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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专栏
2007年41期 发行日期:2007-10-29
REACH专栏
20 联合注册与单独注册相比有什么益处吗?
  答:如果企业选择联合提交数据,则这些企业对每种物质只用提交一次这种物质的危害信息,化学安全报告
(CSR)亦是如此。REACH生效后一年之内,欧盟委员会在注册费用的规定中将考虑企业是联合还是单独提交信息,
如果联合提交则可以降低注册费用,另外与其他企业可分摊准备文档的费用,这样就节省了成本。

    非欧盟企业和欧盟企业能否联合注册?
  答:不能。REACH法规不覆盖欧盟境外的企业。例如某物质由非欧盟企业生产,该物质在欧盟的进口商或者
这个企业的“唯一代表人”可以与其他欧盟企业、进口商或唯一代表人联合提交这个物质的危害信息, 除非企
业不想采用这种方式。同时,它们也可以选择联合提交CSR。

    不在欧盟境内的产业协会能否代表指定企业进行集体注册?
  答:在企业准备注册文档中,一个产业协会能够提供有效的帮助,而且可以帮助协调这个过程。在与其它企
业联合提交危害数据的过程中,它也能代表企业与其它企业进行讨论。但是,真正的注册必须由制造企业或者进
口商来进行,而不能由一个产业协会来做。必须注意的是,无论是进口商或者是唯一代表人,注册人必须是设立
在欧盟境内的。
     
    欧洲生产商将对基础化学品进行注册,那些大家熟知常用的届时肯定已经被欧洲化学品生产商注册了的化学
品,为什么还需要进口商来注册呢(当然,还需要一些关于吨位等方面的说明)?
  答:一个原因是制止“搭便车”。为什么欧盟生产商需要支付注册费用,而进口商却享受免费?另一个原因
是为了确定进口商能对这种进口的物质负全部的责任。还有一个原因是,如果非欧盟生产企业决定指定“唯一代
表人”对它们出口的物质进行注册,那么这个进口商就可被认为是下游用户。
  
    一个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和控股公司,能否共享注册所有权以及支付一次注册费用?
  答:REACH法规要求每一个法人,也就是制造商和进口商,来进行某物质的注册(不管它是集团的一部分还
是总部、或是分公司)并且需支付费用。但是要求同一种物质的所有制造商和进口商联合提交这个物质的危害信
息,如果选择CSR也是如此,但是如果企业有真实的原因(例如,保密性)就可以不采取这种方式。
   (栏目编辑: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法规事务部  朱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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