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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油价下生物柴油产业如何度过“冰川期”
2015年50期 发行日期:2015-12-25
作者:zhoukan2012

低油价下生物柴油产业如何度过“冰川期”

□ 全国生物柴油行业协作组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冀星

 

  受经济复苏乏力、需求减弱等因素影响、国际油价长期持续在低位徘徊,这对我国生物柴油产业的生存与发展构成严重挑战。如何度过这一冰川期?这是事关生物柴油产业生存与发展的战略问题。

 

一、先图存,后发展

  在经济发展较快时,对能源需求量大,能源价格容易走高,这对传统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都是有利的,能源行业在这个时候主要考虑发展速度与发展模式问题。但在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尤其是在目前连续多年的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的情况下,对能源的需求减弱,能源产品价格因各国能源管理体制不同、企业所有制不同,各个能源行业企业面临的情况就出现了显著性差异。比如,在目前情况下,对煤炭与电力的需求减少,煤炭价格降低,煤炭行业面临生存危机。但电力由于实行分级电价管理,电价总体上没有随煤价降低,因此电力企业没有生存的压力。同样,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由于电价较高,并没有受到经济复苏乏力的影响。

  在油品领域,我国的生物柴油价格一直没有实现与柴油的同质同价,实际销售价格比柴油价格低。其原因在于200957日发改委印发《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称,“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以及由原油炼制的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航空汽油等成品油。”生物柴油没有被列入其中。另外,生物柴油的主要原料是废弃油脂,而当前废弃油脂或明或暗流入食用油以及饲料油市场,价格相对比较稳定,废弃油脂的降价速度远低于柴油的降价速度。这样,生物柴油的利润空间受原料价格降低速度慢与成品价格降低速度快的双重挤压,面临很大的生存压力。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生物柴油产业要以求生存为主要任务,不宜盲目扩产或新建项目,要以保存实力图生存为主。石油企业多为国有或地方国有企业,油价下降,石油企业也面临困境,但它们只是发展速度降低,而不是生存问题。我国生物柴油产业以民营企业为主,没有政策保障这些企业在低油价环境下的生存。因此,目前生物柴油产业要以生存为主,要能够做到小而强,在环境合适时,再由强而大,切忌在目前情况下由小而大、大而弱、弱而亡。当然,各生物柴油企业也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在保证生存的前提下,不放弃发展的机遇。能生存也能发展的情况下,可以发展;能生存不能发展的情况下,要以生存为主。这是对付目前困境的总体原则。

 

二、参与各级政府的“十三五”规划编制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已经于201511 3日公布,其中与生物柴油产业有关的比较宏观的论述是“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地热能、安全高效发展核能”、“低碳发展、循环经济”、“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支持节能环保、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将细颗粒物等环境质量指标列入约束性指标”等。生物柴油产业要在“十三五”期间取得明显发展,仍需要在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方面下功夫,在各部委、各省市的“十三五”规划中进一步具体明确生物柴油产业的发展方向与目标。

  在国务院层面,与生物柴油产业发展相关的部委主要有国家能源局、发改委资源综合利用司、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环境保护部。这四个部门公布的有关“十三五”规划前期的可行性研究中,对生物柴油产业的发展需要具体化,避免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忽略与遗忘。希望四部委对生物柴油产业的发展进行明确的研究,不要将其列入“其他”一项中。如某机构为进行“十三五”规划开展了二十个专项研究,其中涉及太阳能、风能、核能以及其他能源等,但生物质能没有明确列入其中,作为生物质能源的一个分支——生物柴油产业根本没有明确提及。在“十三五”规划中明确列出生物柴油产业,便于国家安排科技经费,便于高校以及科研机构进一步开展研究,继续保持我国生物柴油产业在世界的技术领先地位。但目前生物柴油产业缺乏与这四个部门的直接沟通渠道,影响力有限。

  生物柴油产业对于石油供应安全、降低机动车排放、保障废弃油脂不进入食用油系统大有裨益,这一点需要在全社会形成共识,不能只在行业内有这个认识,“墙内开花墙外也要香”。生物柴油产业的发展要在“十三五”规划中有所体现,以便让这个产业在石油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三个方面发挥作用。

  从另一个方面看,生物柴油企业要积极与各省市地方政府沟通,促使生物柴油产业进入各个地方政府的“十三五”规划,明确生物柴油产业在“十三五”的发展目标、利用废弃油脂总量、在总体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在车用油中的比例、在哪些省份进行封闭与半封闭推广等。目前各生物柴油企业面临很大的资金压力,但相比而言,能否列入“十三五”规划是一个更具挑战性的问题。如果不能列入“十三五”规划,生物柴油产业在整体发展中就会逐渐失去生存与发展空间。在“十三五”规划中要有一些量化的可以考核的指标,例如:生物柴油示范点的建设数量、废弃油脂的利用比例、国有石油公司的加油站总量中经营生物柴油的加油站的比例等。这样,经过“十三五”的五年,生物柴油产业就可以取得显著的发展,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建立与各部委有效的沟通渠道

