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热点化工产品市场分析382
PX项目缘何屡次引发群体性事件
□ 曹凤中 张辉 环境保护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李 京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
从2007年厦门对二甲苯(PX)群体性事件开始,到2012年10月的宁波PX事件,我国已经屡次发生由于PX项目选址建设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资料显示,厦门PX项目每一个单元均选用了目前世界最先进的专利技术,如加氢裂化选择了美国的CLG专利,芳烃抽提蒸馏采用美国UOP专利,连续重整、甲苯歧化、二甲苯的吸附分离及异构化装置采用了代表世界芳烃生产先进水平的法国AXENS专利。在环保方面,选择了国际上著名的意大利Technip公司硫磺回收装置的设计。脱硫产生的硫化氢采取还原为单质硫的方式予以回收。该装置采用世界最先进可靠的处理装置,可有效防止硫化氢的污染。同时也配套了硫化氢的自动监测、报警及事故发生时紧急切断物料等安全防患装置。可以说厦门PX项目的各个环节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环保力争万无一失。而且PX是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化工项目,到目前为止,国际上没有任何组织发表过公示说明PX是致癌物,是剧毒产品,然而PX项目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却屡次遭到公众的反对,成了过街老鼠。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突破“中等收入国家陷阱”(到人均GDP3000美元附近,快速发展中积聚的矛盾集中爆发,自身体制与机制的更新进入临界,很多发展中国家在这一阶段由于经济发展自身矛盾难以克服,发展战略失误或受外部冲击,经济增长回落或长期停滞,陷入所谓“中等收入陷阱”阶段)的重要阶段,必须转变我国经济的发展方式,提高我国经济发展的质量。与此相对应,化工行业中一些污染严重的小化工项目绝大部分已经被淘汰,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项目如PX等纷纷上马,一些标志性化工产品的产量目前都位居世界第一,中国的发展让世界惊叹。
在这种形势下,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PX项目,却屡次引发群体性事件,导致项目被搁置。对这一问题,必须进行剖析,找到一条解决问题的途径。
正确认识创建舒适、优美、健康的生存环境与发展的关系
PX事件从本质上分析是一个认识问题,要害是怎么处理经济与环境的关系。李克强总理提出“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深刻的揭示出经济与环境的关系,在发展经济时要保护环境,在保护环境时,必须考虑发展。
良好的生存环境不仅是我们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为创建舒适、优美、健康的生存环境提供物质基础。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不可避免的存在矛盾,有时甚至十分激烈,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目标的一致性,为解决矛盾提供了可行性,发达国家发展历程也证明了这一点。
我们所说的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引起的一系列环境恶化、资源短缺的问题,从而对人们的生活带来不利一面,甚至更进一步对人本身的健康造成损害的一种表现。解决污染问题、维护生态平衡已成为当今社会的要事。但是,过分强调环境保护,不考虑经济的发展,人民的幸福生活又从何谈起。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完全忽略它们之间相互的联系、依存、促进、转化的对立统一关系,是不正确的。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还要创建舒适、优美、健康的生存环境,就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做好节能减排。减少资源、能源的消耗,就意味着降低成本和减轻环境污染。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就意味着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既可以不断扩大可利用资源的范围来弥补资源的短缺,又可以将废弃物资源化,进行全过程控制。通过科学技术的进步,推行循环经济,实现物质、能量最大化利用和废物最小化排放,从而形成一个完整、健康、 低污染、 低耗能的生态产业链,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减少环境的污染,将经济与环境的对立面转化为统一面,实现经济与环境的高度融合,实现经济与环境矛盾的统一。
