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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尼韦尔R-410A制冷剂侵权诉讼案获胜浙江莹光化工将面临25万欧元罚款
2007年7期 发行日期:2008-12-01
作者:王晓岚
霍尼韦尔R-410A制冷剂侵权诉讼案获胜浙江莹光化工将面临25万欧元罚款
  1月30日霍尼韦尔对外宣布德国杜塞尔多夫的一家法院已责令浙江莹光化工有限公司停止提供、销售、拥有
或进口用于空调或供热泵的制冷剂R-410A。根据法庭最新判决,被告面临高达25万欧元的罚款,如再次出现类似
侵权行为,还将面临刑事处罚。法庭还裁定被告开具自2002年8月18日以来侵权活动的结算帐目,并偿付霍尼
韦尔过去及将来因此造成的损失,以及霍尼韦尔所支付的诉讼费用,至此,霍尼韦尔在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战首
战告捷。
  (什么时候霍尼韦尔发现浙江莹光公司如何侵权,什么时候第一次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上述侵权行为。霍
尼韦尔发明了R-410A制冷剂,并取得了该技术及其在空调和其他应用中的使用专利。 浙江莹光化工有限公司(原
东阳化工厂)是中国浙江省的一家中美合作企业,生产氟化学制品。
 “霍尼韦尔对知识产权侵权问题非常严肃,”霍尼韦尔制冷剂业务全球业务总监大卫·狄格斯 (David Diggs) 说。
“我们在开发创新的制冷剂技术及将其应用于商业方面投入了大量资源。霍尼韦尔承诺采取一切适当的行动在全
球范围内保护其知识产权。”为了在全球范围内保护其知识产权,霍尼韦尔加大了保护力度并正在开展相关保护行
动。此次诉讼就是其行动的一部分。(王晓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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