  纵观168个中国或全国字头的协会、商会、学会等组织,基本都是退休的副部长、部委的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挂衔,并且这些机构多挂靠在某部委或者由一个部委代管。但生物柴油行业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部委负责管理,全国生物柴油行业协作组也是一个纯粹的民间组织。这样,与部委的沟通就非常困难,除非是一些部委的某个司局找协作组了解情况。因此,生物柴油各企业要通过各个渠道与部委建立联系,反映情况,促成科学决策,营造良好的有利于生物柴油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四、解决新旧版财税政策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自201571日起执行。《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文件同时废止。

  有企业反映财税【201578号存在一些问题:第一,文件中条款间存在矛盾:“四、农林剩余物及其他中4.1: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稻壳、花生壳、玉米芯、油茶壳、棉籽壳、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蔗渣,以及利用上述资源发酵产生的沼气——产品:生物质压块、沼气等燃料,电力、热力,退税比例为100%。”同时,“4.3:利用废弃动物油和植物油——产品:生物柴油、工业级混合油,退税比例为70%。”这两条之间存在两个矛盾。矛盾之一,从餐厨垃圾生产生物柴油比生产生物质压块等技术难度大、工艺复杂、路线长,退税比例为70%,不利于餐厨垃圾等废弃物向环境友好的高技术产品集中;矛盾之二,生产生物柴油需要脱水、去除机械杂质,要经过酯化、酯交换、减压蒸馏等若干复杂工艺过程。生产出的产品要满足《柴油机燃料调合用生物柴油》GB/T20828-2015国家标准,生产难度及需要达到的标准要比生产工业级混合油高得多,但二者享受同样的退税比例,不公平。第二,新政策未充分考虑生物柴油产业链各个环节的税负。因为地沟油售卖方没有发票,生物柴油企业就无法获得发票。因此,生物柴油企业多采用**省国家税务局机打发票记账联,其上标明开票日期、行业分类、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收购的货物名称单价总价等。最终,具体到生物柴油企业,每吨为此承担的税费占到总价的2%2.5%

  其他理由已经在《有关生物柴油财税新政的若干疑惑》一文中有详细论述,在此不多赘述。这些企业认为,对利用废弃动植物油脂生产生物柴油应采取即征即退,退税比例为100%为宜。另外,有企业认为,目前的重要问题是解决生物柴油进入石油石化系统的问题,税收问题不是大事。也有企业担心,退税比例会逐年降低,现在是70%,也许过几年就会成为50%30%最终降为10%,只是象征性地进行鼓励。

  因此,生物柴油行业内要尽快进行科学的讨论,得到行业一致的结论,然后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争取解决;或者努力将增加的税收在企业内部消化掉,多为国家纳税做贡献。

 

五、增强全产业链的话语权

  生物柴油产业缺乏话语权表现在原料、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

  1. 在原料领域缺乏控制权与定价权

  目前生物柴油产业在原料领域的话语权太弱,废弃油脂基本由药监总局负责监管,确保其不进入食用油系统,由发改委资源综合利用司负责综合利用。目前发改委资源综合利用司与住建部联合已开展了五期共84个城市的餐厨垃圾综合利用试点,但这些试点单位多数没有与生物柴油企业直接对接,这使生物柴油企业难以直接拿到废弃油脂。这促使人们思考,为什么国有石油企业可以从勘探、开发、储运、冶炼、销售各个环节介入石油产业链,而生物柴油产业不能直接掌握废弃油脂资源呢?此次油价长期在低谷徘徊,受原料和市场价格的双重夹击,生物柴油在产业链中的劣势地位尽显。相反,如果生物柴油产业能够控制废弃油脂原料,就可以在柴油价格下降时迅速降低废弃油脂价格,避免出现目前被夹住的困境。

