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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营炼油企业转型升级之路
2019年8期 发行日期:2019-04-12
作者:■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秘书长 孙伟善

我国炼油行业发展现状
    
    一是全国炼油整体能力持续增长,民营也出现世界级大炼厂。
    截至2018年底,中国炼油能力达8.22亿吨,民营企业建成投料首座2000万吨世界级炼厂。
    二是炼油结构性过剩仍较为突出。
    一是全国炼厂平均规模仍旧偏小、一体化水平不高。国内炼厂平均规模仅412万吨,与世界炼厂平均规模759万吨仍有较大差距。全国千万吨级炼厂28家,合计炼油能力3.7亿吨;国内炼化一体化企业仅有19家,合计产能2.3亿吨。二是区域布局不平衡。东部和西部部分省市能力明显过剩。三是各炼厂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装置水平参差不齐、不平衡,呈现出一方面炼油总能力过剩形势加重,另一方面先进能力相对不足的局面,国内炼油能力存在结构性过剩。
    三是经营主体多元化格局加快发展。
    从经营主体看,以中石油、中石化为主,中海油、中国化工、中化、地方炼厂、外资及煤基油品企业等参与的多元化格局继续发展。全国地方炼厂(不含央企收购或控股的地方炼油企业,去除淘汰能力)的炼油总能力为2.13亿吨,占全国炼油总产能的25.6%。
    四是炼油行业经营环境出现新变化、新挑战。
    一是环保压力加大。2018年被媒体称为“环保风暴”年,史上最严的环保安全规则与标准密集出台,治气、治水、治固“三大战役”打响,环保督查查处力度加大。石化行业作为排放大户是环保督查的主要对象,环保成本与投入陡然增加。炼厂化压力为动力,加快实施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行动,大力节能减排;继续结构调整,匹配深加工装置,重整、加氢占比均大幅提高,二次加工能力与ー次加工能力之比首次超过100%。二是国家开展重大专项治理,规范经营。对擅自建设炼油装置、未完成成品油质量升级、安全环保未达标等问题进行治理;规范200万吨以上炼厂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国家对成品油市场监管力度加大。成品油消费税、増值税新政实施对部分炼厂产生了一定影响,总体生产经营规范性有所提高。
    五是民营炼厂综合实力显著增强,部分获油企业发展迅速。
    民营炼厂技术水平显著提升,行业整合升级继续进行。2019年,随着恒力石化、浙江石化等一系列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地方炼厂陆续投产,地方炼厂整体技术经济水平显著提升。2019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02亿吨,地方炼厂逐渐占据国内原油进口量的近半壁江山。同时,地方炼厂的整合升级也正在进行。2018年11月,山东省出台《关于加快启动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山东民营炼厂将通过兼并重组方式提升在国内市场中的竞争力。
    优质原料的供应降低了企业加工成本,企业实力显著增强。2015年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地方炼油厂使用进口原油。截至2018年底,共有39家地炼企业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其中的28家企业更是取得了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优质原料的供应降低了企业加工成本,提高了油品收率和品质,同时减少了环境污染,为企业在油品升级(国Ⅴ、国VI)、节能减排、产品深加工、延长产业链等方面提供了有力支撑。
    六是民营炼厂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一方面表现在加强装置升级改造,提升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近年来国家相关政策对地方炼油厂规模和环保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促使地方炼油厂投入大量资金进行装置升级改造,以提高装置规模和提升资源的综合加工能力。截至目前,主要地方炼油厂的二次加工、深度精制装置逐步完善,普遍拥有催化裂化、渣油加氢、蜡油加氢、重整及焦化能力,油品质量普遍达到“国五”“国六”标准。
    另一方面表现在延伸石化产业链条,逐步走向精深加工。针对目前我国炼油产能过剩的现状,各民营炼厂努力贯彻执行国家新旧动能转换政策,逐步加大投资,向化工领域延伸。随着产业链的拉长,企业产品日渐多元化,市场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民营炼油企业面临的严峻形势
    
    一是安全环保要求日益严格,安全生产和环保面临严峻挑战。
