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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发布首个煤制天然气地方标准
2014年48期 发行日期:2014-12-12
作者:zhoukan2012

新疆发布首个煤制天然气地方标准
  本刊讯  12月8日,新疆质监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自治区地方标准《煤制合成天然气》(DB65 3664-2014)将于2014年12月25日起实施。
  该标准由新疆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和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制定。这一标准对煤制合成天然气的热值和甲烷含量、氢含量、总硫含量和硫化氢含量、二氧化碳含量、氧含量、氮含量、水露点、一氧化碳、固体颗粒等9项技术指标作出明确规定,如规定:煤制合成天然气甲烷含量要达到95%,热值要大于每立方米31.4兆焦,氢的含量要低于4%,总硫含量要低于每立方米50毫克,固体颗粒要低于每立方米10毫克。进入输气管道的煤制天然气,水露点冬季要低于最低环境温度10℃,夏季要低于最低环境温度5℃。
  由于煤制合成天然气一些特殊性,常规天然气质量标准不适用于煤制合成天然气。因此,新疆《煤制合成天然气》地方标准的出台,有助于解决产品气质划分和技术要求的问题、产品试验方法、产品输送和混输、产品交割等一系列问题,有利于促进煤制天然气的健康持续发展。(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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