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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布2004年原油、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数量
2003年31期 发行日期:2006-04-17
作者:华信
商务部公布2004年原油、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数量    本刊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我国加
    本刊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承诺,7月30日,商务部分别公布了2004年原油、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数量、分配依据和申请程序。2004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总量为1095万t,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总量为610万t(包括汽油、航空煤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蜡油)。    商务部对可以申请原油、成品油非国营贸易配额的企业和申请依
    商务部对可以申请原油、成品油非国营贸易配额的企业和申请依据做出具体说明。凡符合条件的原油、成品油进口单位均可通过商务部授权机构提出申请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受理的时间为2003年8月1~31日。(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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