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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益型
2017年1期 发行日期:2017-01-01
作者:zhoukan2012

     2016年 回顾
 
    回顾2016年,我国炼油行业克服了市场、资源等不利因素,原油加工量和主要产品产量持续增加,产品结构和质量调整效果显著,节能减排取得一定进展,主要体现9个方面。
    1.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给炼油业带来深远影响
    1)进口原油使用政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运行[2015]253号)(以下简称《国家进口原油使用通知》)。此外,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
    2)产业发展规划
    国家出台了《石油和化学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国制造2025》和国家《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方案》(发改能源[2015]974号),其中,《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方案》中明确了2017年1月1日起全国供应国V车用汽柴油;力争2019 年全国供应国Ⅵ汽柴油。
    3)与炼油业相关的环保、安全方面的国家政策
    在节能减排方面,国家出台了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GB31570-2015)》标准等,这些对炼油行业水排放、二氧化硫排放、成品油质量升级进程等规定了具体指标和要求,将促进炼油生产过程清洁化和产品清洁化。此外,《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财税[2015]71号,2015年10月1日实施)提出将对石油化工行业和包装印刷行业作为试点行业征收VOCs排污费。在安全方面,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强化了生产主体责任和人员责任追究。
    2.全国炼油能力和加工量大幅度增长,炼厂大型化明显
    据统计,2016年我国炼油的原油加工能力达到7.56亿吨,已成为世界炼油大国,位居世界第二位。
    中国石油炼油加工能力为1.89亿吨,占我国总炼油加工能力的25%,共26家炼厂,炼厂平均规模726万吨,其中,千万吨级以上炼厂9家;中国石化为2.66亿吨,占我国总炼油加工能力的35%,共34家炼厂,炼厂平均规模782万吨,其中,千万吨级以上炼厂13家。其他炼油企业包括中海油、中国化工、中化、中国兵器、陕西延长、地方民营炼厂、外资及煤制油等。截至2015年底,全国地方炼厂共79家,总原油加工能力22875万吨。2016年1~10月份,我国炼油加工量突破了4.7亿吨,同比增长逾5%。
    全国炼厂平均负荷率从2010年的84.2%降至2015年的75.4%,呈逐年下降趋势,预计2016年全年炼油装置的负荷率为75%左右。
    国内大型炼厂不断增加,新建炼厂规模均在1000万吨以上,老装置通过扩能改造扩大规模,炼厂平均规模增加,全国千万吨级炼油项目25个。低油价使得炼厂成本大幅降低,2015年我国炼油行业利润640亿,同比2014年的122亿元大幅增长420%。
    3.地方炼厂随着原油进口权放开政策的实施,使用原油量激增
    随着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的落地,在2015年包括: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中化弘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东营亚通石化有限公司等14家国内企业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共保留一次原油加工能力7770万吨,核定用油数量共计5819万吨;淘汰自有落后装置能力2420万吨,淘汰兼并重组32套小炼油装置(总能力1672万吨)。
    商务部出台原油进口权政策,进口商显现多元化的趋势。原油进口以往主要由中联油、中联化、中海油、中化集团和珠海振戎5家国营进口单位代理进口原油,随着商务部发布 《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标志着国家原油进口改革进入实施阶段。商务部先后赋予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和东营亚通石化有限公司等企业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意味着同时拥有原油进口使用权和原油进口权的地炼数量达到了 11家,目前进口商显现多元化的趋势。
    国家在进口原油使用权和原油进口权政策调整方面打出的“组合拳”,受到了地方政府及地方企业的高度关注。“两权”同时下放,带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外资企业更多的是权利与利益的再分配,改革会给很多企业带来机会,但同时也给很多企业带来严峻的挑战,炼油格局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
    4.原油自产量降低,进口量持续增加,进口量中山东位居第一
