领域和RC活动方面的做法当作本国的参考。但是蒸蒸日上的中国化学业界,在全新挑战面前却面临无计可施的尴尬。因此他们对日本的应对方法表示出了极大的兴趣。
此外,当天还有不少欧美企业代表出席。在欧美企业面前做上述说明,我心里其实很忐忑。虽然这确实是日本式的做法,但担心有人会批判这种做法不符合国际化进程。没有想到的是,他们也持有同样的主张。可能在他们看来,解决中国石化行业产能过剩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了。
中方的第一个问题问得非常诚恳。就上述产购法有代表提问道:“为什么可以一下废弃36%的乙烯设备?当时的员工何去何从?”对于这一问题,我的回答是:当然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石油危机以后,各公司致力于有价证券组合的重组。在终生雇佣制度下,我们致力于员工的调动和再教育。中方提出这一问题,也说明中国企业现在所面临的课题还是相当困难的。
当时与会者另一个关注焦点是LLP。问题包括:LLP有什么好处?这一计划的立法程序是什么?等等。LLP、产购法等的框架在国家、业界团体、企业间关系与日本大不相同的中国,该如何立法、如何在企业中推行?我认为,这应该根据社会惯例,寻找适合中国的最佳方法。对中国人来说,他们最想知道的是产购法和LLP相关法律的具体内容。
化解过剩应升国策
CCN:最后,请您对中国石化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提一下建议。
得丸洋:
实际上,CPCIF已将部分化学产品的产能过剩作为重点课题。“CPCIF2013年重点课题”指出,炼油、氮肥、磷肥、烧碱、纯碱、电石、甲醇、氟硅等8个领域存在产能过剩问题。但是现在还没有采取具体的应对措施,该问题还没上升为国家级别的课题。我认为,只有上升为国策问题,措施实施起来才会更加有力。
在研修会上,我就向CPCIF领导提出,“除以上8个石化产品,如对苯二甲酸、苯酚等其他产品的产能过剩问题也不应忽视。”对此,CPCIF的领导回应,“按照过剩问题的严重程度排序,我们先找出了8项最突出的领域先下手解决。视对策的效果,再展开其他问题的解决。近期将与国家发改委就业界整体情况进行讨论。”
无论如何,中国化学业界今年必定会比以往投入更大的力气去解决产能过剩问题。中国的产能过剩问题的应对,即建立有秩序的市场环境,不仅是中国国内的问题,也是影响日本甚至世界的问题,需要政府和民众共同协作,才能使问题得到完美解决。
产能过剩确实是我国石化行业不容回避的严峻课题。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去年年底编制完成的《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专题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目前我国石化行业产能过剩呈现四个特点:一是产能过剩以传统基础产业为主,但是也有从传统行业向氟硅有机材料等新兴产业蔓延的趋势;二是产能过剩矛盾呈现出结构性过剩的显著特点,低端产品产能过剩严重,但高端产品供应不足;三是企业大型化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不少行业企业仍过多过散,存在大量缺乏竞争力的小企业;四是一些行业存在大量相对落后的技术和装备,如电石行业内燃炉产能仍然占全行业总产能的42%。
《报告》指出,化解石化行业产能过剩任务艰巨,需要政府加强产业政策和标准的制定或修订,提高准入门槛,强化环保和安全监管,相关融资部门也要健全项目责任制;还需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机制优胜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