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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出台共同能源战略
2006年16期 发行日期:2006-04-25
欧盟出台共同能源战略
  在刚刚结束的春季欧盟峰会上,欧盟25个成员国首脑一致通过了欧洲共同能源政策文件,为欧盟确定了未来
新的能源战略及其目标。
    欧盟认为,能源竞争和能源紧张局面将成为长期困扰国际局势的重要因素。对欧盟自身来说,未来能源需求将
从目前50%的进口量,增加到70%。如果成员国内部不能很好地协调能源政策,不能及时调整和完善各自为政的能
源机制,不能打破国家或国有企业和少数公司对市场的垄断,不能共同执行一项符合欧盟整体利益的中长期能源政
策,包括不能在节能环保的领域内取得积极的进步,欧盟未来发展必将陷入矛盾和混乱状态。
  本次欧盟峰会正是针对上述问题和委员会的建议,达成了一致的意见,使欧盟共同能源政策得以诞生。该项政
策的几项重要内容是:第一,共同协商和调整能源政策。欧盟委托理事会外交与政治高级代表索拉纳为主要负责人,
会同轮值主席国政府共同处理能源战略中遇到的问题,与俄罗斯、乌克兰继续谈判解决欧盟能源供应问题,签署相
应的协议,保证能源供应的稳定与安全。第二,保证欧盟能源市场的供需稳定与价格的合理。对各自国家的能源政
策进行分析与调整,积极支持建设全欧洲统一技术标准与规格的能源网线,进一步开发北海和里海能源,逐渐打破
国有企业和少数公司对能源市场的垄断局面,形成能源的自由化市场及单一天然气和电力供应体系。第三,加大环
保力度,提高对生态能源和可持续能源的研究、利用水平。
  由于首脑峰会确定的共同能源政策文件内容还不够具体,并没有为欧盟委员会下一步能源工作授予明确的权
限,也没有划拨专门的财政预算等,因此欧盟能源战略的形成还需要配套的实施措施。另外,欧盟各成员国之间仍
需要处理好不同能源需求的差别,如尊重成员国发展核能或其他替代能源的不同选择。(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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