    据统计,2016年1~10月,我国原油表观的消费量47672.0万吨,与2015年同期45141.5万吨相比增长了5.6%;而原油产量16682.4万吨,与2015年同期17874.1万吨相比减少6.7%;原油进口量31230.7万吨,与2015年同期27496.8万吨相比增长13.6%;原油出口241.0万吨,与2015年同期229.4万吨相比增长5.1%。
    受国家使用进口原油政策的带动,山东进口原油量跃居全国第一。全国主要省份进口原油情况见表1。
    5.成品油总产量增加,呈现航煤和汽油产量持续提高,柴油产量略减
     据统计,2016年1~10月我国的成品油(汽煤柴合计)产量28641.2万吨,与2015年同期27946.2万吨相比增长2.5%。
    按产品种类统计,2016年1~10月,我国的汽油产量10687.7万吨,与2015年同期10014.9万吨相比增长6.7%;煤油产量3298.3万吨,与2015年同期3010.3万吨相比增长9.6%;柴油产量14655.2万吨,与2015年同期14921.0万吨相比减少1.8%。
    6.成品油需求增速放缓,为国内市场供需平衡,成品油出口量增加
    2016年1~10月,全国成品油表观消费量26018.4万吨,同比下降1.3%。
    为平衡国内市场供需,成品油出口量增加。统计期内,全国成品油出口3019.8万吨,与2015年同期1936.8万吨相比增长55.9%;尽管同期成品油进口量397.0万吨,与2015年同期353.3万吨相比增长12.4%;但是出口数量远大于进口数量。
    成品油消费结构也在变化,煤油增长明显,汽油有所增加,柴油大幅度降低,分品种分析如下:
    汽油的产量和出口量大幅度增加。据统计,2016年1~10月,汽油表观消费量9928.3万吨,与2015年同期9586.6万吨相比增长3.6%;汽油出口量780.2万吨,与2015年同期445.0万吨相比增长75.3%;汽油进口20.8万吨,与2015年同期16.7万吨相比增长24.5%。
    煤油消费量、产量及出口量增长明显。同期煤油表观消费量2570.0万吨,与2015年同期2343.4万吨相比增长9.7%;煤油出口量1024.9万吨,与2015年同期964.8万吨相比增长6.2%;煤油进口296.6万吨,与2015年同期297.9万吨相比减少了0.5%,略有下降。
    柴油消费量大幅度降低,产量略有减少,出口量增加一倍以上。统计期内,柴油表观消费量13520.1万吨,与2015年同期14432.7万吨相比减少6.3%;柴油出口量1214.8万吨,与2015年同期527.0万吨相比增长了130.5%;尽管柴油进口79.6万吨,与2015年同期38.7万吨相比增长了105.9%;但总体净出口数量增加。
    此外,东明石化实现了汽油出口1万吨,2015年地方炼油企业成品油出口实现零的突破。另据报道,2016年一季度成品油出口配额下放,还是按照来料加工复出口的方式进行出口。预计地方炼厂2016年全年出口成品油或继续增长。
    7.汽柴油质量标准升级步伐不断加快
    我国进行了高强度、快节奏的汽柴油质量升级,已经接近国际先进水平。201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提出2016年1月1日起,东部地区全面供应国V标准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等。
    为适应国内环保要求,国内炼油企业通过建设汽、柴油加氢装置等措施调整装置结构,优化汽柴油调和组分,满足了汽柴油质量升级的要求。
    8.通过研发创新,我国炼油技术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我国已基本掌握当代主要先进炼油技术:先后成功开发重油催化裂化、加氢裂化、渣油加氢、延迟焦化、连续重整等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套技术;拥有柴油加氢精制催化剂工业化技术和最大化多产丙烯催化裂化技术;克拉玛依石化《环烷基稠油生产高端产品技术研究开发与工业化应用》获得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重油催化裂化等部分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深度催化裂解(DCC)技术、催化裂化和加氢精制等催化剂已出口国外;在工程化方面,具有依靠自有技术建设千万吨级炼厂能力,如,广西千万吨级炼油厂为自主设计;此外,信息技术在企业的应用取得了重要进展,部分企业已应用ERP系统,部分主要生产装置实现了先进过程控制(APC)。
    9.企业推进节能、注重安全和环保
    在节能方面,企业开展了一系列的节能措施,炼油厂能耗进一步降低,根据全国2015年度石油和化工行业重点耗能产品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情况,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位居前列。
    在安全方面,企业持续实施短板治理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主要集中在生产装置以及罐区、电气、消防稳高压、公用工程系统等方面实施了一批治理项目,消除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完善了安全防范、检测、监控等装备设施。
    在环保方面,普遍建立了三级环保防控设施,持续开展了废水、废气、废渣达标排放治理工作,按照国家环保部发布的《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规定了:一般地区催化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50mg/Nm3、100mg/Nm3和30mg/Nm3)加大了催化裂化烟气SO2、NOX和粉尘治理及锅炉烟气治理和污水深度处理力度;还实施了一批污水治理项目。

