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医药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
本刊讯 8月31日,由国家发改委研究制订的《医药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正式
颁布实施,对引导建立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医药产业、推动部分领域进入世界领先行列具有重大意义。
《意见》提出了2006~2010年中国医药产业的主要发展目标为:①在化学原料药领域,实现20个市场增长潜
力较大、附加值较高的产品产业化;②在化学药物制剂领域,争取有5个以上制剂产品取得美国或欧盟国家的上市
资格;③在中药产品领域,开发上市20~30个质量标准完善、药理清楚、安全、高效、稳定、可控的现代中药产
品;④在重大、急性传染性疾病和慢性严重疾病领域,争取有10~15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和新型疫苗
实现产业化;⑤在医疗器械产品领域,新增10~20种数字化、无创或微创的诊疗设备和医用材料进入产业化。
《意见》表示,今后5年国家还将培育5个销售额在50亿元以上的大型医药集团,10个销售额在30亿元以
上的医药商业企业,并争取有5家本土企业初步发展成为国际化医药企业。 (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