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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 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合作前景广阔
2019年2期 发行日期:2019-01-16
作者: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专业副会长 曾少军 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研究咨询部副主任 孙婧雅

    随着我国加大结构调整力度、转变能源发展方式,可再生能源实现快速发展,水电、风电、太阳能等领域都取得很大进步,对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引领作用。近年来,我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大,连续6年成为可再生能源的最大投资国。据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数据,2011年以来我国清洁能源投资额全球占比持续上升,2017年我国清洁能源投资额达1326亿美元,同比增长24%,可再生能源项目海外投资总额再创新高,超过440亿美元。

利用优势在“一带一路”沿线开展合作
    
    1.绿色低碳转型趋势
    当前,全球能源行业处于转折点,在近年来油价大幅下跌及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能源结构正加速向低碳化、无碳化方向转变,绿色低碳经济成为全球共识和主流。2017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占到全球发电量净增价值的70%,未来能源投资向可再生能源倾斜将是大趋势。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国际能源合作从以偏重传统化石能源开采的合作开始向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能源经济产业链转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数是新兴经济体与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能源普及率低、人均能源消耗量少等问题,能源不足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向新能源转型也成为其重要能源战略。
    2.资金优势
    我国经济发展平稳,资金充足,国际投资建设运营经验丰富,近年来已与全球80多个国家在水电、光伏、风电、核电等领域开展合作。我国金融机构正加快海外布局,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对外并购的资金能力正在不断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地位持续提升。“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资源禀赋各异,与我国经济互补领域与程度各不相同,因此,我国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的产业领域也呈现异质性。2017年,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达144亿美元,其中能源领域投资规模最大。可见,未来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可再生能源合作具有良好的资金基础,投资潜力巨大。
    3.技术优势
    当前,我国可再生资源领域企业技术水平在国际上保持着绝对优势。在太阳能领域,生产企业正通过新型硅材料的研发制造、电池制造工艺改进、生产装备技术提升等持续提升电池转换效率,减少电池的硅用量。太阳能热发电企业也正积极改进热发电站储热技术并降低成本。随着国家首批20个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陆续开工建设,企业的设备制造能力、系统集成能力和工程施工能力将不断得到提升,技术标准体系也逐步完善。
    4.国际市场优势
    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我国企业国际竞争优势明显,产品出口规模和发电装机规模都排在世界前列。在企业竞争力、产业链完整性上,我国新能源企业正全面、快速发展,产业效率持续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逐渐上升。
    在我国新能源产业国际优势不断提升的背景下,相关企业应抢抓“一带一路”倡议的机遇,积极与前沿国家沟通交流,通过产能输出、技术转让、直接投资、工程服务、经营管理等各种方式,深入开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国际合作。

