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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节能管理办法》6月30日起施行
2016年11期 发行日期:2016-05-31
作者:zhoukan2012

《工业节能管理办法》6月30日起施行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公布《工业节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6月30日起施行。
    工信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表示,制定《办法》,完善工业节能管理机制、措施,提升工业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和转型升级,是当前工业经济实现“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重要举措,也是依法履行工业节能管理职责的迫切要求。
   《办法》鼓励工业企业加强节能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鼓励工业企业创建“绿色工厂”,开发应用智能微电网、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和使用绿色清洁低碳能源。
   《办法》着重对重点用能工业企业的节能管理作出了具体要求。重点用能工业企业主要包括两类: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确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不满1万吨标准煤的工业企业。
   《办法》还提出,重点用能工业企业应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争创能效“领跑者”。鼓励重点用能工业企业利用自动化、信息化技术,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理事长方晓骅表示,结合《办法》,全行业“十三五”要着重研发推广一批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技术与工艺,着力发展化工过程强化、催化材料及工程、绿色制造工艺等成套关键技术和高端石化产品。此外还要加强全行业能效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节能、环保、健康、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着力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节能标准在能源管理工作中的基准作用,开展行业能效对标,提升企业能效水平;加强企业能源管理,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推进大型企业开展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源统计,实现系统性节能降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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