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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考核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地的关键一环
2021年21期 发行日期:2021-11-01
作者:■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郝军 陈丹江

  安全生产责任是法定职责。《安全生产法》(2021版)第四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要求,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2021年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的主题“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就突出强调了“责任”二字。但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的实践表明,安全生产最难落实的恰恰是“责任”,抓好安全生产最重要的措施是落实责任。一般来说,安全生产事故追责追到最后,几乎都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那么,到底该怎样有效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笔者认为,面对安全责任落实难的问题,实现安全责任量化考核不失为关键一环。

没有量化的责任难考核

  所谓责任,是一种职责和任务,安全责任则是从业者所应承担的安全职责及安全任务。既是任务,就该量化,不然,责任人不知道该朝哪个方面使劲,以及该使多大的劲。但在现实生活中,安全生产既是“责重山岳”,有时却也存在“责任虚化”问题,导致责任不落实。比如,企业对员工在产品产量、合格率、能耗等方面都有明确的量化考核指标,考核起来比较容易;而对员工应该遵守的安全规定及安全责任,则往往只是给出了一些抽象要求和原则规定,比如要求员工“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和工具”等,就难以落实和考核。根据调查了解,不少企业不仅一线员工安全责任无量化指标,企业管理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量化考核更是普遍没有做到。如这些年一直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但党、政一把手安全生产到底各负什么责任,又该怎样量化和考核,不少企业一直没有厘清,更没有做到。这也是为什么每每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调查的问题清单中,总会有一句诸如“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的表述。当然,客观上安全责任的量化确有一定难度,但正因为如此,安全责任量化才成为一个时下需要各方深入探讨的新课题。 

无法考核的责任难落地

  一家化工企业的负责人告诉笔者,他所在企业每年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但确实存在考核难的问题。考核起来似乎只有两种状态,不出事故就是“1”,出了事故就是“0”。事实上,不少企业年年都搞安全责任制,但却年年事故不减、隐患不断。究其原因,还是在于安全责任不清不楚,量化考核难以到位,没有量化的责任悬在空中,难以落地。

  一般来讲,企业对员工那些看得见的责任相对容易检查考核,比如“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和穿戴各种防护用品”等,因为生产现场一眼就能看出员工穿没穿工作服、戴没戴安全帽、系没系安全带。有考核就会产生激励,员工的责任落实也比较容易到位,比如绝大多数员工已经做到了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但也有许多责任是看不见的,对那些表面上看不出来的“责任”,如果再没有量化考核指标,落实起来就更是难上加难。比如设备巡检如果不规定时间和次数等指标,落实起来就是一句空话。一线操作员工的安全责任量化难、考核难,企业管理人员更是如此,比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七项职责的第一条“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如果不明确一些量化考核指标,根本就难以考核;再如工会主席安全责任中“参加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等职责,同样存在难以量化和考核的问题。

安全责任量化考核势在必行

  《安全生产法》(2021版)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国委院安委会早在2017年就下发的《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中,就明确要求加强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管理。但安全责任量化考核难,这是几乎所有生产企业面临的共性问题,也有一些企业为此进行过各种探索,但目前为止还没有见到较为科学合理的安全量化考核体系和完整有效的解决方案。为解决这一长期困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瓶颈问题,行业已有不少机构和企业正在进行积极研究,比如有的企业通过将安全责任表单化、全员责任量化法的途径,把企业每名从业者的安全责任分解、细化、量化,达到可考核的效果;有的公司试图通过构建“责联网”系统,将责任信息化,以解决责任量化问题。一些安全领域成功的实践表明,责任量化只要抓住关键岗位、关键要素、关键指标,而不是追求面面俱到,通过量化考核达到激励约束的效果是完全可行的。由此可见,安全责任量化考核,对于规范安全行为具有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今后,化工行业还需加快探讨可行方案,努力实现“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形成可操作、能落实的制度措施。真正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大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责任量化重在抓住关键指标

  以往,有企业尝试安全责任量化考核问题,但因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过于强调岗位责任制的面面俱到和事无巨细,结果造成另一种形式的“考核难”而束之高阁。可见,责任量化考核必须充分考虑方案的可操作性,在量化指标的设置上抓住影响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和主要指标,加大考核权重,考核奖惩分明。比如,对于工艺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高压、低温负压、腐蚀冲刷等危险,以及易引发的泄露、着火、爆炸、灼伤、中毒、窒息事故和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指标,必须设置量化考核标准;对不安全事件指标、“三违”管理指标、直接作业管控关键指标(与本岗位工艺流量、温度、压力、报警、联锁等指标相关操作规程执行到位率100%,重要工艺指标操作控制合格率100%,误动设备、误操作次数,重要工艺操作及开停车审批、执行到位率100%等)、安全教育培训指标、环保控制指标、岗位演练指标、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设施完好指标、隐患排查风险分析指标等,必须直接量化考核。就作业岗位而言,对出现超出工艺允许范围的温度和压力值时,一定要严惩,不能不痛不痒;对特殊作业如动火作业和受限空间作业违章等涉及企业重大安全的事项,重罚程度好比交通的酒后驾驶处罚,要让其重新取证上岗;对管理岗位而言,如主要负责人七项安全职责中的任何一项未完成,考核结果都应是“不及格”等。

  总之,评判一个企业安全责任量化考核体系是否科学合理,一定要从两个方面加以衡量:一是要看能否促成全员安全生产任务的完成,体现激励性;二是要看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是否越来越少,是否具有体制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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