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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柴油 全球强制使用带来的启示
2019年4期 发行日期:2019-02-15
作者:■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蔺建民

    截至2018年,全球已经有66个国家推出生物燃料强制使用的法律法规和执行细则,其中欧盟成员国27个,美洲国家14个,亚太地区国家12个,非洲和印度洋国家11个,以及2个非欧盟成员的欧洲国家。本文对近年来全球生物柴油应用热点地区和国家生物柴油强制推行的政策和支持措施进行介绍,以期为我国推广和使用生物柴油提供借鉴。

欧盟:
    获认证后可享补贴

   
    欧盟委员会(EC)在2003年就通过了2003/30/EC,即《生物燃料指令(BD)》;2009 年通过了2009/28/EC《可再生能源指令(RED)》。《可再生能源指令》是质化目标与量化指标的结合,对生物燃料的可持续性提出了总体规范性要求,只有符合《可再生能源指令》可持续性标准要求的生物燃料才能算作可再生能源,才能被计入可再生燃料指标中。因此,生物燃料必须通过相关权威机构按照一定要求认证才能被承认并享受税收优惠和补贴。为配合《可再生能源指令》的实施,2009年,欧盟车用柴油标准(EN590)中将生物柴油的添加量从5%提高到7%。
    在强制性措施的推动下,欧盟生物柴油的生产和应用一直处于全球前列,生物柴油产量从2009年的不到800万吨增加到2016年的超过1200万吨。目前,欧盟生物柴油产量应该在1300万吨左右,并且,每年还要从世界各地大量进口生物柴油。这些年先后从美国、阿根廷、印尼进口了大量生物柴油,我国在2016、2017年也向欧盟出口了几十万吨的生物柴油。
    欧盟目前强制使用不超过7%的生物柴油调合柴油,将来有可能进一步推广使用B10、甚至B20、B30柴油。实际上,欧洲标准化管理委员会(CEN)一直在进行含大比例生物柴油的车用柴油的产品研究和标准化工作,未来欧盟有可能在车用柴油EN 590的基础上,增加强制实施含高生物柴油的车用柴油标准,以加大生物柴油的利用力度。
    需要指出的是,鉴于棕榈油生物柴油的生产会对热带雨林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欧盟委员会已经将棕榈油为原料生产的生物柴油从可再生资源中剔除,2020年后将禁止使用棕榈油生产的生物柴油在欧洲使用。目前挪威已经开始执行,此举将会影响欧盟生物柴油的使用量以及东南亚国家生物柴油的产量。
    由于我国生物柴油来源于地沟油,因此在欧盟地区更受欢迎。
  
美国:
 越来越多州开始强制使用

   
    美国环保署 (EPA) 制定了强制指令《可再生燃料标准》(Renewable Fuel Standard,RFS)。2005年,开始实施第一阶段目标;2007 年底,美国EPA 修订通过《可再生燃料标准》第二阶段目标(RFSⅡ),要求提高交通燃料中生物燃料混配比例,生物燃料利用量从2008年90亿加仑(约2600万吨)增加到2022年的360亿加仑(约1.1亿吨)。
    在美国,各州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生物柴油强制加入的比例。2006年,伊利诺伊州和路易斯安那州开始强制使用B2柴油(含2%生物柴油的柴油),2007年俄勒冈州强制使用B2,2009年明尼苏达州、华盛顿州和弗吉尼亚州强制使用B2,2010年宾夕法尼亚州强制使用B2,2012年新墨西哥州强制使用B5。由此可见,美国越来越多的州开始强制使用生物柴油,而且生物柴油调配比例也在逐渐增加。2016年,爱荷华州生物柴油在柴油中的添加比例达到11%;从2018年5月起明尼苏达州强制使用B20柴油,规定从4月到9月销售的柴油中必须至少含20%的生物柴油,其中4月1日到14日期间可以少于20%(B20)但不得少于10%(B10),其他时间不得少于5%(B5)。
    在这些强制措施的推动下,美国生物柴油发展态势良好,已经成全球生物柴油产量最大、增速最快的国家。除此之外,美国还从阿根廷和印尼大量进口生物柴油。根据EPA统计,2016年美国生物柴油市场达到创纪录的28.9亿加仑,其中美国产量接近16亿加仑,其余部分全部进口。EPA预计,到2022年若实现RFSⅡ计划目标,当年可再生燃料将替代136 亿加仑石油,约占美国交通燃料总消耗量的7%,可节省石油进口资金415亿美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1.38亿吨,相当于2700万辆汽车的年排放量。
  
