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橡胶消费国,消费规模已连续12年居世界首位。同时,我国又是橡胶资源极度匮乏的国家,每年75%以上的天然橡胶和40%以上的合成橡胶依赖进口,橡胶资源总体对外依存度超过70%,比石油、铁矿石更大,远远超过国家战略资源安全警戒线。
废旧橡胶是可再生利用的资源。废旧橡胶主要来源为废旧橡胶制品及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其数量在废旧高分子材料中位居第二位(仅次于废旧塑料)。废旧橡胶可作为减量化、无害化、再利用的重要废旧物资。旧轮胎可以通过翻新继续使用;废轮胎还可以通过生产再生胶、橡胶粉等利用方式变废为宝。目前我国通过正规渠道回收的废橡胶不足50%,30%以上被当作垃圾进行焚烧、填埋或闲置堆积。这不仅使橡胶废弃物中含有的橡胶弹性体、织物、聚酯、金属等有价资源无法得到循环利用,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还会向环境中释放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因此,做好废旧橡胶的循环利用,是促进我国环保事业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重要措施。
废旧橡胶的资源化利用技术
废旧橡胶资源化利用大体可以分为两种方式:直接利用和间接利用。直接利用是指以原有形状或近似原形进行利用;间接利用是指完全改变原有形态或化学结构,获得不同于原产品的使用方式。
间接利用的一种典型方式是使用河南东和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制造的WJ-9型连续式干馏处置设备。废旧橡胶进入主机干馏,干馏产生的油气进入气包;在气包内,杂质和重质油部分沉降到下面,用渣油罐进行收集;轻质油部分进入到油道冷凝器进行冷却,进入到储油罐进行收集;没有冷却下来的伴生气进入水封净化后进入气柜,供燃烧室作燃料使用;通过热干馏、出渣后,最终剩余碳黑及钢丝,可作为商品循环利用。处理过程不产生固体废弃物。
我国废旧橡胶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问题
多年来,我国废旧橡胶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目前也面临不少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废旧橡胶循环经济脱节
根据循环经济的理论,废旧橡胶只有在重新转化成再生资源,生产出橡胶粉或再生胶等产品时,才可谓完成循环。其中,回收和利用环节非常重要,回收是基础,利用是根本。而我国废旧橡胶制品发生与利用的现状很不平衡,未形成从废胎发生、收购到循环利用的一条龙,而是处于各自为战、相互脱节的状态。
2.废旧橡胶利用面不广
目前我国废橡胶利用渠道主要是生产再生胶。从美、日等发达国家废轮胎利用渠道来看,旧轮胎符合翻新条件的,首先进行翻新;不能翻新的,主要用作燃料,其热能利用占总利用量的50%以上。而我国翻胎业落后,大量新胎为一次性用品,热能利用尚未开始。目前发达国家对胶粉的利用占20%左右,而我国尚不足10%。被国际公认无二次污染的精细胶粉产业在我国还未得到大的发展,存在技术硬、市场弱的问题。
3.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
目前我国一些地方小胶粉厂、小再生胶厂、小翻胎厂大肆、盲目发展。据初步调查,全国生产再生胶、胶粉的企业多达400余家,其中80%的企业年产量在5000吨以下,有的企业不到1000吨;全国轮胎翻修企业有500多家,平均每家每年翻修轮胎在6000条左右。
4.政策支持滞后
许多发达国家相继成立了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机构,如美国的“废胎管理委员会”,加拿大的“废胎回用管理协会”等。而我国尚未建立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的管理部门,也未建立正规的回收利用系统,市场管理不规范。企业之间盲目、无序竞争,产品质量好、技术先进的企业得不到应有的支持。
5.旧轮胎翻新率低
目前我国旧轮胎翻新业发展速度不快,翻新状况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当前制约我国轮胎翻新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有三个:一是国产轮胎质量普遍低下,有翻新价值的旧轮胎的数量有限;二是多数车主缺乏轮胎保养意识,实行超载和苛刻行驶,胎面严重磨损,无法再实施翻新;三是缺乏翻前检选和翻后检验的手段和标准,加之整个社会对轮胎翻新的价值认识不足,使得翻新轮胎的市场难以拓展。
