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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修复: 预防为先+控制风险+长期治理
2018年20期 发行日期:2018-10-15
作者:■ 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 吴网开

    土壤污染问题是当前中国面临的最大的环境问题之一。相较于水污染、大气污染,其实际危害(特别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有过之而无不及,对污染的土壤进行修复势在必行。

多重难题困扰土壤污染防控
 
    土壤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土壤污染防控的难度不同一般。土壤具有吸附性能,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吸纳各种污染物。由于其本身是一个高度不均匀体系,一旦污染,去除和降解其中的污染物就十分困难。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若污染物的浓度积累到一定程度,超出土壤可能接受的污染物质总量,不仅对土壤生态系统本身产生损害,还能通过挥发、侵蚀等方式侵入大气和水体,进一步污染其他环境,成为持续污染源;也可通过生物富集等方式到达人体内,危及人体健康。土壤污染的潜伏性也导致土壤污染行为不能及时发现、阻隔、控制,待到发现时,污染已经非常严重。

土壤污染修复存三大难点
 
       土壤污染后亟需修复以恢复其原有状态。土壤修复看似是一项简单的工程,实则难点重重,需要引起人们的高度注意。
       1.实施流程长  专业要求高
    土壤修复综合性强、涉及面广、专业要求高,加之自身流程长,一般土壤修复的完成时间都在2年以上。土壤修复流程包括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环环相扣,前部环节完成的质量直接决定了后续流程的完成度。为确保最终修复效果,每个流程结束后都要形成相应报告,经该领域专家评审通过报环保管理部门认可后,方可进入下一流程。作为环保工程,土壤修复在程序上除履行常规工程管理要求(如立项手续、招投标手续监理、审计等)外,还需落实其他管理要求,如环境监理、验 收检测等。
       污染土壤修复工程基本涵盖了当前我国环保第三方技术支撑体系,包含评估、检测、污染物防控技术、设施等。工程的完成度高度依赖于第三方的专业水平。例如摸清土壤污染情况的基础性工作——污染状况的调查,其采样点的设置、可能污染物的判别等需要对原厂工艺路线、污染物情况、地质条件、周边影响等有充分了解。若调查结果不准确、不全面,极有可能造成二次评估、修复过程不断出现新的污染点位、修复不彻底等情形,增加修复难度、成本,进一步延长工期,甚至需要二次重来,造成巨大浪费。
       2.水土相连  操作难度大
    土壤污染问题不仅是土壤自身的问题,土壤与水体一脉相连,土壤污染物容易通过地表径流影响地面水体或者通过下渗影响地下水。地下水的流动造成污染物的扩散,致使追究污染时难于明确责任主体,尤其是对化工园区、化工企业紧邻、本底值较高的情况。尽管通过特征因子能将地块的土壤污染与地下水污染关联,确定原生产企业对地下水污染是否有责任,但应该承担多大责任则很难界定。地下水修复的操作难度极高,且修复效果差。处理时可以将水抽出来处理,或者注入大量药剂,有时需要对污染地下水进行隔离,隔离墙的设置除了增加成本外,还涉及其他厂内施工问题。局部的修复对于区域污染的地下水没有太高价值,甚至徒增新的污染物。
       3.整体修复成本高
    土壤的修复伴随着土方开挖和运输,工程量较大,起步成本高。土壤修复成本不仅包括对污染物的修复,还包括配套的土壤调查、检测分析等,由于检测量大、检测因子多、采样难度大,均需要大量费用,几乎占总工程费用的十分之一。一般而言,土壤修复工程的整体成本主要由修复技术决定。
       目前,土壤修复技术可以分为化学法、物理法和生物法。化工行业土壤污染物质主要涉及有机物和重金属。较轻的有机物污染可采用化学氧化,严重的有机物污染可采用焚烧处理。相对于其他方法,氧化法处理成本相对较低,但每吨处理成本也近千元,且处理范围有限,效果不彻底。与氧化法相比,焚烧处理的成本(加上运输成本)基本翻倍,污染物处理效率高,但需要附近有配套焚烧设施。若作为商业用地,处理要求高、时限短,基本选择物理焚烧法,当前,动辄上亿的土壤修复工程已屡见不鲜。
  
如何修复化工污染土地?
   
    当前,在国家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规划下,沿江省市对沿江产业(特别是化工产业)的调整力度空前之大,很多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将实施搬迁或关闭。化工企业搬迁、关闭后遗留下的疑似污染的地块已成为各级政府及公众高度关心的问题。目前,我国土壤修复行业从业单位门槛较低,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随意修复、乱修复等情况时有发生,有些施工单位是土方作业公司,行业秩序亟待规范;修复组织方缺乏对第三方技术水平的鉴别能力;管理部门部分细则的缺失也增加了管理难度。在法规方面,新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虽然实行了分级分类管控制度,规定了与污染场地有关的各方责任,但目前仍是原则性的规定,缺乏相关的实施细则。
       针对上述特点,就化工污染地块的土壤修复而言,笔者认为:
    一是改变激进的治理预期,树立风险管控的防治思路。
       土壤污染问题是一个长期积累的问题,并非短期内能解决。类似焚烧这种“短平快”的处理方法因使土壤丧失了自身功能,消耗了大量社会资源,不具有通用性。土壤污染不应该盲目修复,而是要控制风险。污染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的投入比例大致为1:10:100,在后续的污染防治过程中,应当在坚持预防优先的基础上,牢固树立以风险管控为主线的防治思路,例如针对地下水污染问题,就应该优先考虑风险管控而非修复。治理修复时可以考虑通过延长时间来降低成本,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利用自然降解等方式来逐步修复。例如针对成本较低的生物法,市场应加强研究,推动工程应用。
    二是加快落实配套治理基金。
       土壤污染防治法虽然明确了污染场地的责任主体,但鉴于土壤修复的高昂成本,多数企业无力承担,尤其是无污染责任人的污染地块,这些最终都由地方政府买单。当前政府债务控制严格,土壤修复急缺资金。国家应加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加快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集中用于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三是加强第三方市场的引导和培育。
       第三方市场的规范、壮大将有效降低土壤修复成本,提高土壤的修复效果,利于开发和应用更低成本、更有操作性的修复技术;对样品检测、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提升技术和质量要求;对工程公司要建立市场倒逼机制,使其更高质量、更高标准、更低成本地完成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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