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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引导 助力解决 可再生能源热点与难点问题
2017年2期 发行日期:2017-01-13
作者:zhoukan2012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水电将新增装机约达60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5000亿元;我国新增风电装机约80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7000亿元;我国新增各类太阳能发电装机约70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万亿元。在此基础上,加上生物质发电投资、太阳能热水器、沼气、地热能利用等,我国“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或将新增投资2.5万亿元,比“十二五”期间增长近39%。这些指标关系到我国2020年能否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5%的战略目标。如何实现这些目标,需要集思广益,群策群力。
  
应用规模居全球首位
  
    目前,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能源转型及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的重大战略举措。随着可再生能源技术的进步及应用规模的扩大,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成本显著降低。风电设备和光伏组件价格近5年分别下降了约20%和60%。
    2015年,我国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利用量为4.36亿吨标准煤,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10.1%;如将太阳能热利用等非商品化可再生能源考虑在内,全部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达到5.0亿吨标准煤;计入核电的贡献,全部非化石能源利用量占到一次能源消费总量12%,比2010年提高2.6个百分点。
    截至2015年底,全国水电装机为3.2亿千瓦,风电、光伏并网装机分别为1.29亿千瓦、4318万千瓦,太阳能热利用面积超过4.0亿平方米,应用规模都位居全球首位。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38万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5%,其中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5%。生物质能继续向多元化发展,各类生物质能年利用量约3500万吨标准煤。
    我国可再生能源技术装备水平也已显著提升。风电关键零部件基本国产化,晶硅等新型电池技术转换效率保持世界领先水平。建立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光伏发电全产业链,突破了多晶硅生产技术封锁,多晶硅产量已占全球总产量的40%左右,光伏组件产量达到全球总产量的70%左右。技术进步及生产规模扩大使“十二五”时期光伏组件价格下降了逾60%。

产业发展仍然面临挑战
 
    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一是现有的电力运行机制不适应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需要;二是可再生能源对政策的依赖度较高;三是可再生能源未能得到有效利用。
    当前,弃水、弃风、弃光等现象非常严重。2016年1~10月,全国弃水、弃风、弃光电量达到了980亿千瓦时。2016年上半年全国“弃风率”达到21%,超过了2013年的17%,达到历史最高值。三北地区七个省区达到或者接近20%,新疆和甘肃甚至达到了47%和45%。
    我国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已经进入大范围增量替代和区域性存量替代的发展阶段。风电产业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目前装机已经突破1.4亿千瓦。不少地方政府、电网、发电和用能企业等都还没有正视可再生能源的地位,仍喜欢用化石能源。虽然我国风电装机容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一位,但在全国电源结构中的占比仍然比较低。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
    第一,发展动力不足。尽管国家制定了明确的发展目标,也一再重申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意义,但可再生能源的战略地位始终没有明确。具体到地方执行层面,由于各主体的责任义务都不明确,传统发展方式惯性巨大,加之财税政策等原因,地方政府在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的积极性实际上并不高,导致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空间被传统化石能源所挤占。这些只关注短期利益、局部利益的行为,会严重影响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承诺目标的实现,也会导致我们错失这次能源转型的先机。
    第二,补贴资金捉襟见肘,拖欠严重。2006年至今,我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从最初的每千瓦时0.1分钱提高至1.9分钱,但电价附加标准的提高始终滞后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需求。到2015年底,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累计缺口400多亿元。这一方面的原因是作为可再生能源补贴重要来源的电价附加,目前征收额度标准无法满足补贴需求,征收标准的每次调整手续繁复,周期很长,还存在很大争议;另一方面是因为电价附加并不能按时足额征收上来,很多自备电厂用电,还有一些省市都不按要求上缴,导致该收的收不上来。补贴资金长期拖欠,不仅影响可再生能源投资的积极性,还会严重损害政府的信誉和信用。
    第三,限电问题突出,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难以落实。2016年上半年,全国弃风电量达到32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48亿千瓦时,接近2015年全年的弃风电量,平均弃风率为21%,“三北”地区的平均弃风率更是逼近30%。弃风弃光限电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最大绊脚石,并有愈演愈烈之势。

应对挑战的政策支撑
  
    第一,建立目标引导和强制性市场份额制度。建立一套可再生能源目标引导和强制性市场份额制度势在必行,从顶层设计着手化解问题,为可再生能源长远发展奠定政策基础。《规划》中明确:“把扩大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规模、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作为各地区能源发展的重要约束性指标,形成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能源发展共识,积极推动各类可再生能源多元发展。”
    第二,建立绿色证书交易机制。《规划》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的可再生能源绿色证书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新能源电力的补贴机制”。按照电改的方向,电价会逐步取消政府定价,形成以市场为基础的价格形成机制,现在政府制定的火电标杆电价会逐步取消。
    第三,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在通过计划方式优先安排一部分保障性发电量,保障可再生能源项目合理收益的同时,超出保障性范围的发电量方可参与市场交易。

解决热点与难点问题
     
    ——风电消纳难
    风电消纳难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风电产业健康发展的最大瓶颈。当前存在的风电消纳问题反映了我国风电发展总体战略不清晰,缺少促进产业发展的一揽子政策。我国亟需在进一步明确总体战略思路的基础上,通过协调各方利益,加快制定包括科学规划、合理定价、电网建设、交易制度建立等在内的促进风电产业发展的一揽子政策。
    因此,要加强风电交易市场化发展的相关技术手段的研发;创新机制,严格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来优化资源配置;加快电网建设,保障新能源并网和输送;创新风电生产和消纳模式,大力研发推广使用新型风机、提高风电场建设质量,推进海上风电和低风速地区风场建设;优化电源结构和电网布局;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风电交易机制;完善风电电价和补贴政策。
    ——海上风电产业
    根据“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国内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的目标为1000万千瓦。然而,“十二五”期间我国制定的500万千瓦装机量的目标并未实现,而且差距比较大。截至2015年底,国内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达到482万千瓦,不过已建成的海上风电项目装机容量仅为75万千瓦。
    加快海上风电发展,应依靠技术创新,努力降低成本;加强大型风电机组性能研究与应用;创新基础设计及优化关键技术;加快更大容量机组、更大直径风机的开发力度;健全产业体系,包括价格政策、市场规模,持续稳定增长的海上风电市场;加强产业上下游的通力合作,确立建设标准。
    ——屋顶光伏发展
    分布式能源时代即将到来。屋顶光伏发电能发挥光伏发电的优势和特性,不受规模的限制,又没有限电的影响,而且补贴额度又比较高,补贴的发放也相对及时。所以屋顶光伏已经越来越受到行业的重视。光伏产业发展正进入加快发展的机遇期。
     加快屋顶光伏发电产业的发展,要创新投资模式,彻底解决当前第三方投资分布式光伏产生的生产关系复杂的问题;创新供给模式,就地采集,就地消纳,实现供给端与消费端的良好平衡;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营模式;创新生产工艺,通过集成创新,提高产品的转化效率,使每瓦的成本降低;创新储能技术,使分布式光伏的效益最大化。
    ——光伏产业走出去
    光伏走出去面临新挑战。自2012年以来,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纷纷向我国砸下“双反大棒”,我国光伏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一时间陷入了多路“围追堵截”的困局。光伏企业走出去,要想持续盈利,还需要制造业、投资商抱起团来一起走出去。在产能合作方面,我们也希望国内企业不只是转移产能,也适当创新性地转移一些技术。我们希望产能合作实现共赢,尤其在中等发达国家,可以考虑在建厂的同时,也能提高当地的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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