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化工信息杂志
工业集聚区 水环境管理政策思路初探
2018年12期 发行日期:2018-06-18
作者:■ 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 蔡治国

    近期,中央媒体陆续曝光了安徽、江苏、河南等地一系列工业园区违法排污事件。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园区内的企业为降低环保投入,通过私设暗管、渗坑渗井排放等违法手段偷排漏排,工业固废违规堆放,违法倾倒,污染了园区周边的河湖和地下水,有的甚至造成了严重后果。如今,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已成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中的一块突出短板,亟需深化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加大集中整治力度。
  
工业园区是水环境管理的重中之重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工业污染防治。作为工业企业的主要载体,工业园区的水污染治理已经摆上环境管理的重要日程。2015年4月,中国政府颁布实施了《水污染行动计划》,即“水十条”。“水十条”提出,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水污染防治法》将“水十条”相关规定凝练升华,上升为法律条文,明确要求工业园区应当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
    政府文件、国家法律之所以要对工业园区提出如此具体的要求, 是由我国工业园区的特点所决定的。
    一方面,我国目前各类国家级开发区达到552家,排放工业废水的国家、省两级园区约2300多家,其他由地方政府设立的各种园区更是为数众多。工业园区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重,2016年219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放区和146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GDP约为17万亿元,占当年全国GDP的22.97%。工业园区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工业升级重要的承载平台。
    另一方面,我国工业结构偏重,工业污染排放基数大、风险高,一旦发生事故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害,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为形成规模集聚效应,同时也便于环境监管、降低环境风险,新建污染企业原则上必须建在工业园区内,各地也正大力推动现有重污染企业搬迁入园,工业园区还将承载越来越多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好坏、环境管理能力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决定我国工业污染防治的未来。但现状是,我国工业园区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仍有相当一批工业园区重发展、轻环保、管理混乱,一些园区甚至成了污染企业的藏身之所,成了污染的保护伞,与园区相关的污染事件时有发生,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已成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中的一块突出短板。

多部门联手治污获初步成效
   
        “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生态环境部牢牢把握水环境质量改善核心,以落实“水十条”任务为抓手,联合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等部门狠抓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有力推动了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水十条”实施以来,生态环境部和相关部门一起通过集中培训、定期调度、现场督导、信息公开等方式推动各地落实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推动建成514座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占园区全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总数的23%。目前国家和省2级工业园区中,有94%的园区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有93%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实现了与生态环境部门的联网。
    二是全面有效提升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的意识。2016-2017年,生态环境部对11个省(区、市)“水十条”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工业园区实施了限批,对少数存在严重污染问题的园区,与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协调,撤销园区资格。2018年3月以来,生态环境部再次组织开展抽查核实工作,目前已抽查57个园区,发现近200个问题。通过这些努力,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园区管理机构对园区水污染防治更加重视、责任更加落实,很多地方都是由党委或政府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管。
    三是在信息化等管理手段方面取得初步进展。为了更好地进行长效化管理,生态环境部提出每个园区都要建立各自的水环境管理档案,称之为“一园一档”。目前,已初步完成了第一阶段对于国家和省2级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正组织对“一园一档”进行全面信息化,并与流域水质管理相结合,初步建立了工业园区与流域水质管控单元的空间联系,实现园区地理分布标识和流域控制单元信息可视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等相关情况数字化等功能。

硬件与软件治水短板凸显
 
    1.硬件方面,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仍不健全、不完善,距离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差距较大。
    一方面,仍有一小部分园区目前依然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另一方面,一些园区虽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但管网建设滞后,园内工业和生活污水未能做到全收集全处理,有的甚至只收到很少一部分,由于水量不足,污水处理厂只能是“晒太阳”。除此之外,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工艺与工业废水类型“不匹配”,造成处理效率低。例如,一些园区将化工、电镀等企业的废水排入只有简单生化处理工业的污水处理厂处理,并不能有效去除相关污染物,存在较大的环境风险。
       2.软件方面,工业园区的设置和管理能力水平总体薄弱。
    一是一些工业园区设置不合理,不规范。
       我国很多园区建立之初都是“一哄而上”,缺乏科学规划和系统布局,历史遗留问题多。后来一些地方发觉问题不对,又开始整合,就造成目前这种所谓“一区多园”的现象非常普遍。绝大多数园区的整合,仅仅是个形式上的整合,而不是从产业上进行优化,数量上看似减下来了,但边界职责不清、布局更加分散等问题又产生了,区内企业所属的行业门类更多,企业更加复杂,污水收集处理搞简单的“大杂烩”,管网一建就是几十公里长,不利于产业循环共生和废物集中收集处理,与最初规划和规划环评相去甚远,有些园区甚至根本就没有规划和规划环评。
    二是园区环境管理底数不清。
      绝大多数园区的管理机构,甚至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对区内企业数量类型、废水种类、主要污染物、排放特点、排放量等基本信息都不掌握或掌握不清,使得企业违法偷排有空可钻。
    三是集聚区环境管理责任不清,技术支撑严重缺乏。
      工业园区环境问题复杂,专业性强,很多地方未树立环境保护责任意识,重经济、轻环保,环境管理人员配置不足、技术支撑能力十分匮乏,成为园区环境监管不到位、污染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
  
“一园一策”打好攻坚战
   
    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工作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化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加大集中整治力度。
    一是深化落实“水十条”要求。继续对各地区“水十条”任务完成情况拉条挂账,督促整改。对未完成要求的地区严格执行限批措施,决不允许在没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情况下新增涉水项目,并严格控制解限和销号条件,问题严重的撤销其园区资格。同时在专项行动和抽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纳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范围,严格处理。
    二是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开展重点地区工业园区整治行动。结合流域控制单元水质改善要求,发挥“一园一档”分析研判优势,找准问题突出园区。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园区管理机构主体责任,要求其组织排查摸底,发现污染问题和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限期整改,三年见成效。
    三是推动提高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水平。着力打造好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平台,并实现与流域管理、污染源管理平台的数据共享和管理上的无缝衔接。明确园区责任和空间边界,严把环境准入关。推动建立相关的负面清单制度,不具备特定处理工艺和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设施,不得接收相关行业的工业废水,防止稀释排放,防范环境风险。在“一园一档”的基础上,指导工业园区进行环境问题诊断,进而实行“一园一策”整治提升。研究发布工业园区环境友好指数,推动形成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

当前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