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规划缺失羁绊化工园区安全可持续发展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 赵正宏
近年来,我国化工园区遍地开花,蓬勃发展,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国家也明确要求,新建
企业必须在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建设,这一要求,将进一步推动化工园区建设从总体数量到个体规模的剧增。
但是,化工园区是一把双刃剑。表面来看,它占地广,企业多,规模大,效益好,但是透过表面的辉煌,
我们也不断看到化工园区频发不止的事故灾难以及潜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换言之,化工园区既是发展经济的摇
钱树,也正日益成为事故灾难的孵化器。究其根本,安全规划缺失,是制约化工园区安全发展的最大羁绊。
一、被遗忘的化工园区安全规划
化工园区是由众多化工企业集合而成的链条式工业基地,区域内装置繁多,设备密集,危险品种类多、储
量大,重大危险源聚集,关联性突出,一个企业发生事故,常会波及无辜,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造成接二连
三的衍生事故,这种连锁性事故对整个园区的安全生产、员工生命、生态环境等具有难以估量的破坏作用。
化工园区安全规划在国外已开展多年,通过安全规划,可以优化园区区域选址,保证园内布局安全,根据
安全容量科学规划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实现本质安全,预防重大事故,节约工厂搬
迁、改建等所需投入的巨额隐患整改费用。然而,长期以来,并未被我国政府重视,更没有相应的法律强制文
件出台。政府没有安全规划的要求,以效益为中心的园区建设者更不理会。全国各地的园区建设者普遍存在重
眼前、轻长远,重数量、轻质量,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招商引资压倒一切,不管是否具备基本的安全条件、
安全间距是否足够、安全容量是否超标,只要企业能够入驻,就可一路绿灯。园区日益壮大,但园区安全管理
却并未同步到位,大多被直接肢解,下放给入园企业各自为政、自我管理,对于园区的整体风险根本未予系统
考虑、综合管理。政府不管,园区不做,法律又没有强制性要求,化工园区安全规划就这样长期处于空白状态。
直到近几年,情况才略有好转。然而,祸种一旦埋下,天长日久,一座座庞大的化工园区就会演变成一颗颗威
力巨大的定时炸弹。
二、安全规划缺失的严重后果
化工园区安全规划的缺失,给园区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首先,园区安全管理形成断层,园区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薄弱。
譬如,大量园区没有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没有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自然无从
谈起,只能依靠入园企业自主管理。有些园区,虽然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但人员配备严重不到位,常常也就
三两个人,想管也管不好,力不从心。如此种种,园区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其次,重特大事故频发不止,造成难以计数的经济损失。
近些年来,在我国的吉林、大连、兰州、深圳、重庆等化工园区、大型危险品储存库区都发生过诸多恶性
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惨痛。
1993年8月5日, 深圳清水河一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并导致连续爆炸,导致15人丧生,800多人死伤,
3.9万平方米建筑物毁坏,直接经济损失2.5亿元。2004年4月16日,地处重庆市主城区江北区的重庆天原化
工厂氯气泄漏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3人受伤,15万居民紧急疏散。处理结果:巨额投入,搬出城区!2005
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装置硝化单元发生着火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60多人
不同程度受伤,松花江遭受污染,并一路向下波及俄罗斯,几乎形成了影响恶劣的“国际事件”。2010年7月
16日,大连新港储油库发生输油管线爆炸事故,大量原油泄漏到海中,污染海域50平方公里,造成严重的海洋
生态灾难,直接经济损失超10亿元。
上述事故,有三个共同点,一是安全规划缺失是起因;二是衍生事故不断,持续恶化升级;三是整改资金
巨大,搬迁也好,重建也罢,无不需要投入巨额的资金。
再次,严重制约了园区的安全可持续发展。
在当代中国,发展是硬道理,本质要求就是要坚持科学发展。发展不同于增长,绝不能只看速度快慢、规
模大小、一时得失。发展如果不科学,路就会越走越窄。譬如,某化工园区事先没有经过安全规划,选址在了
石油生产区,规划面积六十多平方公里,入园企业至今已有几十家。在地上油井林立,地下输油管线密纵横交
错的油区之上建设化工园区,不仅严重违反了《石油管道保护法》,须依法搬迁,而且油田开发、园区生产都有
易燃易爆的特点,这样的化工园区不啻建在了火焰山上。现在园区已经初成规模,油区生产也不能中断,油井、
园区都要保,就必须付出安全做代价,而若要把建成园区迁址,错综复杂的问题又怎能一个钱字了结?若能在
开建之初就进行安全规划,这样的矛盾大可在事先得到很好的解决。
因此,化工园区必须放慢脚步,把安全规划这一课补上,才能切实谋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安全可持续
的发展。
三、规划乃大势所趋,发展必需
灾难是最好的教材。事故的发生,推动着国家对化工园区的安全规划不断重视,安全规划的理念也逐步被
人理解。
2006年8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中提出“要开展化学工业园区区域内险
评价和安全规划”,这是我国在政府性文件中首次提出化工园区安全规划要求,但是,这种规划性的文件根本没
有法律约束效力,因此,在实践中并未受到重视和执行。
在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同步加速的大背景下,园区建设总体数量的剧增和个体规模的扩大,使得化工园区
安全迅速突破园内安全的范畴,成为影响一方稳定的社会问题。譬如,在南方经济发达地区,经济发展迅速,
推动着化工园区不断新增,园区规模迅速扩张,从空间上不断向外延伸,与此同时,经济发展也拉动着城市化
进程不断加速,民用住宅设施不断涌现,向外延展,原本相隔很远的园区、城市,犹如两列相向行驶的高铁,
转眼就到彼此的跟前。园区生产,威胁着周边的公共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就是后果严重的事故灾难;周
边的公共活动也同样对园区构成威胁,如此形成一种恶性循环。而政府让谁让路,都是一个艰难的选择。如果
能在园区建设之初,就能进行科学的安全规划,这种情形就会有效避免。
面对化工园区安全的严峻形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在2010年9月对化工园区调研督
导期间,明确提出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对化工园区要用定量的、科学的评价方法,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规
划,并结合周边环境,进行整体安全风险评价。安监总局领导的这一要求,把安全规划正式推到了前台,成为
化工园区开展安全规划的强大推动力。江西省明确要求,要在2010年底以前,对包括已建成化工园区在内的所
有化工园区都要进行一次安全规划,力度之大,可见一斑。
新近出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要求化工园区开展区域性安全评估工作,
到2015年,所有国家、省、市级化工园区完成区域性安全评估。积极推动化工园区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一
体化建设,提高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水平。到2015年,建立20个化工园区一体化建设示范工程。另据消息,化
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标准正在起草完善当中。毫无疑问,化工园区安全规划已被我国政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化工园区建设模式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化工园区安全规划,是关口前移,源头抓起,实现园区安全生
产的根本手段,是实现化工园区安全可持续发展的治本之策和长效之举。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事前进行安全
规划,杜绝边建设边规划、先建设后规划、光建设不规划导致的安全容量超标、安全间距不够、整改费用巨大
等不合理现象,才能充分发挥、持续提高化工园区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