  2.在生产领域缺乏与标准相关的话语权

  现在的生物柴油国家标准(《柴油机燃料调合用生物柴油》GB/T20828-2015)起源于“十五”清洁汽车行动关键技术攻关及示范应用项目《车用生物柴油技术开发与应用》课题,课题编号2003BA408B13,参加的单位有正和生物能源公司、北京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第一汽车集团无锡常州柴油机厂、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石油大学。课题任务之一是起草生物柴油国家标准,该标准由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起草,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国家标准委予以立项。GB/T20828-2015为生物柴油产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2006年,曾经有很多企业用地沟油与甲醇混合冒充生物柴油,造成了车辆滤清器堵塞、燃烧室积碳严重,生物柴油标准帮助公众识别出这些“李鬼”,保证了生物柴油产业的健康发展。可以说,没有生物柴油国家标准,就没有今天的生物柴油产业。但生物柴油产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具有相当的检测设备与检测人员,也做了一些行业标准。但与这种发展状况不协调的是,生物柴油产业在标准制订中还缺乏话语权。生物柴油的国家标准由燃料油润滑油标准委员会修订,后来成立的生物质液体转化国家标准委员会秘书处设立在中粮集团,这两个标准委员基本没有从事生物柴油研究与生产的人员,这样,生物柴油产业在标准制定与修订方面没有决策权。

  另一方面,生物柴油行业没有国家级的油品监督检验中心,这样造成的后果是,生物柴油企业无法证明自己生产的生物柴油质量是否合格,甚至因为质量问题打起官司。生物柴油行业连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都无法提供,这个局面不改变,很难取得大的发展。因此,一方面要争取有从事生物柴油生产与研究的人员参与标准委员会,为整个行业发言;另一方面,生物柴油行业要建立自己的标准实验室,先出生物柴油行业认可的报告,积累经验后可以成长为国家级的油品监督检验中心。目前很多生物柴油企业拥有的检测设备完全可以达到检测生物柴油质量各个项目的要求,但因企业之间缺乏沟通和联合,人力与设备资源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因此,生物柴油产业要集中全行业的力量,几个企业联合起来分析生物柴油国家标准的全部项目。

  生物柴油企业不能将眼光局限在本企业的生产上,要在生产的同时创造条件,争取在产品质量鉴定上有话语权。

  3. 在销售领域建立加油站系统

  目前全国的加油站约60%80%被央企垄断。近年来,生物柴油行业一直反映产品无法进入石油石化央企的加油站。调查发现,有些央企加油站的效益也不尽如人意,从加油获得的效益甚至不如零售店效益高。考虑到目前行业面临的实际困难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生物柴油产业可以建立自己的加油站系统。在这方面,河北福宽的生物柴油企业已经建立了专门为农村服务的生物柴油加油站,这为全行业开辟了一条道路。

  自去年开始,笔者酝酿成立一个平台,将生物柴油各企业中质量最好的油品集中起来,由这个平台集中监测、保证质量,并与十家石油石化央企谈判,向他们提供质量担保。如生物柴油油品质量出现问题,将由平台承担负责。经过一年的努力,只有六家单位愿意建设这个平台,同时还存在领导权之争。目前在愿意建设这一平台的单位之中,已经选择了一家单位,初步计划在平台得到批准之后,有计划、有步骤地将134家生物柴油企业纳入麾下。将从技术、经济、法律三个方面对企业进行评价,每年选择几家企业进入这个平台,并挂牌成立“**生物柴油集团第*分公司”。生物柴油集团负责从原料到销售、质量标准、标准实验室建设等一切事务,生物柴油企业则专心进行生产。生物柴油集团的各个职能部门将分散在各个生物柴油企业中,由企业为全行业提供志愿服务。生物柴油集团是一个过渡性的机构,其目的是为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服务,等到产业充分发展,充分市场化以后,这个机构将予以撤销。这个机构只是一个形式,生物柴油的质量仍然需要各个企业自己保证。另外,生物柴油集团只帮助企业解决部分油品与原料,不负责解决全部油品与原料,以免降低生物柴油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另外,要下大功夫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与政策优势。生物柴油产业不缺乏技术优势,如海南环宇新能源公司利用地沟油加氢生产航煤馏分,硫含量可以控制在5×10-6左右;河北陇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生物柴油进行精馏,分离出高凝点与低凝点馏分,低凝点馏分的凝点在-9度,大大扩展了生物柴油的使用空间,改善了生物柴油的低温启动性,改变了公众对于生物柴油凝点高、启动性差的传统认识。但是,这些新技术没有转化成经济优势与政策优势,生物柴油并没有因此在航空领域进行更加细致的测试。同样,生物柴油的使用空间并没有因此向内蒙、新疆、黑龙江等省份以及蒙古、俄罗斯推广,也没有在国家的科技政策与产业政策中予以体现。技术有优势、政策不明朗,是企业目前面临的共性问题。另外,重庆天润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河南亚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生物柴油出口到韩国,为全行业赢得了声誉。目前生物柴油国内市场的价格低,国际市场有价格优势,所以企业可以考虑适度出口,以图生存。

  以上这些战略问题解决好,生物柴油产业从整体上度过目前的经济困难时期,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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