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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大洗牌”下, 山东地炼何去何从?
2019年21期 发行日期:2019-10-31
作者:■ 中国石油规划总院 边钢月 张福琴

我国炼油持续发展
   
    1.炼油能力持续增加
    2018年我国炼油能力达8.3亿吨,与2017年的7.7亿吨相比有较大增长,炼油能力位居世界第二位。
    2.原油加工量持续增加
    2018年全国原油加工量为60357.0万吨,比2017年的56537.8万吨,同比增长6.8%;  
    3.炼油产品产量总体持续提高
    2018年国内成品油产量为36034.0万吨,相比2017年的34791.9万吨,同比增长3.6%;其中,汽油产量为13887.7万吨,比2017年的12844.5万吨,同比增长8.1%;煤油产量为4770.3万吨,比2017年的4230.9万吨,同比增长12.7%;柴油产量为17376.0万吨,比2017年的17716.5万吨,同比减少1.9%。
    4.汽油和航煤的表观消费量增加,而柴油的表观消费量同比下跌
    2018年我国汽油表观消费量总量为12749.44万吨,同比增长4.35%;柴油表观消费量总量为15922.55万吨,同比下跌4.60%;航空煤油表观消费量总量为3741.90万吨,同比增长14.06%。
    5.炼油能力明显过剩
    据统计,2017年全国成品油过剩总量为3645万吨;2018年全国成品油过剩3621万吨,2018年全国成品油出口达5800万吨,呈大幅增长态势。
    从动态上分析,2018年我国炼油行业产能利用率仅为73%左右,与世界平均炼油产能利用率82.5%相比,产能过剩十分突出。

炼油过剩的趋势加大
   
    随着国内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转型和增长动能转换正在对成品油消费带来重大影响。据统计,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炼油能力7.7亿吨,2018年随着新增产能投入,炼油能力8.3亿吨。根据2018年成品油过剩量推算,炼油能力过剩约为0.6亿吨。
    根据国家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到2020年全国炼油能力预计控制在8.8亿吨左右,年原油加工量达6.1亿~6.6亿吨。随着今后两年又一批新建炼厂产能的投产,我国炼油行业产能过剩的矛盾将会更加突出,预计到2020年全国炼油能力控制压力将增大。
    在炼油产能明显过剩的同时,还应看到我国化工产品特别是高端石化产品的短缺矛盾十分突出。据海关数据统计,2018年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进出口总额7543.35亿美元,其中进口总额 5187.95亿美元,出口总额 2355.40亿美元,行业贸易逆差高达2000多亿美元。贸易逆差的主要产品就是化工新材料和专用精细化学品。

