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三季度,石化行业发展态势更加明确,本着全面改革并突出重点的原则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推进行业转型升级。环保政策方面,提出以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为主线推动石化行业绿色发展;针对氯碱行业标准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并出台新的氯碱标准,减少生产源头污染。产业发展方面,依据四大原则,部署七大任务推进石化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针对精细化工安全生产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及生产标准;进一步规范地炼企业原油生产加工,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行为。
行业绿色发展制定五大目标
2016年7月13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制定发布了《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目前,该计划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行动计划》提出五大发展目标:一是能耗目标,即到2020年,全行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均比2015年降低1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18%,重点产品单位综合能效显著下降;二是排放目标,包括到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比“十二五”末减少1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比2015年提高5个百分点,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削减30%以上;三是安全目标,全行业本质安全度大幅提升,化工事故发生率下降50%以上,新建企业和搬迁企业进园入区率均达到100%,承诺实施责任关怀的企业达到80%以上;四是全行业绿色发展进程显著加快;五是基本建立完善的绿色石化标准体系。
目前,气候变化对能源发展的约束性越来越强,推进高碳的化石能源实现绿色低碳化利用,是国内能源发展的重要内容。此时出台的《行动计划》必将全面提升行业的绿色、安全以及可持续发展水平,成为全行业迈向新阶段的重要举措。
氯碱行业新排放标准出台
目前,我国氯碱工业主要产品为烧碱、聚氯乙烯(PVC)等,产品主要用于有机化学品、造纸、玻璃、化纤等领域,是化工行业重要的基础性原料。但烧碱、聚氯乙烯工业属高能耗、高污染、高风险产业,行业排放汞、氯乙烯、氯化氢、氯气、二噁英等有毒有害污染物,且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含汞废酸、废汞触媒等,每年耗汞占国内汞消耗量的85%,产生废汞触媒1.7万吨左右,严重危害生态环境。目前,该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1995)、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以上均为“旧标准”。
但现阶段来看,旧标准存在污染物项目缺失、限值宽松、缺少特别排放限值等问题,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环境管理需求。因此,2016年8月30日,国家环保部同质检总局发布了新的《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以下简称“新标准”),规定了烧碱、聚氯乙烯工业企业水和大气污染排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等具体内容。
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修改。首先,增加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其次,对污染物项目的范围进行新的划分,增加部分大气污染物项目,并修改水污染物项目范围,进一步收紧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活性氯、氯乙烯、总汞及基准排水量等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第三,具体规定水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四,取消按污水去向分级管理的规定。
在新标准的施压下,氯碱行业为实现达标排放以及绿色发展必将依赖于科技创新和技术装备进步。下一步,建议国内企业加强膜极距离子膜电解槽、国产化离子膜、低汞触媒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快无汞触媒研发,建设乙炔和二氯乙烷无汞工艺的工业化示范项目,大力推动烧碱离子膜电解槽氧阴极技术、新型制氯工艺等先进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提高能源和水资源利用效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尽快实现节能降耗发展。
加强精细化工行业风险管控
精细化工是化学工业最具活力的创新领域之一,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精细化工行业迅速发展。目前,精细化工共有16个大类,包含2万多个品种,其生产能力、产量、品种及企业数量仍在不断增长,精细化率已达到40%~50%。“十三五”时期,为改善化工行业结构,培育行业新的经济增长点,精细化工将作为重点发展领域。精细化工的生产与传统化工产品相比具有明显的区别,其生产多具有技术方法新、技术专一性强、技术密度高、工艺精细及附加值高等特征,因此,精细化工在生产过程中工艺流程复杂,是化工行业中安全风险较为突出的一个子行业。精细化工行业的风险研究、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亟待突破。
2016年8月19日,《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细化工反应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与《精细化工反应风险评估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初稿同时发布。
《指导意见》强调业内要深刻认识到精细化工生产以间歇性操作为主,具有复杂多变、生产连续化程度差、自动控制水平低、现场人员多等特性。《指导意见》提出,精细化工行业要实现从源头上管控风险,从本质上提升化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充分开展反应风险研究,获得工艺安全信息,开展反应风险评估,建立风险控制措施;要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另外,《准则》主要内容包括:精细化工反应评估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评估依据、评估范围、评估方法、评估流程以及措施建议等方面。
目前,危化品的安全生产越来越依靠科技进步,并不断向国际安全管理接轨,我国要积极借鉴国外先进做法,同时结合国内实际,注重发挥国家有关部门、地方安全监管局和化工企业的积极作用,共同推动危化品安全生产。
规范地炼企业原油生产加工
2015年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炼厂在淘汰一定规模产能的前提下可使用进口原油,用油数量与淘汰落后产能按不同比例确定。之后,越来越多有实力的地炼企业获得“双权通行证”。但在政策施行一年多之后,发改委发现,在进口原油使用权申请过程中,与炼厂实际生产环节均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为杜绝在地炼企业中存在的各种不规范问题,2016年8月2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原油加工企业申报使用进口原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炼油企业的申报及落实工作进行监管。
此次《通知》明确提出五大基本内容,一是严格执行各项申报条件。各地发展改革、经信部门要按照发改运行[2015]253号文件要求,严把材料接收关口,确保申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切实促进优胜劣汰,保障公平竞争;二是切实加强评估监督管理。认真核实申报用油企业提交的评估报告;三是坚决淘汰落后炼油产能。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没有关停、拆除落后装置的,坚决不允许使用进口原油;四是杜绝盲目扩建炼油能力。各地须严格执行国务院最新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从项目布局、工艺水平、产品质量、能源消耗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规范行业发展,避免再发生违规产能边淘汰、边建设和盲目扩张的问题。五是严厉打击偷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省区市发改委、经信委、能源局,要与税务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将新增用油企业纳入现行监管体系,对其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并主动配合税务部门开展税收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