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国家质监总、
铁道部、交通部和中国民航总局日前联合公布了《剧毒化学品目录》
(2002年版)。为宣传加强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本刊将陆续刊出
目录。凡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采取必要的保安措
施,加强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进行管理。
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
一、剧毒化学品的判定界限
1. 剧毒化学品的定义
剧毒化学品是指具有非常剧烈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
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含农药)和天然毒素。
2. 剧毒化学品毒性判定界限
大鼠试验,经口LD50≤50mg/kg,经皮LD50≤200mg/kg,吸入LC50
≤500ppm(1ppm=10-6)(气体)或2.0mg/L(蒸气)或0.5mg/L(尘、
雾),经皮LD50的试验数据,可参考兔试验数据。
二、本目录为2002年版,共收录335种剧毒化学品
本目录将随着我国对化学品危险性鉴别水平和毒性认识的提高,
不定期进行修订和公布新的目录。
三、本目录各栏目含义
1.“序号”是指本目录录入剧毒化学品的顺序。
2.“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是指剧毒化学品的中文和英文名
称。其中:“化学名”是按照化学品命名方法给予的名称;“别名”是
指除“化学品”以外的习惯称谓或俗名。
“*”表示该剧毒化学品含量来源于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2268-90)。
“※”表示该剧毒化学品含量来源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
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检验报告
3.“分子式”是指该剧毒化学品的元素组成。
4.“CAS号”是指美国化学文摘社为一种化学物质指定的唯一
索引编号。
5.“UN号”是指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在《关于危险
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桔皮书)中对危险货物指定的编号。在目录中标
注2个UN号是指该剧毒化学品2种不同形态危险货物指定的编号。
6.“受限范围”是指该剧毒化学品受到中国政府的限制范围。
“Ⅰ”表示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化学品;
“Ⅱ”表示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
“Ⅲ”表示在蔬菜、果树、茶叶和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的农药。
四、本目录是以化学品毒性指标作为判定界限而收录,不改变现
行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运输部门可从管理实际出发,按现行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
品名编号》(GB6944)分类,制定实施相应的监管措施。
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
序号 中文名称 分子式 CAS号 UN号 受限范围
化学名 别名
1 氰 氰气 C2N2 460-19-5 1026
2 氰化钠 山奈 NaCN 143-33-9 1689
3 氰化钾 山奈钾 151-50-8 1680
4 氰化钙 CaCN2 592-01-8 1575
5 氰化银钾 银氰化钾 KAgCN2 506-61-6 1588
6 氰化镉 CdCN2 542-83-6 2570
7 氰化汞 氰化高汞;二氰化汞 HgCN2 592-04-1 1636
8 氰化金钾 亚金氰化钾 KAuCN2 13967-50-5 1588
9 氰化碘 碘化氰 ICN 506-78-5 3290
10 氰化氢 氢氰酸 HCN 74-90-8 1051
11 异氰酸甲酯 甲基异氰酸酯 C2H3NO 624-83-9 2480
12 丙酮氰醇 丙酮合氰化氢; C4H7NO 75-86-5 1541
2-羟基异丁腈;
氰丙醇
13 异氰酸苯酯 苯基异氰酸酯 C7H5NO 103-71-9 2487
14 甲苯-24-二异氰酸酯 24-二异酸甲苯酯 C9H6N2O2 584-84-9 2078
15 异硫氰酸烯丙酯 人造芥子油; C4H5NS 57-06-7 1545
烯丙基异硫氰酸酯;
烯丙基芥子油
16 四乙基铅 发动机燃料抗爆混合物 C8H20Pb 78-00-2 1649
17 硝酸汞 硝酸高汞 HgNO32 10045-94-0 1625
18 氯化汞 氯化高汞;二氯化汞; HgCl2 7487-94-7 1624
升汞
19 碘化汞 碘化高汞;二碘化汞 HgI2 7774-29-0 1638
20 溴化汞 溴化高汞;二溴化汞 HgBr2 7789-47-1 1634
21 氧化汞 一氧化汞;黄降汞; HgO 21908-53-2 1641
红降汞;三仙丹
22 硫氰酸汞 硫氰化汞,硫氰酸高汞 HgSCN2 592-85-8 1646
23 乙酸汞 醋酸汞 C4H6O4Hg 1600-27-7 1629
24 乙酸甲氧基乙基汞 醋酸甲氧基乙基汞 C5H10HgO3 151-38-2 2025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