山东省近期出台的地炼产能整合政策
   
    目前山东省原油一次加工能力2.1亿吨,占全国总能力的25%,其中地方炼油产能1.3亿吨,占全国地炼总产能的70%。
    为了提高山东省炼油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山东省政府出台了有关政策,具体如下。
   (一)《关于加快七大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10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七大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8〕248号),提出以下与地方炼厂有关的内容:
   (1)在“主要目标”中,明确了“地炼行业转型升级目标。
    力争到2022年,将位于城市人口密集区和炼油能力在300万吨及以下的地炼企业炼油产能进行整合转移;到2025年,将500万吨及以下地炼企业的炼油产能分批分步进行整合转移,全省地炼行业原油加工能力由目前的1.3亿吨压减到9000万吨左右,成品油(汽煤柴)收率降至40%左右,烯烃、芳烃等基础原料和高端化工新材料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基础化工原料(产品)占比达到35%以上的国际先进水平;地炼行业区域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炼化一体化、规模集约化程度明显提升,初步形成全系列高端石化产业链,实现由“一油独大”向“油化并举”的转变,行业发展质量和竞争能力明显增强,培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和炼化一体的精细化工、绿色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世界级产业基地。
   (2)在“实施路径和重点工作”中,明确了“加快地炼行业转型升级。
    按照“优化重组、减量整合、上大压小、炼化一体”的原则,推进全省500万吨及以下地炼企业炼油产能减量整合,在鲁北高端石化产业基地和省政府公布的炼化产业集中度较高、产能较大的化工园区,建设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打造高端石化产业和特色产业集群。在环保容量许可的情况下,分期分批实现规模集约化、产业园区化、炼化一体化发展。力争用3~5年时间,按照转型升级目标确定的产能压减比例,推进位于城市人口密集区和炼油能力在300万吨及以下地炼企业优化整合,规划建设30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同时,支持相关龙头企业牵头,按照国际一流水平,再规划建设30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同步关停该批炼油产能。到2025年,按照转型升级目标确定的产能压减比例,基本完成炼油能力在500万吨及以下地炼企业的优化整合,规划建设适应我省化工产业高端发展需要的2000万吨国际领先水平的炼化一体化项目。形成“油头化尾”一体化产业模式,实现炼油与下游高端石化产品生产的平衡发展。对500万吨以上的地炼企业,强化政策支持,在符合产业园区布局和政策导向的基础上,按照转型升级目标确定的产能压减比例,引导和支持企业自主参与产能置换和整合重组,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竞争能力。”
   (3)在“推进措施和任务分工”中,主要提出以下内容。
    ①研究提出配套措施。有关市要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地炼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的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时间进度,根据本地区行业和企业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一企一策”方案。省直有关部门要研究提出配套措施,对重点市、重点行业制定“一企一策”的支持政策。
    ②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发挥国家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政策先行先试的优势,争取国家对新上炼化一体项目、原油指标随迁统一调剂使用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统筹用好产能指标跨区域转移、能耗、排污总量、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政策。
    ③建立完善倒逼机制。制定高耗能行业差别化电价、水价、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安全生产、技术质量标准,倒逼低端产能市场出清,确保跨区域产能转移顺利实施。承接产能转移的区域要严格落实“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要求,通过各种措施削减区域内污染物排放量,为产能顺利落地创造条件。新建产能技术工艺、装备水平和节能减排指标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④发挥好产能置换政策作用。用好国家产能置换政策,研究制定我省地炼等行业的产能置换及配套政策,鼓励支持企业通过产能指标交易、参股入股等形式开展兼并重组。支持大企业(集团)按照“上大压小”的原则实施产能整合,鼓励其联合有关企业出资入股、投资建设大型高端项目。
    ⑤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对县(市、区)财源建设、转移支付、企业搬迁、职工安置、技术改造、兼并重组、土地收储等进行支持,实施“飞地经济”、财税分成等财税引导政策。引导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重点支持高耗能行业整合重组,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研究实施财税激励政策,支持产能出清的企业转型升级,引导钢铁、地炼、电解铝等行业向深加工、精细化、高端化方向发展。
    ⑥盘活用好企业腾置土地。通过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等手段,有效盘活搬迁后的厂房和土地。退出后的划拨土地可依法转让或由地方政府收回,其土地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支付退出企业职工安置费用。用好土地收储、土地熟化政策,对地炼等行业污染土地实行有效治理。实施差异化土地供应政策,对推进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在用地指标上给予奖励。
    ⑦妥善安置分流职工。全面摸清企业职工底数,统筹做好职工安置分流、生活保障、就业创业等工作。
   (二)《关于推进全省地炼企业产能整合转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
    据报道,2019年8月山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全省地炼企业产能整合转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2019年9月3日,山东省政府“地炼企业产能整合转移政策解读会议”在济南召开。山东省直有关部门、相关市化工专项行动办和部分地炼企业负责人约80多人参加会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分别就裕龙岛项目整体情况、财政税收奖补、职工安置、土地开发供给、金融信贷等进行了政策讲解,并与地炼企业就产能交易资金拨付等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烟台市和南山控股有限公司分别在会上介绍了裕龙岛项目前期工作情况。
    会议强调,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地炼企业要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推进地炼产能整合转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严格按照省里确定的工作任务、时间节点,细化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制定“一企一策”工作推进方案和具体任务“配档表”,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建立工作推进和政策落实的“绿色通道”,为推进地炼产能整合转移创造良好的环境。
    专家认为,山东省政府出台以上政策,有利于提升山东省地炼行业区域集中度、炼化一体化和规模集约化程度;有利于形成全系列高端石化产业链,实现由“一油独大”向“油化并举”的转变,行业发展质量和竞争能力将会明显增强;有利于培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和炼化一体的精细化工、绿色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世界级产业基地。