     2017年 展望
  
    2017年是我国“十三五”计划实施的第二年,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炼油行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也是多方面的,分析如下:
    1.国际油价低位运行
    综合各大机构的研究结论,对未来国际油价走势分析集中在有3种不同的观点:
    油价将震荡回升,到2020年回升到90~100美元/桶的较高价位;油价将在较长时期内在50~80美元/桶震荡;油价将可能进一步降低。但无论哪种观点,都不支持100美元/桶以上的高油价,因此,低油价将成为未来炼油工业发展面临的一种新常态。
    2.全国炼油产能过剩应引起重视
    目前我国炼油能力处于阶段性的过剩状态,国家及企业应重视炼油能力扩张的问题,应首先适当调整新建产能的步伐和节奏;其次为淘汰落后炼油产能,应制定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再次,加强行业监管等措施,以适应新常态下炼油行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3.国内成品油需求增速放缓将为新常态
    随着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中第三产业比重不断提高,以重化工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比重逐步降低,尽管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国汽车保有量还将较快增长,成品油需求仍有较大增长空间,但是由于各种用油机具单耗不断降低,以及车用燃气、电动汽车等替代能源快速发展,成品油需求增速的放缓。预计2017年将保持煤油增长明显,汽油有所增加,柴油大幅度降低的趋势。
    4.安全和环保要求不断提高
    国家陆续发布《石化和化学工业节能减排指导意见》、《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文件以及新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一系列实施细则已经或即将出台,这些都意味着,环保标准将越来越高,监管执法将越来越严,相关税费也会加快调整。加快转型发展,实现炼油工业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已刻不容缓。

         发展建议
   
    2017年我国炼油工业发展的重点是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益型,提出以下举措:
    1.优化资源配置
    由于原油资源供应已成为我国炼油行业发展的重要的影响因素,我国原油对外依存度持续增加,我们在继续加大原油资源获取力度的同时,炼油行业要优化原油配置,提高加工集中度和利用水平,提高原油加工效率。
    2.提升炼油竞争力
    第一,以满足交通运输燃料为目标,增产航煤,努力降低生产柴汽比,调整柴油生产结构,提高车用柴油生产比例。减少石油焦等低价值产品的生产,优化调整产品结构;第二,为减少国内产能过剩的压力,应鼓励炼油企业向油头化尾发展。第三,提高装置对高硫、高酸以及重质原油加工的适应性。第四,依靠技术创新,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第五,加强宏观调控,通过机制淘汰落后,并注意把握新建项目投产节奏,确保我国炼油工业有序健康发展。
    3.启动汽柴油国Ⅵ质量升级工作
    调整装置结构:通过增加烷基化、异构化装置等汽油组分生产能力,合理增加重整和苯/芳烃抽提能力,保障汽油质量国Ⅵ升级;适度发展催化柴油转化技术,保证柴油质量升级。
    4.持续加强技术创新
    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炼油核心技术和专有技术的开发,重点开发劣质原油深加工新技术、清洁燃料生产新技术等。
    与信息化技术的深度融合将引领炼化业务向智能化方向发展。用信息化技术提升传统炼油产业。炼油企业应加强对MES、LIMS、ERP等各种基础信息系统的集成,形成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提高管理系统的利用效率;探讨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数字化技术等,进行建设智能炼油厂的尝试。
    5.大力推进安全和环保工作
    首先,从工艺加热炉、催化裂化和制氢装置入手,做好工艺过程节能减排;其次,进行二氧化碳减排等先进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再次,加强环保设施、力争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少增污。此外,在安全方面,做好本质安全措施。
    6.紧跟国家战略,抓住新热点
    要贯彻《中国制造2025》,促使炼油产业加强两化融合、推进绿色制造技术。同时,对炼油行业而言,“一带一路”可以促进原油资源“引进来”和装备、技术、产品和工程服务“走出去”,提高炼油行业的国际化水平。
    7.加强税收监管,塑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随着使用进口原油政策的实施,2017年国内原油加工量势必大幅增加,国内成品油供大于需的形势将加剧,加之新能源汽车等替代能源加快发展,外资炼油权益产能继续上升,市场竞争将更趋激烈。政府需要在税收、安全、环保、油品质量等多方面加大监管力度,引导企业规范运作,为炼油行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表1    全国主要省份进口原油的情况   万吨  
名称               进口数量 比例/%
全国 31230.7 100.00
山东 9202.8 29.47
辽宁 3805.8 12.19
广东 3499.7 11.21
浙江 2454.9 7.86
江苏 2110.4 6.76
福建 1698.0 5.44
上海 1654.8 5.30
黑龙江 1329.0 4.26
广西 1138.8 3.65
海南 942.3 3.02
北京 859.2 2.75
新疆 828.9 2.65
天津 822.7 2.63
河北 780.2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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