“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首先强调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用发展的办法去解决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保护环境已成为进一步经济发展的瓶颈,为此必须转变发展方式,要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建设PX项目符合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通过建设先进的PX项目,淘汰了落后的污染企业。地方政府也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选择PX项目,以环境成本优化增长方式,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确保地方发展的可持续性。
经济与环境的关系遵循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经济与环境普遍联系的根本所在,环境也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地方政府要大力宣传国家的政策,宣传正确解决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的关系,提高公众正确的认识。
PX是“天使”还是“魔鬼”,公众是“爱国”还是“害国”
PX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精对苯二甲酸(PTA)生产,PTA是生产聚酯的主要原料。聚酯中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就是用来制造饮料瓶的材料,PET进一步经纺丝等后续处理则可制成涤纶。由此可见,PX的应用非常广泛,PX产业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国计民生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但就是PX这样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我国目前仍然依赖进口,市场受国外企业的控制。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PX消费量增长很快,很大一部分需通过进口解决,2010年我国PX缺口为300万吨,2013年将达到1100万吨,发展PX产业是大势所趋。
国际竞争对手极力反对与抵制我国建设PX项目,无非出于以下目的:其一,国际行业巨头操纵市场,牟取巨额利润。在世界供需平衡的情况下,国外PX行业大规模新建产能,如现代与科斯莫合资的大山HCP石化(80万吨)、SK与日本JX合资的蔚山PX(100万吨)、GS加德士(100万吨)等。这些企业产品的目标市场主要瞄准中国,我国发展PX生产,这是他们所不希望看到的。其二,打击中国基础产业,破坏中国经济发展秩序。国际竞争对手利用一部分中国人对PX行业的无知,和保护自己身体健康的急切心情,一次次将媒体舆论导向了PX工厂的停产搬迁,一旦目的得逞,势必会对国内PX、PTA,乃至下游聚酯、化纤行业产生巨大影响,进而影响下游产业的健康发展,严重打击中国的基础产业,扰乱中国经济发展秩序。其三,推动PX及下游产品价格上涨,加重国内通货膨胀。
从2007年厦门PX事件以来,我国大约有10个PX项目经过环评后,中途下马。厦门PX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投资 137.8亿元,年产值约260亿元,可纳税20亿元左右,项目落马给我国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经济发展层面上,要正确处理我们身边发生的事情,不要被“PX是致癌物质”“忽悠”了。大量的理论与实践说明PX是一般化工产品,不是致癌物,毒性比酒精还低。不要“人云也云”,要规避“从众心理”,珍惜自己的权利与行动,为了实现中国人的强国梦,积极支持PX项目的健康发展。
必须追究地方政府的行政责任,正确引导公众参与的方向
厦门、大连、成都等地的PX项目虽然都经过了环评,又取得了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已经说明项目本身对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环境保护的可达性。然而最终因公众的强烈抵制,而多次发生断翅折羽另择栖地的事件。这种是非不分,公众一反对,就停止建设的简单的处理方式,给国家造成了大量经济损失,例如宁波PX项目下马造成经济损失达64亿元,地方政府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行政责任。
1. 地方政府处理PX事件不当,必须问责 环境行政责任,是指环境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或不履行环境行政法律义务所应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PX项目上马是我国“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支柱项目,可研报告经过国家发改委的批复,环境影响评价经过环境保护部的核准,根据要求,就应当实施。地方政府受到公众的反对,不去积极的做深入的工作,采用最简单的方法“停止建设”,给国家造成损失,必须进行问责,应当对地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追究行政责任。
2. 地方政府要把信息公开化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 政府和企业如果提前做好信息公开化的工作,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解民众的疑虑。在事后解释和披露,已经没有太大效果,民众心里宁可相信关于PX不大好的信息,判定为比较危险。在沟通缺位的前提下,民众没有理由会认为PX是一个好的东西。惟一的解决方式,是政府和企业信息完善的披露,和公众更广泛的参与。
