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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硝化、氟化等五类高危化工工艺迎来最严准入
2026-07-02 13:55:16

6月30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正式发布《关于调整硝化、过氧化、氟化、氯化、重氮化等五种危险化工工艺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实施权限的公告》,对省内高风险精细化工项目审批层级作出重大调整,进一步压实危化品项目源头安全准入管控。

公告明确权限调整落地时间:自2026年7月1日起,全省所有新建、改建、扩建涉及硝化、过氧化、氟化、氯化、重氮化五类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建设项目,其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两项核心安全审查事项,统一调整为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实施,各市、州应急管理部门不再承担对应项目审查权限。


针对政策衔接过渡期,公告划定清晰处置规则:7月1日政策实施前,各地市应急管理部门已经受理的上述五类工艺项目审查申请,仍由原受理机关按照原有流程、标准依法完成全部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实行“新旧事项分段处置”,保障企业项目申报流程平稳衔接,避免项目审批停滞。

五类工艺风险等级极高,上收审查强化源头管控


本次纳入省级统一审查的五类工艺,均属于国家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普遍存在强放热、物料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易发生爆炸分解等重大安全隐患,历来是化工安全事故高发领域。

1.硝化工艺:反应放热量大,硝基产物受热、撞击极易爆炸,近年全国多起较大化工爆炸事故均出自硝化车间;

2.氯化工艺:大量使用氯气等剧毒介质,尾气易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三氯化氮积聚易引发爆燃;

3.氟化工艺:氟化氢强腐蚀、高毒,设备长期腐蚀泄漏风险突出,含氟中间体燃爆风险高;

4.重氮化工艺:重氮盐干燥状态下遇摩擦、光照易分解爆炸,工艺温控容错空间极小;

5.过氧化工艺:过氧化物自带过氧基,撞击、高温下极易发生剧烈爆炸,与有机物接触可自燃。


此前省内该类项目多由市级部门开展安全审查,部分项目存在工艺风险评估深度不足、专家技术支撑力量有限、本质安全设计把关不严等监管短板。本次权限上收至省级,是落实危化品“源头从严准入”的重要举措。

来源:Chem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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