可再生能源领域展现多元化发展机会
   
   “一带一路”沿线涵盖了发展中国家、相对发达国家和一些新兴国家,这些国家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所处的开发阶段不同,发展潜力及未来合作方向各异,这样的市场结构带来了多元化的发展机会。未来可根据这些区域的可再生能源先天优势、发展规划等,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布局。
    1.风能
    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统计,2017年全球风电市场稳步发展,新增装机容量为52.5GW,累计容量达539.1GW,继续由中国、美国、德国和印度引领。在“一带一路”国家及区域中,印度和土耳其风电发展迅速;哈萨克斯坦、东南亚一些国家发展缓慢,但后期开发潜力巨大;中东欧和西亚北非大部分国家发展相对落后。
    近年来,印度经济高速发展、能源缺口大,政府极其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因印度大部分地区处于热带季风活动范围,风力资源非常丰富,风电产业发展迅速,已成为全球风电行业重要市场之一。2017年印度新增风电装机容量4148MW,累计装机容量32.8GW,全球排名第四,预计2022年风电发展目标达60GW。印度风电产业发展速度虽快,但远低于其设定目标,仍需积极吸引海外投资。2016年末,印度政府出台政策,只要国外风力涡轮机生产者的产品符合国际标准,则无需再申请新的印度国内标准认定,这为我国风电设备厂商提供了出口机遇。
    土耳其风电产业发展速度较快,2017年表现抢眼,新增风电装机容量766MW,全球排名第八,累计装机容量6857MW。土耳其市场是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桥头堡,目标是到2023年发电容量中有20GW来自风力发电,而目前其风电领域仅有11GW的项目,潜力较大,也吸引着中国企业的投资兴趣。2017年4月,中国电建签约140MW风电项目群EPC合同,以工程总承包身份进军土耳其市场。
    东盟国家风电产业发展较缓慢,主要是风电成本相对较高,并网困难,尚未建立起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产业基础,近两年新增装机几乎为零,但市场仍存在潜力。欧洲风能资源丰富,是世界风能利用最发达的地区,但“一带一路”区域中的中东欧国家风电开发进展缓慢,仅波兰规模相对较大,危地马拉、塞尔维亚在2015年才新建商用风场,其他国家风力发电基本处于起步阶段,属于新兴的风能市场。中东国家风电发展比较落后,近几年新增容量很少,主要集中在埃及和约旦。
    综合来看,我国企业可重点考虑在风电利用发展速度较快的印度、土耳其等国加强风电产业的建设布局,在资源潜力较大、政府积极推进风电产业发展的哈萨克斯坦和东南亚一些国家展开投资或出口设备。
    2.太阳能
    当前,全球太阳能光伏市场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截至2017年底装机容量累计达402GW,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02GW,其中中国光伏新增装机53GW,连续五年居全球首位。“一带一路”沿线一些国家电力基础设施比较差、天然能源少、火电价格高,但日照资源丰富,光伏产业市场空间广阔。
    在“一带一路”国家中,印度光伏行业发展最为迅猛,光照资源丰富,若利用3%的闲置土地,其太阳能潜在装机容量将达7.49亿kW。与欧美及亚洲其他国家相比,东盟国家太阳能产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其中,泰国太阳能产业发展的最好,政府支持力度大,2017年新增光伏装机量达251MW,根据当前的发展速度,预计2036年泰国光伏发展目标有望达到17GW。我国太阳能企业也开始在泰国市场寻求机会,一些制造商承诺投资并建立组件生产设施,这一趋势未来仍将蔓延。越南太阳能产业发展正迎来黄金期,考虑到越南用地和劳动力成本低、经济发展快、制造业优势突出,近些年中国企业也积极在越南建设太阳能生产基地。
    综合来看,我国企业可深耕太阳能产业发展较快的印度市场以及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等太阳能发展潜力大的东南亚国家,以参股、并购、新建电站、建设生产基地和设立研发中心等方式在这些市场布局。长期来看,对于国际化程度高的太阳能企业而言,可关注中东市场的投资机会,提早布局或将大有裨益。另外,“一带一路”沿线一些国家太阳能应用环境严苛,如高强光照、高温、高湿、盐碱、高紫外等,光伏产品的高可靠性成为其应用与推广的关键。
    3.生物质能
    全球生物质资源十分丰富,每年可产生约850亿吨标准煤的生物质。2017年全球生物质能产业保持平稳增长,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8.1GW,欧洲、中国、巴西是增长的主要驱动力;生物质液体燃料产量增长达3.3%。据预测,2030年可再生能源在全球能源消费总量中的占比将达到36%,其中生物质能将占可再生能源的60%,在能源替代中持发挥重要作用。
   “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和国家中,印度和东盟国家生物质资源极为丰富,主要得益于其丰富多样的生物质废弃物,如农作物秸秆、木质生物质、动物粪便、生活垃圾等。其中,印度政府评估,该国生物质发电装机的潜力为2509万kW。目前,印度生物质发电主要应用在3个方面,即并网生物质发电厂、独立分散的生物质发电和制糖等行业的热电联产。东盟各国对生物质能源现代化利用的方式多样,主要为生物质发电和生物质液体燃料,其中泰国和印度尼西亚的生物质燃烧发电装机分别达232万kW和160万kW,占本国可再生能源的32%和17%。
    近年来,我国生物质能产业发展已渐入佳境,主要领域和产品已达产业化生产水平,拥有了一批颇具竞争力的生物质能源企业,在技术、资源方面拥有明显优势,已具备了出征“一带一路”的条件。我国企业可重点在印度和东盟布局生物质能的投资开发,帮助这些国家最大限度利用生物质资源,实现互惠互利。不过,我国大型的生物质能源企业主体较少且高价值的生物质能源产品还有待开发,可考虑组团出征,重点关注投资国的政策面和金融面,协调各方诉求,形成硬件良好的合作氛围。
    4.地热能
    近年来全球地热能市场一直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我国企业可寻求在东盟、欧洲、非洲等一些地热能发展迅速、政府支持力度大的国家布局,就地热开发技术进行沟通交流,在大规模的地热开发项目中开展国际合作,尤其可重点关注发展速度快、未来潜力大的菲律宾、印尼等国。目前印尼有331个极具开发潜力的地热矿点等待投资者加盟,当地政府也将通过财政和其他优惠政策为投资者提供便利,建议我国企业予以关注。

促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国际合作的政策建议
   
    1.以传统能源市场促可再生能源拓展
    世界能源结构向低碳化、无碳化方向演变的过程中,必然存在一部分新能源对传统能源的替代,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新能源与传统能源之间应是有机结合、分工合理、合作有序的。以传统能源市场促可再生能源拓展,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多地利用跨领域技术,不仅可以促进传统企业的转型升级,还可以推动新能源企业的成长,实现双赢。
    2.以重大项目合作带动可再生能源利用
    我国政府应继续科学合理地战略布局和规划,健全引导机制,推动“走出去”的企业有序、有重点地进行海外可再生能源投资。开展示范性重点可再生项目与工程建设,在进一步围绕项目开展双边贸易,推动重点产业落地生根,以点带面支撑起战略的整体实施,建立战略支点、重点项目与国际贸易协调发展的“一带一路”网络体系。
    3.支持民营可再生能源企业“走出去”
    我国政府应继续对民营可再生能源企业“走出去”给予支持,为企业提供风向标,打造战略支点。如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发挥国有企业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带动中小民营企业快速高效地“走出去”。
    4.加强可再生能源专利保护
    我国绿色能源产业技术专利的累计申请数遥遥领先于其他国家及地区,但海外专利申请总量不大,得到授权的专利数量更是有限,与我国新能源海外市场占有份额不相称。因此新能源产业海外专利布局力度有待加强,建议政府采取引导措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鼓励新能源企业“走出去”,培育有知识产权的企业最大程度地将专利技术市场化,优化对外专利申请环境。同时,应注重可再生能源专利保护,保障和促进可再生能源高新技术的创新,从而促进其产业化的发展。
    5.发挥可再生能源行业组织作用
    未来应继续发挥可再生能源行业组织作用。从公共治理角度来看,可借助行业组织身份参与东道国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对话,减少隐性风险;从行业治理来看,要发挥产业协调和管理功能,开展行业自律,规避恶性竞争;从企业发展来看,要发挥预警、咨询与服务的“传送带”功能;从国家利益角度来看,作为国际间经济利益对话与博弈的市场代表,行业组织要承担起维护产业利益与国家声誉利益的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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