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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我国石化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2018年9期 发行日期:2018-04-28
作者:■ 国研网

  2018年一季度我国石化行业节能环保要求持续加码,随着国家生态环境部的组建,石化行业迎来更加强劲的督查风暴,行业节能监察工作方案正式出台。多项政策出台,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原材料工业司在京召开建材工业标准化工作会,涂料和新材料行业迎来新的标准要求。


节能环保措施持续加码


  1. 石化行业环保要求持续加码 为落实环保理念,2018年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组建生态环境部,李干杰为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部长。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将环境管理相关部门分散的职责集中整合,有助于改善监管效能,实现权责分明。生态环境部的组建,对石化行业的环保要求进一步升级,行业或将迎来更为强劲的督察风暴。
  从税收方面来看,2018年1月1日起,我国首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绿色税种——环境保护税正式起征,以此取代了施行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环保税按季申报缴纳,2018年4月1~15日迎来首个征期。根据环保税法,环保税的征税对象和范围与现行排污费基本相同,征税范围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水、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其中,大气污染物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12元,水污染物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14元。开征环保税的环保意义大于财政意义。环境保护税以污染物排放量为计税依据,“多排污多缴税、少排污少缴税”,并对降低排污浓度的企业给予减免税优惠,这一机制可以促使环境外部成本内生化,倒逼高污染、高耗能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对石油和化工行业而言,以前是针对常规污染物收费,2018年以后,收税范围延伸到了一些具体的有毒有害物质,如排放1千克COD或1千克氨氮收多少税,以及针对废水中的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毒有害物质征税,征税范围有所扩大,税目划分也更加精细化,这直接提升了排放有毒物质较多的企业成本。
  2. 工信部将于年内实现石化行业节能监察 目前,我国对工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高度重视,并陆续出台多项政策和措施,工业绿色转型正在不断加速。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监督保障作用,持续提升工业能效和绿色发展水平,助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2018年2月28日,工信部依据《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制定了《2018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并将以此展开2018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根据《计划》,工信部将深入开展专项节能监察,推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能效水平提升,突出抓好重点用能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管等工作,实施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其中包括:2017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重点核查2017年石化、化工、造纸等行业重点用能企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对2000多家乙烯、合成氨、电石、烧碱、尿素等石化化工企业,500多家独立焦化企业,3000多家造纸企业实现行业全覆盖节能监察;阶梯电价执行专项监察;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专项监察。
  节能工作事关石化行业绿色发展全局,相关企业应扎实推进节能低碳工作,尽快实现“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石化行业更要深入落实绿色发展六大行动计划,大力发展能源新技术和新能源技术、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现代煤化工、生产性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选择炼油、石化、化肥等行业或产品,开展绿色设计示范试点,创建一批绿色产品和绿色工厂。把绿色制造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加强绿色科技创新,组织实施统筹节能、降耗、减排、治污的集成化、系统化绿色解决方案。围绕重点行业的突出资源环境问题,大力开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关键领域科技创新与示范,为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提供支撑。发挥能效领跑者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能效对标,总结推广企业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带动行业整体效能提升。


成品油出口配额及规范政策出台


  1. 2018年首批成品油出口配额无地炼企业。日前,国家商务部正式下发2018年第一批成品油一般贸易出口配额,合计1624万吨,其中汽油655万吨、柴油699万吨、航煤270万吨。地方炼厂自2017年暂停出口之后,2018年第一批配额再度缺席,仍以四大国有石油企业为主,中石化累计配额674万吨位居出口企业之首,中石油、中化集团和中海油分别为575万吨、200万吨和175万吨。该通知不包括地方炼油厂的配额,这也是地方炼油厂连续第二年被排除在成品油出口计划外。
  2017年随着中石油云南石化、中海油惠州二期投产及部分地方炼厂扩能,炼油总能力同比增长4.15%。同时,大连恒力20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或将于2018年底投产。到2020年,将有浙江舟山石化、江苏盛虹、中石化湛江等多个炼厂有投产计划,后期炼油能力将进一步增长。而国内柴油需求已经阶段性见顶,进一步上涨空间有限,并且随着国内出行方式多样化以及电动汽车替代等因素,汽油需求增速后期也将逐年放缓,因此国内成品油后期供应压力将愈演愈烈,成品油出口逐年攀升的趋势或难以改变,地方炼厂出口权暂未有放开迹象。
  2. 国家税务总局规范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为加强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2018年1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从这则《公告》中可以看出,针对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规定,大大提升了成品油“变票”的难度,调油商受此影响较大。如烷基化、轻循环油、混芳等调油原料将无法避开成品油消费税,令其低成本的优势消失,调油商赖以生存的最大优势减弱之后,必然会导致低价调和油资源供应减少,继而利好汽油行情。《公告》发布后,华南地区汽油价格暴涨并逐渐向其他地区蔓延,导致全国汽油价格出现大涨局面。不过价格的过快走高并没有得到成交量的配合,而且此次公告的主旨在于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并没有针对混合芳烃消费税进行明确征收。随着炒作的落幕,市场很快便恢复理性,价格水平也开始修复性调整。此外,调油商作为原油供应链上重要一环,与地方炼厂有着唇齿相依的关系,调油遭受打击也将影响地方炼厂税赋成本进一步上升,民营地炼企业加速洗牌整合,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


涂料及新材料行业标准提升


  为充分发挥标准对产业转型发展的支撑、引领、规范作用,利用标准推动建材行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切实做好2018年建材标准的制修订工作,2018年1月9日,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在京召开建材工业标准化工作会。会议强调,建材工业标准化要按照《中国制造202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建材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相关文件要求,紧跟行业发展态势,紧扣新旧动能转换要求,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和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我国涂料产品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大部分涂料产品的国内标准低于国际标准,致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存在质量偏差,无法满足国内快速增长的消费升级。尤其是绿色环保的中高端涂料有效供给不足,进口量维持稳定增长。本次工作会议任务之一就是加快绿色建材标准制修订,满足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地下管廊、美丽乡村建设等下游产业需要。我国涂料企业应做好准备,通过技术来提升产品质量和环保性能,符合更加严格的国家标准,满足市场高品质市场需求;同时进行产品结构调整,扩大中高端产品供给。
  2018年3月29日,质检总局联合工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科技部、国防科工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等部门印发了《新材料标准领航行动计划(2018-2020年)》。行动计划中提出十项主要行动,包括构建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研制新材料“领航”标准、优化标准供给结构、推进标准研制与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协同、建立新材料评价标准、探索标准制定机制创新、推动新材料标准“走出去”、开展新材料标准化应用示范、建设标准化信息平台等方面内容,充分发挥标准化对新材料产业发展和质量变革的引领作用,推动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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