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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汽柴油市场供求关系的 量化评价方法
2024年11期 发行日期:2024-06-04
作者:■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苏卫国

在国内汽、柴油市场价格形成的各种影响因素中,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发挥着中长期的基础性决定作用,供求关系是短期市场价格变化的主导因素。本文运用数理统计方法,回顾分析2020年4月份以来国内汽、柴油市场价格运行的主要特征,得到量化评价汽、柴油市场供求关系的思路与方法,为石化行业工作者提供参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价格水平高低及动向可以真实反映市场供求关系所处的状态。对于市场供求关系所处状态的评价,往往是“供不应求、供求平衡、供过于求”或者“供应偏紧/需求旺盛、供应宽松/需求低迷”等定性化的描述。但对于不同时期的相似状态,此类描述无法体现其间的差别程度,对预测市场行情的指导性不足。

  按照《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内汽、柴油市场流通的零售和批发环节实行政府指导价,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情况,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在不超过最高价格的前提下,成品油批发企业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零售企业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由于政府指导价是汽、柴油市场供应价格的上限,市场价与指导价的接近程度可以直接表征市场供求关系所处的状态。通过观测分析汽、柴油市场价与指导价的差价,可为评价市场供求关系提供一种较为客观的视角,是提高汽、柴油短期市场价格预测准确性的技术基础。

市场标杆价的选取

  1.国际市场原油价格

  选取WTI、ICE布伦特、DME阿曼的近月合约结算价,按照对国内市场的影响程度,评估三个基准油价的重要性,分别赋予其一定权重,计算每日结算均价,作为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的统计样本。

  2.国内市场汽、柴油价格

  2.1 汽、柴油市场价格

  从销售定价机制的市场化程度考虑,选取山东地炼销售挂牌价计算国内汽、柴油市场价格指数,价格口径为含税、自提。

  综合考虑一次加工能力、生产经营稳定性、产品质量水平等市场影响因素,选取东营、淄博、滨州、潍坊、菏泽地区的16家炼厂(平均加工能力549万吨/年,合计加工能力约8800万吨/年)作为代表性企业,采集主流市场信息机构公开报道的各企业92#国六汽油、0#国六车用柴油销售挂牌价,计算每日均价,作为国内汽、柴油市场价格的统计样本。

  2.2 汽、柴油指导价

  采用山东省内最高批发价作为统计样本。

  3.统计周期

  为全面考察汽、柴油市场价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及政府指导价的相对变化关系,价格数据的起止日期选定为2020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不含周六、日)。

  按照上述方式统计国际原油、国内成品油的每日价格数据,得到的价格走势分别见图1、图2、图3。

汽、柴油市场价格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1.国际市场原油价格

  根据2020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的全部样本计算,国内汽、柴油市场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9320、0.9096。说明从中长期角度看,作为原料成本的主要构成,国际原油对国内成品油的市场价格水平发挥着基础性的决定作用。

  从图1可见,尽管国内成品油与国际原油价格走势的形态类似、中长期方向趋于一致,但也存在较多的短期涨跌速度不同甚至方向相反的情况。分别计算各自然月内汽、柴油与原油价格的相关系数,统计结果见表1、表2。

  全部样本的相关系数(汽油0.9320、柴油0.9096)与表1、2所示情况的差异较大,说明汽、柴油的中长期市场价格水平主要由原油价格决定。而在较短时期内,原油价格的作用明显弱化,甚至存在大约20%左右的月度负相关情况,市场供求关系成为推动汽、柴油市场价格变化的主导因素。

  2.汽、柴油市场供求关系

  计算2020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汽、柴油市场价与最高批发价的每日差价,走势情况见图4,可见汽、柴油市场供求关系所处状态和运行节奏存在较多的阶段性差异。

  通过修正箱线图分析,剔除图4差价数据中的疑似异常值(汽油21个,柴油9个),得到差价的有效样本汽油1022个、柴油1034个,统计结果见表3。

  通过直方图分析,可以确定汽、柴油差价的主要运行区间为:汽油780~2230元/吨、柴油570~1500元/吨。处于该区间的样本数占比约为80%左右,差价中位数为汽油1433元/吨、柴油1007元/吨,与表3所示的中位数较为接近。

  通过箱线图分析,观察有效样本的数据散布程度,发现汽、柴油差价的中位数均基本位于中间位置,数据分布较为对称,具体情况见表4、图5、图6。

评价汽、柴油市场供求关系的量化标准

  鉴于市场价格机制具有自发调节供求关系趋于平衡的功能,在较长时间周期内,可将汽、柴油市场价与最高批发价的差价中位数附近视为供求关系相对平衡的位置,用于判断市场供求关系是否处于平衡状态,并作为度量供求关系失衡程度的基准。

  1.标准的提出

  本文得到的差价中位数值依赖于汽、柴油市场价格的采样范围、计算方式和统计周期。由于“供求平衡”是一个理论概念,使用差价中位数来表征市场供求关系处于平衡状态,没有任何可靠和直接的方法来确定其唯一数值。所以应该采用差价中位数上下较窄的差价区间,这个较窄差价区间依据汽、柴油差价主要运行区间的20%计算并取整确定,具有更好的适用性。

  在确定了代表供求关系处于平衡状态的差价区间后,对于差价超出这一区间的情况,均可认为市场供求关系进入失衡状态。为区分供求关系失衡的程度,可取表4中IQR(即四分位数间距)数值的一半,与差价中位数相加减并取整,作为划分温和失衡与明显失衡的边界。

  按照上述方法,得到评价汽、柴油市场供求关系的量化标准,具体见表5。

  2.标准的运用

  以2024年市场行情为例,计算年初以来国内汽、柴油市场价与最高批发价的每日差价(截至5月24日),与表5所示标准的对比情况见图7、图8。

  由图7、图8可见,今年以来国内汽、柴油市场供求关系总体上差异较大:1—4月份汽油市场基本供求平衡,4月底以来进入供应宽松状态;柴油市场基本处于供应过剩状态,尤以2、4、5月份较为明显。

  3.注意事项

  通过跟踪观测市场价与最高批发价的差价,可以及时辨别汽、柴油市场供求关系所处状态及其变化趋势。结合国际油价走势、炼油行业开工率及加工利润、成品油商业库存、出口配额等重要信息,综合研判下一阶段的供求关系变化趋向,为预测汽、柴油短期市场价格提供客观依据。

  在实际运用中,须注意以下两点:

  ⑴与评价标准相关的重要参考数值(Q1、M、Q3、IQR等),依赖于汽、柴油价格的采样范围、计算方式和统计周期而有所变化。本文所确定的评价标准,是以山东主要地炼的销售挂牌均价、山东地区最高批发价为样本,统计2020年4月—2024年3月的差价而得出。对于其他市场区域的评价标准,可以参考本文所述的思路、方法确定,不宜直接完全照搬。

  ⑵由于近年国内汽、柴油市场竞争格局处于快速变化中,评价标准中差价区间的具体数值应每年重新核定一次,对比是否出现了明显变化。这样既体现最新市场形势变化,又保证评价方法符合一致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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