缓解我国炼油能力过剩的建议
   
    山东省近期出台的地炼产能整合政策,给全国炼油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学习借鉴的典范。展望未来,为实现国内炼油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的发展,要解决炼油能力过剩的突出问题,需要积极采取措施,提出如下4项建议:
   (1)加强全国炼油能力总量的控制
    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保持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基本平衡。面对当前炼油能力过剩、化工产品不足、结构有长有短的复杂矛盾,必须采取有效的宏观调控手段,严格控制炼油产能总量,防止出现与前一阶段钢铁、煤炭总量严重过剩类似的突出矛盾。既不搞“一刀切”关门,也不搞无条件放开。对于今后新上的炼油项目,必须布局有规划、原油有来源、码头(运输)有条件,并具备市场配套等条件。在供给和需求基本平衡的条件下,坚持“上大压小”、淘汰落后的原则,把我国炼油行业总产能动态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
   (2)国家建立炼油企业清单,严控计划外新增炼油能力
    在实现优质产能对落后产能的替代过程中,大型央企、地方炼厂及合资、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纷纷参与角逐,行业开始了新一轮“大洗牌”。为了能够正确引导地方炼厂的良性发展,一方面应建立“全国炼油企业清单”,保护优质产能,严控炼油新增产能,合理把控项目实施节奏。同时,进一步完善《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对于未纳入该方案的新建炼油项目一律不得建设,实行炼油总量控制;未经主管部门核准不得再新建和改扩建炼油能力。
   (3)针对现有主要炼油企业,加大炼化一体化力度,减缓成品油过剩
    在近几年炼化产能扩张中,产业链条两端的参与者“殊途同归”,打造炼化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条成为共同趋势。大型炼厂积极进行改造升级,一些企业的发展从燃料型炼厂向化工型炼厂转变,优化产品结构成为提升盈利能力的关键;对于原油加工量较小的地方炼厂,应充分做好区域整体优化,在政府引导下,集中原油资源,做大炼油并向化工发展。
    引导获得进口原油配额的地方炼厂良性发展。对获得国家使用进口原油资质的地方企业参照央企进行管理;鼓励企业利用先进生产技术,进行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新产品开发、应用与推广;进一步推进炼油企业从“燃料型”向“化工型”转型升级,形成炼油化工一体化产业模式;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
   (4)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做好区域优化,实现新建和淘汰能力的联动
    应充分借鉴山东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全省地炼企业产能整合转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快七大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经验,做好现有炼油产能的整合优化工作,提升炼油产能的竞争力。以山东为例,据报导,山东有9家地方炼厂达成整合意向,对裕龙岛项目有实质推进。山东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是被纳入山东省石化行业新旧动能转换、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标志性工程。
    为加快推进山东省地炼企业产能整合转移工作,省发改委、工信厅牵头组织三个工作组,在2019年8月与东营、淄博、日照、德州、滨州地炼企业开展对接洽谈,其中有9家企业此前已达成整合意向。这9家炼厂常减压加工能力合计达到2500万吨,拥有进口原油使用配额1480万吨。按照山东省1∶1.25的地炼炼化产能压减比例计算,这9家炼厂压减产能2500万吨,正对应着裕龙炼化一期的2000万吨产能。
    由于规模越小的炼厂综合开工率越低,柴汽比越高,竞争力相对薄弱,往往资金能力不具备使其继续扩张的条件。山东的石化产业规划为“压小上大”“压低上高”,同时采取减量替换,或逐步关停300万吨以下地炼产能,再进一步关停500万吨以下产能,推动炼化一体化,发展高端及精细化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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