    2018年全行业按照《石化产业安全管理提升专项行动计划》的要求和部署,高度重视安全管理,不断增强员工安全生产的理念,不断强化安全培训和安全文化培育,在本质安全上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是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不容忽视。2018上半年总体安全状况良好,下半年则事故频发,全年涉及化工的安全事故有60多起,伤亡约300人,其中较大和重大事故16起,造成103人死、63人伤,其中泉州碳九泄漏等事故社会负面影响大、伤亡惨重,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
    随着“蓝天保卫战”和“防治污染攻坚战”的持续发力,一批环保新政策和新标准公布实施,石化企业的运营成本不断增加,加之一些地区或部门在监督执纪过程中采取“一刀切”,还有的地区在贯彻政策和标准时层层加码,对石化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了影响。中央经济工作会特别强调“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不能放宽放松,更不能走回头路”,这导致环保新政只能越来越严格、越来越规范,必然对一些石化企业带来挑战。
    二是多数企业处于石化价值链中低端,转型升级压力大。
    长期以来,民营炼厂主要以加工原料油生产油品为主,处于石化产业链低端,石化产品相对较少,易受市场波动影响,产品利润较低,给企业发展带来很大困境,转型升级压力大。
    三是部分疑似炼企扰乱炼化行业的正常发展。
    2018年,国家能源局组织全国炼油企业普查工作,初步对全国29个省上报的炼厂进行现场摸查,发现部分地方有意回避,且有相当一部分疑似炼油加工企业未参与此次全国炼企普查。同时,部分非法调油企业使用诸如“烷基化、混合芳烃、二甲苯等化工产品”调和生产成品汽油,或者使用档次较低的汽油调和组分进行违规汽油调和生产,因价格低廉流进很多加油站,进一步恶化了炼企的生存环境。
    四是企业投融资落后于行业改革步伐。
    与石化巨头相比,民营企业规模小,资金实力弱,现金流吃紧。部分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70%甚至更多,有的企业已处于破产状态。目前山东省正在开展的企业兼并重组行动使不少企业面临大量巨额的投资,势必造成资金和资产浪费,无油头化尾将加剧企业的经营困难,面临被行业淘汰的境地,企业的财务风险非常高。
    五是企业发展面临政策约束,山东地炼走向整合升级。
    2016年8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同时“将推动产业集聚发展,重点建设河北曹妃甸、江苏连云港等七大石化产业基地,产能占国内总产能1/4而被称为世界第三大炼油中心的山东不在七大石化产业基地的规划中。2018年11月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七大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力争到2022年,将位于城市人口密集区和炼油能力在300万吨及以下的地炼企业炼油产能进行整合转移;到2025年,将500万吨及以下地炼企业的炼油产能分批分步进行整合转移,全省地炼行业原油加工能力由目前的1.3亿吨/年压减到9000万吨/年左右,成品油(汽煤柴)收率降至40%左右,烯烃、芳烃等基础原料和高端化工新材料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基础化工原料(产品)占比达到35%以上的国际先进水平。初步形成全系列高端石化产业链,实现由“一油独大”向“油化并举”的转变,行业发展质量和竞争能力明显增强,培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和炼化一体的精细化工、绿色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世界级产业基地。

对民营炼化企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推动“小而强、特而优、专而精”的民营炼化企业转型升级,形成高质量发展特色经济实体。
    综合评价、去劣存优。如山东民营炼油企业经营质量存在很大差异,建议选择一批区域布局合理、产业结构合理、内生机制健康、经营质量优异(利税高、上缴税金高)、综合能力强的炼企,开展全省炼化企业转型先行示范,在这批“潜力板”“绩优股”企业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关键时刻伸出推引之手,精准地给予政策创新支持,通过有针对性、更加有力有效的政策举措,真正做到让市场管理存量、让政策管理增量。
    一企一策,延伸发展。鼓励过程综合能耗低、产品市场竞争性好、安全环保绿色、高新技术的高端化工项目早上马、快上马,拉长高端产业链条,促进新旧产业链协同优势发挥,从而尽快推动一批民营炼企完成转型,实现产品差异化、多元化发展,填补国内高端化工品、高性能材料缺口,从而更好应对全国日新月异的行业变化和竞争。
    二是充分激发民营炼化企业活力,在安全环保、科技创新、智能升级等领域加大支持力度。助力山东由炼化大省向高端绿色化工强省转变,通过政策合理引导,将山东炼油化工企业打造成为全球“前沿技术转化应用基地”。