东南亚:
提高掺混比例以解出口压力

    
    东南亚地区有着丰富的棕榈油和椰子油资源,近年来生物柴油产业发展迅猛。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是东南亚地区生物柴油发展最快的国家,两国粗棕榈油总产量约占全球产量的85%。
    世界第二大棕榈油生产国马来西亚从2011年6月份起在运输行业首次推出生物柴油项目,当时要求在柴油中强制掺混5%的生物柴油。从2014年12月份起,马来西亚开始推行强制掺混7%的项目。日前马来西亚政府宣布,2019年2月起,在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强制实施B10。在生物柴油强制政策的影响下,马来西亚生物柴油产量也逐年增加,2017年全年产量为72万吨,2018年超过90万吨,预计2019年将达到120万吨。
    印尼已经成为全球生物柴油生产大国,2007年生物柴油产量就达到70万吨,2017年产量增加到295万吨。2008年,印尼政府通过法案,强制要求生产企业在能源消耗中使用生物柴油的比例至少达到2.5%,以减少对石化能源的依赖度。2013年,所有交通运输柴油必须含有3%的生物柴油,工业和商业用柴油须含5%,发电用油须含7.5%的生物柴油,补贴的柴油必须含有10%生物柴油;2014年,所有柴油必须含10%生物柴油,而发电用油必须含20%生物柴油;2015年将生物燃料在柴油中的强制掺混比例从10%提高到15%;2016年将生柴强制掺混比例上调至20%,但受到原油价格下降、棕榈油价格上涨以及出口欧盟和美国受阻的影响,生物柴油产量下降,强制使用比例没有达到预期目标。近期,印尼生物柴油发展态势良好,2018年产量有望再创新高,强制使用比例也真正增加到20%。印尼政府要求从2018年9月开始全面实施全部柴油的B20规格,如果没有达到比例会受到高额罚款。印尼将来会进一步强制使用B25和B30,以期在国内多消费生物柴油来缓解出口的压力。
    受欧洲对棕榈油生物柴油的禁用以及出口美国受阻,东南亚的马来西亚、泰国以及印尼将来还有可能进一步提高国内使用生物柴油的强制比例。印度尼西亚已经在考虑将B20进一步提高到B25、B30的计划,预计近年会强制推出以扩大内需。
  
南美:
    强制使用动力强劲

   
    阿根廷和巴西是南美洲生物柴油发展最迅猛的两个国家,其生物柴油的原料主要是大豆油。阿根廷生产的生物柴油主要出口到欧盟和美国,巴西生物柴油主要在国内使用。
    阿根廷是世界大豆第三生产国和第一出口国,发展生物柴油有很大的优势。2017年,阿根廷以生物柴油产量33亿升排在美国、巴西和德国之后而位居全球第四。2006年5月,阿根廷政府就颁布了法令 26.093(LAW 26.093)以促进生物能源的生产。该条法令要求到2010年1月,生物柴油的混入量必须达到5%,由于全国强制实施,极大地促进了生物柴油产业的发展,使得生物柴油生产商大量涌现,生物柴油产量短时间内得到很大提升。阿根廷国内市场体量不大,生物柴油产量很快超过国内的用量;同时由于税收政策对出口利好,生物柴油无出口关税而大豆油出口征收关税,生物柴油开始大量出口欧盟和美国。2010年9月,阿根廷强制推广使用B7柴油。2013年11月,为消除欧盟、美国“反倾销”诉讼对生物柴油出口的影响,阿根廷政府强制使用B10柴油,以求在国内尽量多消耗生物柴油。2015年10月,阿根廷能源部将生物柴油在农业和交通上的搀兑率进一步提高到20%。
    因反倾销诉讼带来出口欧盟和美国受阻,阿根廷将来会全面推开B20柴油,而且加入比例还有可能进一步提高。
    巴西是世界上生物能源开发和利用最早、规模最大的国家。受强制推广使用法律法规以及各种优惠补贴政策的影响,巴西生物柴油发展迅猛,目前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生物柴油生产国,2017年产量约380万吨,2018年有望超过450万吨。最新的情况是从2019年3月起,全国将再次提高生物柴油比例,强制使用B11柴油。目前巴西生物柴油原料中70%来自于大豆油,20%来自于牛油,4%来自于棉籽油,另有6%来自于其他植物油或废弃油脂,其中大豆油使用上限政府规定不超过80%。
    巴西虽然没有出口的压力,但因为国内市场旺盛,生物柴油强制使用的动力强劲,2019年已经开始强制使用B11柴油,并计划逐年增加生物柴油的加入量,有可能在2025年左右实施B15柴油,到2030年时强制使用B20柴油。
  
对我国推行生物柴油的启示

   
    我国生物柴油起步并不晚,从2000年前后就有生物柴油工业产品在试用和销售。但经过多年发展,目前产量不大,在全球范围内属于一般水平,2017年全年产量约72万吨,与马来西亚相当。
    其实,我国发展和推广生物柴油比世界上任何地方应用生物柴油的意义都要重大,除了可以改善汽车尾气排放、减少温室气体量、降低原油对外依存度等优势,我国使用生物柴油还可合理利用地沟油,减少其回流餐桌的风险,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然而,目前生物柴油在我国并没有大范围的应用。近年来,只有上海市在进行B5柴油在加油站的试用试验,但用量不大,而其他地区尚无应用生物柴油的计划,我国生产的大量生物柴油只能出口欧盟地区。
    对比中外生物柴油的发展,可以明确看出,出台强制使用的法律法规,并辅以税收减免和各种优惠补贴,是推广生物柴油的不二途径。我国可以借鉴国外强制使用生物柴油的各种经验,制定适合我国情况的生物柴油推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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