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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印发
2021年7期 发行日期:2021-04-01

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印发

    为进一步提升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高质量发展,国家发改委联合科技部、工信部等近日印发《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要以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绿色发展为核心,加强系统治理,创新利用模式,实施专项行动,促进大宗固废实现绿色、高效、高质、高值、规模化利用,提高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

   《意见》明确,到2025年,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同时,《意见》提出综合利用产业体系不断完善、技术创新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利用制度基本完善、协同发展模式不断创新、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增强等5个方面目标。

   《意见》还提出,要提高大宗固废资源利用效率,拓宽大宗固废利用途径,扩大综合利用规模。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绿色发展和创新发展,实施骨干企业示范引领、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大宗固废系统治理能力提升等资源高效利用行动。

   《意见》要求,各级发改委和各有关部门要健全法律法规,积极推动资源综合利用立法,强化执法监管。继续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绿色信贷,支持相关企业发放绿色债券,鼓励地方支持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不断探索依靠市场机制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的路径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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