    安全环保。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借鉴国际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建成行之高效、又契合自身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达成本质化安全。强化环境保护的大局意识,以过程绿色化、废物资源化、价值最大化为手段,从根本上解决环保问题,用国家环境保护工作标准打造绿色工厂。做到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
    科技创新。通过与科研机构、高校进行资源整合、联合创新,培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聚焦企业的制造要素、经营要素,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产品和独具一格的新经营模式,实现企业高质量“脱胎换骨”式的发展。
    智能升级。通过引进国际领先的智能管理平台,做好装置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智能化应用管理,深入应用分子化炼油、桌面化炼油,做实两化融合与驱动应用工作,打造智能工厂。
    铸就品牌。通过全面的质量管理,聚焦客户价值,持续提高产品质量,创新市场经营服务,提升品牌影响力、美誉度,铸就消费者高度认可的地方炼油企业特色品牌。
    三是充分发挥国内民营炼厂的作用,稳定国六供应。
    长期以来,山东民营炼厂的存在承担了成品汽柴油的保供任务。在汽柴油产品面临国六升级的背景下,保供仍然是重要时代命题。2018年8月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及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自2019年1月1日起需提前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同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点项目表》,要求2019年7月1日起全省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各地区将按通知严格执行。现阶段,山东民营炼厂仍然是国六产品供应主力军之一,应鼓励产品质量稳定的地方炼厂灵活调整方案,稳定国六标准产品供应。
    四是炼油产能过剩需考虑实际情况,理性看待。
    截至2018年底,我国炼厂原油一次加工能力达到8.22亿吨,已出现结构性过剩。预计到2022年,全国炼油能力将达9.2亿吨左右,原油加工产能的确存在过剩。但是我国炼油行业当前最主要的问题并不在于产能过剩,而在于产能结构不合理,在于炼厂布局与市场的不匹配。近年来,随着落后产能的不断淘汰、炼企向化工领域的不断延伸,我国已有相当一部分的炼油产能转至下游领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成品油市场的饱和压力。从某种意义上说,适当的产能过剩还有利于优胜劣汰的市场良性竞争。
    五是整合发展应以市场化运作手段引导大型炼化基地形成。
    立足于地炼行业实际情况,从规范行业环境入手,重点打击“疑似”企业和非法调和企业,肃清行业毒瘤。根据各企业发展状况,分批次、分阶段、分区域进行整合发展,保障登记在案炼化企业权益,同时鼓励兼并重组。整合发展过程中要做到不急功近利,一蹴而就,注意做好政策指引,树立成功整合典范,以市场化运作促使千万吨级炼化基地形成,肃清石油化工行业发展环境。
    六是完善金融扶持政策,加大财税政策支持。
    一要对炼油企业实行“清单”管理,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多样化融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综合运用上市挂牌、发行债券、私募基金、风险投资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杠杆率,缩短融资链条。二是按照企业主体、政府协调、市场运作、依法依规的原则,排查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和“担保链”“担保圈”情况,提前进行研判,制定针对性措施,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依法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金融机构债权,落实企业贷款债权和贷款担保责任,合力维护良好的金融环境。三是对转移支付、企业搬迁、职工安置、技术改造、兼并重组、土地收储等进行支持,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研究实施财税激励政策,支持产能出清的企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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