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化工信息杂志
化学品法规专栏(91)
2009年27期 发行日期:2009-07-15
化学品法规专栏(91)
  欧盟发布玩具安全新指令2009/48/EC
  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2009/48/EC在6月18日由欧盟议会和理事会正式公布。相对于旧指令88/378/EEC的
16个条款,新指令的条款增加到了57个,具体变化内容包括:范围和一些概念的澄清、更加严格的安全要求、
警告标识和生产者责任、产品认证程序和成员国市场监督等。
  玩具新指令发布之后,各成员国将于18个月之内,即2011年1月20日之前将其转换为本国法律。此外,
指令还设定了2年的过渡期,即符合旧指令要求的产品于2011年7月20日之前可以继续投放市场;而其中化学
要求条款的过渡期则是4年,即符合旧指令附录II第3部分、而不符合新指令附录II第3部分的产品,可以于
2013年7月20日之前继续投放市场。
    玩具新指令发布之后,欧盟玩具协调标准EN 71系列和EN 62115也将于2~4年内进行修订。
  欧盟玩具安全指令88/378/EEC是第一个新方法指令,1988年颁布。从2003年开始,欧盟便开始考虑修订
88/378/EEC指令,并广泛征集公众意见。截至2007年底,欧盟先后发布三份关于88/378/EEC指令修订影响的研
究报告欧盟对88/378/EEC指令修订的目的是提高玩具的安全性,并改善指令实施的效率。具体的修改内容包括:
  1. 适用范围、定义的变化
  (1) 玩具定义
  新指令将玩具的定义修订为“设计为或者预定为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中使用的产品,无论是否是专用的产
品。”这个定义无形中扩大了玩具指令的适用范围,比如水果形状的蜡烛,肯定不是为14岁以下儿童玩耍中使用
而设计的,但是却很有可能被儿童用来玩耍。按照新指令的定义,这些产品就要满足指令规定的化学安全性能等
要求。
  此外,新指令还列明了用于节日或庆典的装饰性物品、仿真模型等19种产品不属于玩具。与88/378/EEC版
本的玩具安全指令相比,新指令中玩具的定义更加明确,范围有所增加。如溜冰鞋(20 kg 以下儿童使用)、家
用的儿童运动器材等都列入玩具的范畴。
   (下期待续)
   (栏目编辑:中国化工信息中心  朱良伟)
当前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