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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法规专栏
2010年11期 发行日期:2010-03-23
作者:朱良伟
化学品法规专栏(121)
   欧盟将DMF禁令有效期延长一年
  欧盟日前发布了2010/153/EU,将富马酸二甲酯(Dimethylfumarate,简称DMF)禁令的有效期延长一年,
至2011年3月15日。这将影响出口欧盟的皮革、鞋类、纺织品、竹木制品等产品。
  DMF具有很强的广谱杀菌效果,能抑制30多种常见的细菌、酵母菌及霉菌,被广泛用于皮革、鞋类、纺织品、
竹木制品等的杀菌及防霉处理。如果超量使用富马酸二甲酯(DMF),可能引起消费者皮肤过敏、皮疹或灼伤疼痛。
  2009年3月17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要求各成员国保证不将含有生物杀灭剂富马酸二甲酯(DMF)的产品
投放市场或销售该产品的决定》(2009/251/EC),要求自2009年5月1日起,欧盟各成员国禁止将DMF含量超过
0.1ppm的消费品投放或在市场上销售,已投放市场或在市场上销售的含有DMF的产品应从市场上和消费者处回
收。该决定的有效期截至2010年3月17日。
  早在欧盟禁止DMF之前,一些成员国就意识到DMF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并颁布禁令。法国于2008年12月禁
止在坐椅和鞋类中使用DMF,禁令有效期为一年;比利时于2009年1月禁止在所有产品中使用DMF;西班牙于2009
年1月禁止所有与皮肤接触的消费品中使用DMF。
  此次欧盟颁布的DMF禁令是依据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GPSD)的第13条:委员会在意识到特定
产品造成严重危险,在同成员国商议之后,可批准紧急措施,该措施一般不超过一年,在相同程序下,还可延长
不超过一年的时间。
  
  香港和广东扩大VOC管控范围
    为提高空气质量及达到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减排目标,香港特区政府与广东省制定了一项区域协同质
量管理计划。作为该计划的一部分,特区政府修订了“VOC管控条例”,涵盖了某些高VOC含量的产品,并将于
2010年1月1日起生效。
    2009年10月,香港特区政府修订了《空气污染管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条例》(即“VOC管理条例”),根
据修订内容,将从2010年1月1日起,分阶段加大控制力度,控制范围也将扩大到14种车辆修补漆和涂料、36
种船舶和工艺品油漆和涂料以及47种粘合剂和密封剂。
   (栏目编辑:中国化工信息中心  朱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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