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化工信息杂志
化学品法规专栏
2009年5期 发行日期:2009-02-10
化学品法规专栏(74)
    在日常应用的物品例如日常护理品、纺织品、玩具中很多都含有化学品,这些物品中化学品的暴露风险受到
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对公众通报这些化学品的信息就很关键。
    目前,要获取物品中化学物质的信息,不存在国际通用的标准途径。现有一些法律对暴露信息进行了要求。
有些对标签提出要求,有些要求向主管部门提供正式登记……
    从本期开始本文将总结那些对物品中的物质信息提出要求的法规,案例主要来自北美,欧洲和亚洲。(本文
来源:Massachusetts 降低毒物使用研究所出版的《物品中的化学物质:对信息的要求》)。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通告对健康慢性侵蚀品和有毒物质信息交换平台
  加利福尼亚1986年通过的安全饮用水和毒品执行法令(主要参考第65号提案(proposition 65))每年公
布在加州已知的可引起癌症或生殖毒性的化学品名单,该名单大约包含775种化学物质。
  根据第65号提案,如果一个产品或者工作场所导致列表中的化学品对人类暴露,则必须提供一个清晰合理
的警示标志。该警示标志可以通过加标签或者张贴在工作场所来提供。该法律同时限制了列表中的化学品进入饮
用水。如果暴露程度低于科学方法建立的“无明显影响水平(NOEL)”,则无需通告。
  因为第65号提案的要求,一些在加州出售的产品必须加上标签“该产品含有加州已知的可引起癌症或生殖
毒性的化学物质”,这些标签很可能对潜在的消费者产生负面影响。
  在2008年9月,加州采用了2个新的法律,以提高该州管理有毒化学品信息的能力。原来的法律仅仅关注
几个化学品,但是新法律对投入市场的所有化学品都提供了一种广泛的获取信息的方式。该州创立了有毒信息交
换平台,以鉴别那些高关注的化学品,与这些化学品有关的复杂的信息,并向公众提供这些信息。
  根据第65号提案,零售商、进口商、分销商以及海外出口商、贸易商和生产商等均须遵守有关规定。假若
有关人士违规,市民或环保团体可以代表公众提出诉讼,法庭可就过去1年每种售予加州消费者的问题产品判处
最高2500美元的罚款。如果控方获胜,代表市民提出起诉的律师除收取律师费外,亦可索回调查费用,总额往
往高达100万美元或以上。(下期待续)

   (栏目编辑:中国化工信息中心  朱良伟)
当前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