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法规专栏(80)
(上接第13期第5版)
我国环保领域化学品的管理法规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管理
中国于2001年5月23日签署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成立了由环保局牵头,外交
部、国家经贸委、农业部、卫生部等部门参加的国家POPs技术协调小组。我国履行POPs公约的基本行动主要围
绕国家实施计划(NIP)进行。实施阶段主要包括污染场地的调查和恢复、PCB处置技术示范和推广、DDT、六氯代
苯、氯丹和灭蚁灵的替代品生产、最佳适用技术和最佳环境示范等。我国在全国范围内针对17个重点行业开展
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来源调查.
汞的管理
我国汞的进口量逐年降低;无汞电池;医院中汞的使用已无环境和健康风险。
化学品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化学品管理领域的法律
环境保护法(1989年修正);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修订);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修订);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估法(2002年修订);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修订);安全生产法(2002年修订);清洁
生产促进法(2002年修订);食品卫生法(1995年修订)〈食品添加剂〉;防火法(1998年)〈易燃易爆化学品〉;
医药管理法(2001年修订)。
化学品管理法规
安监总局出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修正):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高毒化学品名录;
杀虫剂管理法规(2002年修正);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监控化学品名
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可用于制毒的化学品清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年)。
化学品管理标准
中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集中管理标准事务。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建立了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和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毒性检测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1月将GHS
分类标准转化为26个国内标准,包括分类的安全准则、标签和防范说明;还根据REACH的要求开发和修改了100
多项国家标准。
(栏目编辑:中国化工信息中心 朱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