针对我国废旧橡胶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建议
一是加快制定废旧橡胶资源循环利用的管理法规,依法管理,规范行业发展。国家应当尽快建立和完善废旧橡胶回收利用管理法规和细则,明确生产、使用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对废旧橡胶制品综合利用进行科学定位;建立、健全废旧橡胶制品的回收利用渠道,以及回收处置费的征收、登记、缴纳、使用及管理办法;规定行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监督、规划、优惠政策,开展废橡胶利用技术研究和开发、二次污染治理,建立产品及其原材料标准、回收、统计、公报、奖励和处罚制度,及对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企业实行资质认证制度等。
二是完善对废旧橡胶制品资源循环利用行业的鼓励政策和机制。要尽快建立废旧橡胶制品回收利用收费与补偿机制,以废旧轮胎为例:一是从轮胎制造者和进口商的销售环节收取污染处理费,将其用于补偿废旧轮胎回收运输成本和各地回收集散中心、加工处理企业的政策性补贴等;二是完善税收制度,对废旧轮胎加工利用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对收取的废旧轮胎处理费与使用实行透明化操作,除国家各级审计部门监督外,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四是增加对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开发的投入,将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纳入科技三项费用的支持范围;五是将废旧橡胶制品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在全国各地成立废旧橡胶制品回收处理集散中心,负责本地区废旧橡胶制品集中回收、分类、初加工及再利用的集散。
三是对废旧橡胶资源化技术进行政策引导和宏观调控。我国胶粉工业刚起步,当前关键在于应用与推广。国家应整合协调废旧橡胶资源化产业,做到产业化、链条化,抑制污染严重的小厂家的盲目发展。并在此基础上,限定时间淘汰落后技术,进一步推广节能降耗新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鼓励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并扩大再生胶、胶粉的应用和深加工技术开发。
四是提高轮胎翻新率,优化产品结构。加强源头治理,提高新轮胎出厂质量,严格执行轮胎质量“三包”制度,推动贯彻磨耗极限标准,解决可翻新轮胎胎源严重不足的问题。推广预硫化轮胎翻新技术,适时提高翻新次数,强化轮胎使用、检测环节的磨耗极限控制。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预硫化胎面翻新比例,发展全钢无内胎、载重子午线轮胎及工程巨型轮胎的翻新。提高产业装备水平,广泛应用充压检测和激光、X光无损检测设备。
五是组织产、学、研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高校作为科技创新的龙头应该在废旧橡胶资源化利用中起到关键作用,可以与企业展开共同科研课题研究、担任企业技术顾问等。企业也应加快废橡胶行业不同层次人才的培养;总结废橡胶利用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先进经验, 在行业中推广、交流。另一方面,通过协会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废旧轮胎循环利用的意识,促进我国废旧轮胎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总之,正确处理废橡胶资源生产再生橡胶,是我国橡胶工业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废橡胶有环保、资源的双重使命,我国废橡胶综合利用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是必须指出,废旧橡胶的循环利用并不是仅靠政府、企业或科研机构单方面力量就能解决。对于政府而言,应该站在宏观层面、战略层面去完善法律法规,引导废旧橡胶利用企业的发展方向及发展路线。对于企业而言,应该规范企管法规,把握市场走向,使生产出的产品适应市场的需要,企业得以不断发展。对科研机构而言,在创新、完善技术的同时,更应该积极投身于工艺实践中,将知识转变成效益,并且积极发挥自身的影响力,成为政府的顾问和公众的专家。三方共同合作,共同前进,才能真正意义上促进我国废旧橡胶资源化、循环化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