3. 地方政府应该进行科学决策,冷待突发事件 地方政府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应冷静对待突发事件,分析事件原因,拿出解决方案,及时应对。例如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就是由于处理不及时、不得当,从而导致更严重的污染问题。
对PX项目的实施,地方政府应当在发生事件时及时组织专家、公众代表、民间组织与企业参与的听证会,发出正确的信息。公众一旦了解事实真相,知道自己被错误的信息“忽悠”了,他们会理解与支持PX项目。
4. 专家与名人要自重,说话要有依据 2007年3月,中科院院士赵玉芬等105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一份《关于厦门海沧PX项目迁址建议的提案》。提案指出,靠近居民区的PX项目存在泄漏或爆炸隐患,厦门百万人口面临危险,必须紧急叫停并迁址。
这个提案提出,PX是致癌物,防护距离需要100公里的论点。事实说明这个论点是子虚乌有,都是“想当然”,没有任何依据。就是这个提案妖魔化了PX项目,给我国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这个事件也反映了当前我国法律制度不健全,专家、名人发言可以胡言乱语,混淆视听,不管后果如何,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国发生PX事件的透视
1. 完善公众参与参与制度 通过PX事件可以看出,一是在环境信息的获取上,公众无法及时获得充分、真实的环境信息,具有一定的渠道障碍。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着公布环境信息的义务。”按照此规定, 环境信息公布的义务主体被限制在一个窄范围内, 导致一些环境信息难以及时被公众了解, 甚至一些地方小范围内的环境信息详细资料难以被上级部门掌握, 因此这一规定是不合理的。二是在我国法律规定的政府公开的环境信息中, 环境信息公开较为单一, 只限于环境及各环境因素基本状况的信息、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而对诸如破坏环境活动方面的信息等则不予公开, 这无法满足公众参与的需求。
根据制度变迁理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创新的过程实质上就是政府、企业和公众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考虑进行反复博弈的过程。其中, 政府、企业和公众是制度创新的三个主体,三个主体之间的多重博弈策略与行为是制度变迁动力与阻力的根源,动力与阻力的交互作用决定了制度变迁的进程和结果。在这一反复博弈过程中, 一方面, 政府追求自身理性最大化,即通过一定程度和范围的政务事件公开和“抽象”的电子政府形象来降低交易费用约束和竞争约束, 从而尽可能维持政权的稳定性。另一方面, 对于在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体制下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业来说,它们既不想也没有应有的能力去承担制度创新的成本,更有“搭便车”的现象。而处于信息弱势的“散沙状”的公众更难以将强烈的制度需求愿望转化为制度创新的集体行动。因此,必须完善我国的公众参与制度。否则,随着中国经济稳步发展,中国民主化进程的加快,公众参与意识的提高,可能还会出现更大的事端。
2. 需要重塑社会信任 随着中国社会进入了全面转型时期,信任的缺失成为社会乱象丛生的根源之一。中国社会的信任危机从宏观的政府信任、制度信任,到对专家、货币等系统信任,再到微观的消费信任与人际信任,几乎涵括了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部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水平很低,他们对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尤其对环境污染等越演越烈的社会问题的根治失去信任。PX事件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PX致癌这一理念已经渗入到人们的潜意识中,难以扭转,无论政府与有关专家怎样解释PX不是致癌物,公众认为都是假的。解决社会信任问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国家各个方面共同合作。
提高公众参与的力度与质量,必须建设“诚信政府”,彻底重建社会信任。人们之所以迫切地感到信任的重要,是由于信任可以作为一种规避风险的心理机制。社会转型所带来的高风险,使人们普遍丧失本体安全感,对信任的心理需求急剧上升,才是导致信任危机的社会心理背景。由此看来,信任危机的发生并不仅仅是人们通常认为的道德层面或者社会失范的问题,信任危机其实是一种现代性的危机,是人类在风险社会来临后的不知所措。信任是一种现代观念,由此与其去纠结信任如何丧失的伪命题,还不如去探讨迈向现代社会的我们该如何重新建立社会信任。
就目前而言,政府应对社会信任危机,首要工作就是要着力解决消费领域的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问题,长期的目标则是整治吏制、重办腐败,以及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从目前PX项目来看,需要从国家层面举行大型PX项目论证会,以正视听,恢复PX名义。从地方来看,结合具体情况可以先行举办。解决PX项目的公众参与问题就是丈量政府的执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